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钢筋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30章 岂曰无衣 与子同袍,开个飞机去明朝,我是钢筋工,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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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渊说着说着,不禁心疼的掉下泪来,仰天朝吼一声,又道:“想我那十位兄弟,平日里为国为家,在战场上奋不顾身不惜性命抗击建州鞑子,回到家乡却被区区毛贼凌辱虐杀致死。何其悲也!”

“呜呼,我兄弟,本将恨不能吞了孙小凤的心为尔等报仇雪恨。”

说话间,举起破虏拿来的那一杆白色的大旗,道:“今天,我朱常渊发誓讨伐逆贼孙小凤。就此以白旗为号,顺便祭奠一下这十位兄弟的亡灵。”

“刺啦!”朱常渊将大旗放到在地,从旗子上撕扯了一条白布下来缠在自己的右臂上,道:“十位兄弟,本将不能保住你们的性命,唯有以此在身上,他日讨伐逆贼孙小凤之时,愿你们也能亲眼看到。”

朱常渊说完,破虏同样上前撕扯了一条白布缠在右臂冰凉的铁甲之上。

随后。二百名士兵一个个上前,将那白色的大旗撕扯干净,每人一条白布缠臂,完了之后又回到队伍中,站的整整齐齐。

“兄弟们!”朱常渊高举自己手中的狼牙棒,大声说道:“逆贼孙小凤,横行房县,不法大明。恣意决人生死,祸害忠良之士。你们怎么办?”

“杀!”

“杀!”

“杀!”

下面虽然只有二百人,然口径统一,声势震天。

两边的老百姓都被这种声势感染,不由得举手与兵士一起高喊:杀,杀,杀!

三声过后。现场沉寂如无人。

朱常渊又问道:“逆贼孙小凤,酷刑虐杀我十位军中兄弟,该当如何?”

“杀!”

“杀!”

“杀!”

。。。

朱常渊又问道:“逆贼孙小凤,欺我年少,藐视本将在先。侮辱本将在后,你们可能忍?”

“杀!”

“杀!”

“杀!”

这一句话,才说出朱常渊的本意。

“将军!”人群中突然出来一个看似五十来岁的男子,手中捧着一副金色的盔甲走到朱常渊面前,将那盔甲高高举过头,说道:“我家张大帅知道将军要出征讨伐逆贼孙小凤,无以为赠,特命在下奉送此甲与将军,愿将军早日凯旋。”

“盔甲?”朱常渊伸手接过那套明晃晃的盔甲,打开看了一眼,确实是好甲。

不过这副盔甲如果和自己打造的盔甲比起来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华而不实。

无他,这套金黄色的盔甲是中国古代传统的盔甲,而朱常渊打造的,让将士们穿戴在身上的却是西方国家才有的那种整体式板甲,说白了就想t恤一样是从下往上套上去的。

并非说是中国古代比不上西方,然而但就盔甲来说,西方欧洲的那种盔甲更合适,在战场上也更实用。

“是的将军。”那人抬起头,说道:“据说这幅盔甲乃是曹文诏生前所穿。”

“不要”。

朱常渊粗鲁的将盔甲扔出好远丢弃在地上,道:“朱某人上的是战场,吃穿用度一律和军中兵士一模一样,岂敢有所不同。”

这话一说,下面的二百人心里顿时都暖烘烘的。

“老子就穿我这套黑乎乎的盔甲,还要用它上战场亲自杀敌。”说完,手中大棒高举,大声吟咏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这是诗经中的名篇,《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下面的战士,没有不懂这首古风的,听到朱常渊吟咏,也一同尾随,粗狂的声音充斥山野,将这首诗朗诵的动人心肠。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众人齐声高呼,三遍而止。

那名给朱常渊送盔甲的家伙,灰溜溜的将地上的衣甲捡起来躲进了人群之中。

“好!”朱常渊翻身上马,将头盔套在头上,朝众人一挥手道:“所有人,听我号令,讨伐逆贼孙小凤,出发。”

“是!”

顿时所有人翻身上马,跟着朱常渊转身离开。

二百人,二百匹战马,就此绝尘而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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