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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面破破烂烂,染着鲜血的大旗之下,西营八大王张献忠率领着五百士兵缓缓走了进来,他们走得并不快,也没有刻意排出阵势,五百人就那么散漫地走着,没结成阵势自然就少了一分威势,至少看起来缺乏了一种众志成城般的雄壮感。

他们的装备也说不上很好,穿的大至都是从官兵那里缴获的鸳鸯战袄,这些战袄好像没有认真清洗过,每一件都肮坑不堪,许多人的身上甚至凝结着干涸的血块。用的武器也很混乱,有人拿着矛,有人拿着刀,有人挽着弓,甚至有人背着火铳……

与其说他们像一只军队,还不如他们体现出正宗的“贼”气,是那种即使已经变成了军人,仍然掩盖不了的贼寇味道。

按道理来说,“贼”是肯定不如“兵”的,但是这五百人给人的感觉并不比“兵”差,因为他们就算是贼,也是贼中的佼佼者,是凶贼中的凶贼。身上却带着一股血腥味儿……只有杀人如麻的人,才能从身体里渗透出来的味道。

朱元璋从远处看着这只军队,突然皱起了眉头:“这只军队,不好对付!”

“嗯?”许人杰奇道:“这种乱七八糟的军队有啥不好对付的?结个矛阵就能打得他们哭爹喊娘……”

“但是敌军未必就会你结矛阵的机会!他们属于那种漠视生死,无所不用其极的那种人,对于这种人,正统的战术往往会束手束脚,难于施展。比如驱赶点百姓在阵前用来冲乱你的矛阵,或者拿百姓当挡箭牌来破你的弩阵……”朱元璋淡淡地道:“你可招架得住?”

许人杰抹了一把冷汗:“关于这事儿,上次在泽州城您就教过我了,我会毫不犹豫地射杀百姓,我……我……我也背负得起……”

朱元璋听他说到“射杀百姓”四个字时,语音都在颤抖,哪里像是背负得起的样子?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说这种极端战术吧,来说山林作战,矛阵不方便摆开的时候碰上这只军队,也一样讨不了好……而西营八大王这个了,最喜欢在山地里晃荡。”

朱元璋可不是胡说的,后来张献忠最喜欢晃荡的地方就是各种山林,他建立的大西政权选在了四川,看来他也很清楚自己的长处与短处。

许人杰默默无言。

朱元璋对他低声道:“回头我教你川中白杆兵的战术,也许就能在山林战中对付西营八大王了,现在全天下的军队中,最擅长山林作战的部队,非川中白杆兵莫属。”

许人杰双眼一亮:“白杆兵?什么战术?”

“一种适合用于山林战的奇特的武器。”朱元璋道:“回去后慢慢说给你听。”

这时张献忠的部队已经进场站好,远处又行来了一只部队,撑着一面镶着银边的大旗,这面大旗绣得非常漂亮,当中一个“闯”字,在风中摇戈,显得十分威武霸气。这是闯将李自成的旗帜,他和闯王高迎祥一样,旗上都是一个闯字,不同之处在于闯王高迎祥的的闯旗是镶的金边,而李自成的旗镶着银边。

旗下也是一只五百人的步兵,这只步兵队的衣甲非常齐整,清一色的黑色鸳鸯战袄,看来李自成和朱元璋一样,抢来了官兵的鸳鸯战袄之后,就统一将之染成了黑色。光从这一点上来看,就知道李自成率军有方,比别的流寇更懂得统一军装的重要性。

这五百人排得非常整齐的军阵,用非常缓慢的步伐走进场中,他们步子不大,没有刻意地走出气势,但是从他们稳如泰山般的脸孔上,看不到丝毫迷茫,坚定的脚步带出来一股子信心与气势,仿佛天下没有他们打不倒的敌人。

这只军队居然给了别的头领很大的震动,不少人低声交谈着什么。革左五营的五个老头也凑在了一块儿低声议论:“闯将的手下不错。”

“这就是著名的老八队吧?”(注:李自成刚加入义军时,在陕北义军中排名第八,所以李自成的嫡系部队一直被称为老八队,史书有记。)

“是啊,那就是老八队,据说是闯将在米脂起事时带出来的老乡亲……你看排头第一个,那是闯将麾下的大将,总哨刘宗敏……”

人群中不少人发出唏嘘之声,看来老八队之名已经是响砌天下,是三十六营中有名能打的部队。

许人杰揉了揉眼,茫然地道:“要不是咱们的人已经换上了铁甲,我还以为那是咱们的老一队和老2队呢。”

旁边的王二和苗美笑了起来:“大元帅,你跑了一趟广东,已经对自家兄弟不了解了。闯将这只军队只能说很像咱们以前的老一队老2队,是以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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