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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阮陈熊狰不由得摇摇头,脸上露出一丝讥讽。
越王就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白痴。所谓王城,不过就是用竹木和山石凌乱堆成的寨子。当然,寨子的规模比起以往大了很多,也划分出了平民区和富人区。乱七八糟的石头垒成了墙。把整个寨子围在中间。
上一代越王是个勇士,却偏偏死得很是窝囊。那家伙喜好女人,每天晚上睡觉都要好几个女人陪床。也许是充血节奏太快,神经紧绷,撑破了体内血管……那段时间。越王一直叫嚷着下面很疼,不时的尿血。越人本来就没有洗澡的习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肮脏,加上伤口破裂,越王在床上鬼哭狼嚎了几个月,终于一命呜呼。
按照另外一个世界的医学理念,其实就是破伤风。只不过,引发部位有些特殊,令人浮想联翩。
很多人都在觊觎越王的位子,各方争抢之下,出现了让一个十岁孩子即位的诡异局面。当然,这是为了平衡,也是让所有王位觊觎者暂时放下顾忌,积蓄力量,准备着更加猛烈的反击。
阮陈熊狰本来就是王族,他自己也很想坐上那个位子。不过,这种事情目前只能是在脑子里随便想想。真要有所动作,只能是等到这次掳掠全胜而归以后。
得到阮陈春英全军覆没的消息后,阮陈熊狰就明白,“全胜”两个字与自己再无缘分。若是继续呆在青绥,不做出点儿什么举动出来,说不定,回去以后自己统军的权力也要被彻底剥夺。到时候,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
楚人既然杀了我们两万越族勇士,至少也要用十倍以上的脑袋作为补偿。在此之前,必须先干掉那支来自楚国内地的军队。
于是,全军拔营,前往蔡县。
青绥距离蔡县的直线距离不远,只是山高林深,很多地方都要绕路,加之林木茂密,地形陡峭,越人的行军速度也就不可避免慢了下来。
这条路很多年前阮陈熊狰就走过。前面是一个很大的山谷,只要穿过去,再有六十多里地,就到了蔡县。
足足七万人的队伍非常庞大,前后延续占据了整个路面。以安州的财力,根本不可能对境内道路进行整修。昨天晚上刚下过雨,地面一片泥泞,走在上面很是湿滑。现在太阳出来,温度骤然升高,蚊虫也比平时多了不少。
阮陈熊狰一点儿也不喜欢这种鬼地方。从那些楚人俘虏口中,他听到过对于楚国内地的种种描述。那是一个天堂般的世界,一个被人类居住的地方。而越族王城……相比之下就是猪窝。
到了蔡县,老子要杀光那里的每一个人。
阮陈熊狰的怨怒,随着逐渐升高的温度不断膨胀。他叫过近旁的一名侍卫:“派人过去问一下,前锋现在到了哪里?还有,派出去的斥候有没有回来?”
阮陈熊狰随是蛮夷,却算得上是个合格的将军。虽然对这里的环境很是熟悉,他却丝毫没有大意。来来回回,派出去的斥候多达上百。沿着大军行进的方向,把周围山林探了个遍。回报的结果也令人满意:没有发现任何楚国伏兵。
至于前锋,已经进入了山谷,路程走了一半。只是天气实在酷热难耐,士兵怨气很大,纷纷要求就近休息。避开正午时分最为火辣的太阳,等到下午凉爽些再继续前进。
骑在马上,已经可以看到不远处的山谷入口。阮陈熊狰手搭在额前,也觉得这阵阳光实在刺眼。斥候很是尽责,若是有楚军出现,必定会在第一时间发出警报。想到这里,阮陈熊狰扬起手中马鞭,指着树木茂密的山谷,下令:“前面山谷里要比这边凉快得多。加快速度,我们到那里再休息。”
……
楚国京师通往安州的官道上,同样也走着一支队伍。
锐锋营和铁甲营官兵总数加起来超过四万。当然,这是写在纸上,给朝廷更上层高级官员们看的数字。若论实际兵丁,所有老弱病残加起来,最多也就是一万九千。
锐锋营主将鲍勇身材矮小,皮肤黝黑。却十分灵活。虽然骑着马,却没有想要抡起鞭子加快速度的意思。胯下的马匹颇为雄峻。似乎也明白主人的意思,四个蹄子在路上走得很是散漫,不时张嘴从路边叼过青嫩草叶,很是满足地慢慢咀嚼。
士兵们无精打采地走着。长枪扛在肩上,军旗也歪歪倒倒。木轮车跟在队伍里扭捏着前行,缺少油料润滑的轴承关节发出“吱吱嘎嘎”刺耳摩擦声。树上的蝉儿仿佛找到了知音。更是不要命的发出欢喜鸣响,众人听在耳中一阵繁杂,顿时嘴里不干不净骂了起来。
“该死的知了,叫你吗个逼!信不信老子一箭把你****的射下来,架在火上烤了吃?”
“跟畜生有什么好计较的?我看你是吃饱了撑的。有那个功夫骂虫子,不如省下力气好走路。”
“该死的越族蛮夷,要不是这些混蛋,老子现在还窝在京师享福,哪里会跑到这种鬼地方热得一身臭汗?”
“你这话说得不对。这跟人家越族蛮夷有狗屁相干?你是眼拙耳朵塞,不知道外面的事情。听说了吗?这次大举出兵,乃是玄火军主将杨天鸿的主意。他一本上奏朝廷,说什么要让越人来得去不得,偏偏玄火军上上下下统共也就是一万人马,这才拖累着咱们跟着受罪。”
“我也听说了,玄火军本来跟咱们一样都是京师巡防营。之前不是在落屏山剿匪嘛,玄火营那帮杀才一个个都冲在前面。从匪首到贼人,都被他们包了圆儿,咱们连口汤水都没落下。功劳当然也全部归了他们,直接从巡防营变成了京师驻防军。上次陈二狗去玄火军办事,回来以后羡慕得要死。说是玄火军那帮杀才顿顿大鱼大肉,一个个吃的嘴皮子上都是油。唉!人家是吃得好,跑得快,哪像咱们,饭菜里没有油水,还他妈上什么前线?打什么仗啊?”
“那越族人可不是好惹的,山林之间一个个健步如飞,隔着百十丈距离,一把弓箭射得是神出鬼没。指你眼睛绝对不会射你鼻子,以前的讨伐大军都没落下好,基本上是一万人马前往安州,回来只剩下两三百。这一次咱们过去,估计也是玄。照我说,越人在安州那边祸乱,关咱们鸟事?凭什么非得要咱们去给安州擦屁股?再说了,这过了磐石关就是遂州,就算越族蛮夷生性凶残,大不了咱们往磐石关一撤,难道那帮山野猴子还能翻过关来不成?”
鲍勇骑在马上,面沉如水,耳朵却仔细听着周围士卒愤愤不平的议论。
一群连字都不识的大头兵,怎么可能对朝廷之事随便议论?
想到这里,鲍勇不禁偏过头,把目光转向了同样骑马走在旁边的铁甲营主将傅从之。
比起鲍勇,傅从之的皮肤要白了很多。虽是武官,傅从之对自己的个人形象却非常重视。他身上的衣服很是干净,每天都要换洗。腰间的配件对于傅从之显然变成了累赘,他干脆把武器统统交给侍从,自己手里却拿着一把白纸扇,摇头晃脑地扇着凉风。
在士卒当中暗地里散步风言风语,这是傅从之的计划。鲍勇对此不置可否。对于出兵安州这件事,鲍勇和傅从之的态度一样,不情愿,也根本不想去。问题是,打仗出兵这种事情不是你说拒绝就能拒绝。上面有皇命压着,若是敢说半个“不”字,立刻就要判你一个违逆之罪。
鲍勇并不看好这次战事。
越人的军队太多了,足足十五万。虽说武将都明白纸面上的数字做不得准,可是鲍勇却不这样认为。
很多楚军将领都有吃空饷的习惯。这大概已经成为天下人皆知的军内惯例。如此一来,能够带出去的士卒数量肯定没有纸面上那么多。自家的麻烦自家清楚,锐锋营满编两万人,实际上最多也就是一万左右。而且兵器残破,刀枪生锈,这种军队打起仗来不败才怪。(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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