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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圣杰苍老的脸上全是愤怒,断然拒绝:“这不可能!户部没有那么多的银子。就算有。也必须按照惯例,必须要……”
杨天鸿偶然运起灵能,整个房间里气温顿时低了好几度。他用狼一样的嗜血目光盯着户部尚书,低低地说:“那是你户部的事情。别忘了,你可是有把柄落在我的手里。只要我愿意,你女儿怀孕的事情满大街的人都会知道。你以为我砍断你家门子的手指只是脾气暴躁?信不信我现在就入宫启奏陛下。让你李家满门抄斩?”
不等李圣杰回答,杨天鸿继续阴森森地说:“名义上是漂没,实际里你私吞了多少朝廷银两?尚书大人,你一年的俸禄多少?据我所知,你出身贫寒。家里没有什么产业。除了这幢宅子,你在河东、山南都有田产。江南那边也有几个收入不错的商铺归在你的名下。这些产业林林总总值得三十多万银两。你在户部任职十多年,钱从哪儿来?别告诉我,你每天晚上都会去酒楼妓院里卖屁股,而且光顾你的客人也很多。”
杨天鸿说话很难听,丝毫不留情面。可越是这样,户部尚书李圣杰心中的怒火却渐渐消失,充满了无限恐惧,后背也窜起一股股冷汗。
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
杨天鸿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武将。他是修士,而且在顺明帝心目中颇为倚仗。用“亲信”来形容也毫不过分。
真正有实力有背景的人,根本不会与你讨价还价,也绝不跟你讲什么道理。看着站在面前,脸上全是阴邪冷笑的杨天鸿,李圣杰确信:如果自己仍然拒绝对方要求,女儿怀孕的事情肯定会被渲染得全天下都知道。而且,陛下也会追问自己的家财来源。到了那个时候,就一切都完了。
强硬,也要区分对象。如果是普通武官,李圣杰根本不会理睬。
然而,杨天鸿很疯狂。光是看看他砍断自家门子的手指,就可以明白。
疯子绝对不能招惹。
而且,像杨天鸿这种家伙不是一般的疯子。他身上有官职,得到皇帝的宠信。一旦发起疯来,就不是轮着菜刀盯着某个人追砍那么简单。弄不好,他会把你满门抄斩,杀光你全家上下。
……
半个时辰后,杨天鸿离开了李府。户部尚书李圣杰亲自送出了大门,态度非常恭敬,脸上一直带着微笑。仿佛,被送出去不是一个身份普通的年轻人,而是自己阔别多年的亲爹!
杨天鸿不缺银子。
但是,很多事情不能只依靠自己的力量。玄火军乃是顺明帝亲口下旨扩编。尽管户部的做法从名义上来看没有错,杨天鸿却并不认为本该属于自己的银子就这样白白飞走。
他没有找兵部的管事官员去闹。兵部本身没有银子,同样也是由户部下拨。“漂没”这种该死肮脏的规则,在兵部同样盛行。既然如此,还不如直接去户部寻找问题源头。彻底解决。
一万兵,两万银。
放眼天下各国,这都是一等一的待遇。也只有最强悍,最得到皇帝宠信的亲卫部队,才能得到足额发放的银两。
不过,仅仅只是如此。在杨天鸿看来还不够。
骑着马走在路上,黄世仁的虚无之体又从玲珑宝锁里冒了出来,在杨天鸿耳边不断媚笑着讨好。
这就是万年成精老怪才有的本事。在在某种程度上,与人类修士的元神出窍极为相似。只不过,黄世仁的虚体法力不足,最多也就是当做超级窃听器和监控探头使用。真正要它去做点儿什么,恐怕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主人,小的这次打听到的消息怎么样?是不是对您很有帮助?”
“嘿嘿嘿嘿!那李燕珊容貌普通。身材痴肥,也只有那个一门心思想要谋求富贵的穷鬼木匠才会看得上。若是真正按照婚约嫁到翰林院邹学士府上,恐怕当天就回闹出悔婚的新闻。”
“起初小的也没有注意。若不是主人您让小的对户部几位主官后宅多加调查,恐怕也就把这件事情漏了。说一千道一万,还是主人英明,主人伟大。”
“主人,您看小的我辛辛苦苦来来回回跑了这么多趟,也的确弄到了对主人您有用的资料。您就可怜可怜我。再给我一块那种妖兽灵骨吧!”
“不用太多,拳头那么大的就行。呵呵呵呵!”
黄世仁算是一个不错的手下。虽然狡猾。诡计多端,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家伙极端贪财,而且可以为了利益好处出卖道德底线。只要拿捏住它的弱点,就能很好的将其控制。况且,黄世仁所求的东西不外乎修士尸体、妖兽遗骸、灵脉等等。虽说其中不乏珍贵之物,可是以杨天鸿目前的身家。还有玲珑宝锁里那些尚未开解的秘密,倒也可以驱使命令这株狡猾至极的黄芩精。
……
玄火营驻地。
扩编,不是口头上说说那么简单。原有的营地外墙被拆除,用石灰洒出来的白线,延伸到了外围很远的地方。
薛金彪站在新建的军官营房里。背着双手,踱着步,四下打量着刚刷过白灰的墙壁,很是满意。
旁边,一名亲随已经床上摊开被褥,殷切的为自家主人摆设各种杂物家具。
那亲兵是跟随薛金彪多年的老人。刚刚解开捆绑被褥的带子,捏了捏棉絮,顿时忍不住连声夸赞起来:“不错,全是上好的北地棉花。没有掺杂使假,做工也很精细。工部下发的那些破烂货根本比不了。呵呵!大人,这个冬天,弟兄们再也不用挨冻了。”
薛金彪背对着亲兵,正在看着远处门外奔跑训练的士兵。闻言,不由得身体微微一颤,脸上满是感慨。
按照大楚军例,每年冬夏,各军营兵都能得到一套由工部统一定制的被服,也就是俗称的夏装、冬装。然而,工部那帮黑心的官员实在贪婪,从中克扣的银子数量太多,导致每次发下来的被服质量极其低劣。夏装也还罢了,很多官兵弟兄图个凉快,往往不着上衣。可是到了冬天,被褥衣袄仍然还是很单薄。以棉袄为例,其中的单件棉花数量恐怕还不到二两。拆开单薄的青布面料,就能看见里面代替棉花充作填料的大把木屑、枯叶、干草、头发……甚至,还有很多叫不上名字的垃圾。
这种棉袄,恐怕就算是白给街上的叫花子,人家也不愿意穿。
以前殷鉴化担任玄火营主官的时候,连这种掺杂使假的破烂棉袄都不够数。玄火营上下三千名官兵,实际发到手里的被服棉袄,能够有一千之数就不错了。
空气中远远飘来了浓郁的食物香气。现在已是正午时分,循着香味来源的方向,薛金彪看到了自己的另外一名亲兵。他手里拎着一个很大的食盒,笑嘻嘻地走了进来。
相比往日,今天的午饭简单了些,却油水十足。
热气腾腾的米饭盛了满满一大碗,一勺子猪油淋上去,立刻沿着米饭表面迅速化开。食盒里还有一小碗用作佐餐的酱油,同样也是浇在饭上,用筷子不断搅拌着,洁白晶莹的饭粒很快变成一片酱色,光是看看就觉得很有食欲。
汤是猪骨头炖萝卜,严格来说,里面的盐味略淡了些。不过,与酱油和猪油拌饭倒也搭配,爽口解腻,喝下去以后混身都觉得舒服。
很多平民都喜欢酱油拌饭,关键在于那勺子猪油。这年头,能够吃饱肚子就算不错了,更别说是还有荤油下饭。要知道,相比价格低廉的糙米和酱油,通常只有富裕人家才能吃得起猪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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