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钢筋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97章 谋汉中,开个飞机去明朝,我是钢筋工,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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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不变的是,汉中这块地,除了名义上属于大明帝国之外,现在还有了一位新的主人:罗汝才。

不错,是罗汝才,正是前段时间听说李自成反出商洛之后,提兵从郧县一路北上,同李自成一起将整个大明王朝搅和的像一团浑水一样的罗汝才。

朱常渊虽然和这个家伙没有见过面,不过二人也算是神交已久,当年剿匪第一战,还是人家罗汝才借给了一千人马才将罗志雄干掉的。

“前脚人家还借兵给自己,现在就要谋夺人家的城池,说起来好像有点无节操啊。”朱常渊驻军在洋县之外,自己挠挠头都有些尴尬。

话说,这个罗汝才可没有对不起自己的地方,恩,除了官匪天然的立场对立之外。

不过,话说节操是个什么东西,只要给罗汝才扣上一顶反贼的帽子,怎么打杀都不会过分吧,毕竟,之前虽然和这货有点交情,现在,随着这货反出朝廷,这点交情早就不存在了。

至于攻城。

不好意思,对于朱常渊来说,最简单的既不是骑兵战也不是水军,而是攻城,无他,实在是他的攻城神器做的太无敌了。

况且洋县的城防,虽然城墙看上去高大,但是朱常渊调查过后知道,实际上很薄,和沈阳皇太极的老家城墙相比差远了。

所以,使用老方法,先是朝城里人喊话,说朱常渊前来攻城,将守城的主将吓得尿了一裤子,然后城中的军心扰乱,最后,用五个攻城神器,轻轻松松的在洋县城防上钻出了五个大洞口。

骑兵进入城中,经过一阵简单的战斗,整个洋县便落入了朱常渊手中。

让朱常渊颇为高兴的是,洋县攻陷以后,周边四个屯军的小城竟然主动投降,,一日之间便兵不血刃的拿下了整个洋县地区,控制了汉中平原的东部门户。

朱常渊是高兴了,罗汝才的烦恼才刚刚开始。

一日后,洋县被朱常渊攻破的消息传到汉中。罗汝才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团团转。

和张献忠李自成不一样,罗汝才这个家伙最大的特点是讲江湖义气,最大的弱点是没有什么大志向,他起兵造反完全是铁哥们推上去的,并不是为了和谁谁争天下。

除此之外,罗大帅还有个人尽皆知的特点:好色。

表现在实际行动中就是娶媳妇。

据说,罗大帅骑兵之后,地位飞黄腾达,便开始肆无忌惮的娶媳妇,民间谣传,罗汝才攻克郧县之后,一日就娶了十三位小妇人。

而且,这货生冷不忌,只要是碰到长得好看的,不管是十三四岁的小萝莉,还是三四十的超级御姐,抑或是寡妇,有夫之妇,都一概笑纳。

同样,罗汝才一旦到了大事的关口,不会和手下的将军商议,而是和自己上百名老婆在一起合计,比如说,这次。

“诸位夫人,你们看看,到底怎么办呐?”

罗汝才在大殿中踱来踱去。

大殿中除了他之外,还有数十名穿的花枝招展的女人,一群莺莺燕燕在一起,自然也说不出什么主意。

“大帅,要不去派人请闯王救援吧,如果闯王带大军前来,咱家里外夹击,定然能胜得了朱常渊。”

一名身着红妆的女子给他出主意。

罗汝才听了他的话,苦苦一笑摇了摇头。

李自成如果能来自然最好,可是闯王是什么人,看不到好处就让他过来,可能性不大。再说了,就算他来,也不见得能够胜得了朱常渊。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胜了朱常渊,那李自成大军如果霸占汉中不走咋办?

罗汝才没有大志向,可是他不是傻瓜,这个道理还是明白的。

“不行!”叹了一口气,说道:“朱常渊最怕红衣大炮,可是咱们汉中并无这玩意,拿来对付他不是好主意。”

“大王,既然北面行不通,咱们向南,朝张献忠求援,听说现在张献忠在蜀中已经站稳了脚跟,若是他肯。。。”

这位婆娘说的更不靠谱,还没说完酒杯罗汝才打断。

“张献忠是不会来的。”

至于说原因嘛,天下人恐怕都知道,这货早就被朱常渊打怕了,别说是派兵来援了,便是逃跑到他蜀地避难也不行,说不定这货就把自己的头割了然后孝敬给朱常渊。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一名身穿红衣的小兵突然闯进了大殿。

“大胆!”罗汝才说了一句,道:“谁让你跑到这里来的?”

那小兵扑通跪下,从背后的竹筒里拿出一个加急的鹅毛信,恭恭敬敬的捧在手上,道:“城固那边传来消息,说朱常渊拿下了洋县之后,兵不血刃,一日又下了四城。”

“什么!”

罗汝才噌的一下站起来,再也不提责怪小兵的事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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