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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骑兵,”百里子鸢趴在地上用耳朵听地面的震动,“不知道人数,但肯定是全速奔驰的骑军在逼近。”
“还有多远?”百里耶问道。
百里子鸢算了算,然后抬头对百里耶说,“最多不过十七里。”百里耶抽出腰间的弯弓,张弓搭箭,一枚鸣镝拉起尖利的啸声刺入天空。
他已经来不及下山传令,鸣镝一发,是令三军全力以赴通过山谷,在外面的平原上布开防守的阵势。
紧接着三人随即鞭策战马,旋风一样驰下小山,此时南野已经在军中吹响了沉雄的进军号角。
当他们冲下山坡并且赶上前军的时候,草原尽头的地平线上已经升起了隐隐的烟尘。
三军已经通过了山谷,弩手在阵前散布成一线,中间混杂着前锋营的轻骑。所有轻卒则在偏后的地方结成一万五千人的鳞甲阵,这是防御最强的阵形之一。
此时所有人都能清楚感觉到脚下的震动。
“还有五里,”百里耶低声道,“如果来的不是大家主的饕餮血侯,那么只能是……”
话音还未落,殷红如血的大旗已经在烟尘上头冉冉升起,在此时的光亮下,旗上的徽记看不清楚。鹿尘浑身一凛,在风雷般的铁蹄声中,他竟然听见了歌声。开始只是一人放歌长啸,唱到句末,竟是三军齐声地应和。
“携我友人魂,归故乡!”
那是一曲葬歌,百里子鸢一生中第一次听到如此悲烈豪壮的歌声。
他们口齿不清,像是那些咬字不准的边地人所说的话,可是没有人能耻笑他们的歌,因为歌里有如此的壮志雄心。
对面的黑甲骑军狂风般席卷草原而来,高唱着埋骨沙场的歌谣,纵然已经看见了对方的旗帜,也没有半分退却。
他们仿佛根本不在意生死,只想着这样放马奔驰、再奔驰,踏破千山万水直冲天地的边缘。
那杆大旗一振,上面的徽记终于映入了百里子鸢的眼睛,无数铆钉组成的图案浮现———魔君秦舞的“骷髅之花”。
来的是魔君秦舞的“不死魔骑军”!
“携我友人魂,归故乡!呵呵……”八王爷百里耶轻抚腰间剑柄,“天下英雄之间的相遇,总是令人如此的措手不及。”
“叔父,何不趁他们立足未稳,立即冲阵?”百里子鸢在一边问。
“魔君秦舞的不死魔骑,随时都能够发起冲锋,无所谓立足未稳。他们已经看见了我们,唱这首《归故乡》,是在警告我们大军不要放肆。人家没准还想趁我们立足未稳,一举冲锋,杀我们一个片甲不留呢。”百里耶笑了笑说,他的笑容却并不轻松,“没有想到在这里遭遇魔君的大军,难道断云关的防线已经被突破?不过面对这个男人,还是要先行叙礼再战的吧?”
“魔君秦舞?”百里子鸢又问。
百里耶笑着说,“骷髅旗帜,自然是他,这个天下谁把盗贼的旗帜用来做军旗呢,呵呵……不过天下名将即便聚在一起,又有哪一个不在他威武之下弯腰屈膝?”
“如此狂妄的人啊……”百里子鸢低低叹息,不知道是敬佩还是鄙夷。
“这一曲《归故乡》,是魔君秦舞亲自填的词,你的祖姑姑百里藏青谱的曲子。想象百里藏青一个娇柔的女子,却被歌词中所蕴的雄壮激发,竟然谱出了倾世雄歌。世上也唯有魔君秦舞自己的骑军,才会在遭遇敌人时高唱这一曲《归故乡》。滚滚黄沙,天地风雷,今日耳闻,不虚此行了,”百里耶居然赞叹起魔君秦舞的不死魔骑来,“我们不必心存侥幸,对方必然是魔君本人。”
“可是王爷,我们两兵交战的礼节,是死敌相遇,也要叙礼再战对吧?”百里子鸢问。
“那也要看是面对什么人了,若是面对一些蝼蚁,你一脚踩过去也无妨,不过我们现在面对的是魔君秦舞,即使想亲手杀他的人也希望能够亲眼看着他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死去吧?魔君秦舞,怎么能是那种死在乱军混战中无声无息的男人呢?”百里耶还是笑笑,“再则不死魔骑强悍,贸然相逢等同送死,我还没有这份胆量。骑兵下马,开旗门!”百里耶猛一挥手,“待我晋见魔君秦舞殿下!”
对面的大军逆风扑近,距离百里家军三百尺同时止住了战马。
马蹄下卷起的尘土随风扬去,骑射手从骑枪手中突出,一排列在阵前虚引角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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