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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得过的,皆不是难,躲不过的,皆是机缘。
我始终没有躲过和于晓婉的再次相见。
对于男人,前女友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有一部分男人会选择分手之后做朋友,而另一部分,则是分手之后老死不相往来。
他们各有各的说辞。
我和于晓婉分手之后,我果断的选择了老死不相往来。
现在我才明白,当初的选择就是在害怕如今的迷茫。
前女友代表着男人的一段回忆,一段永远抹不去的回忆。
有人说,女人一生中有两个最大的敌人,男友的老妈和他的前女友。
我很庆幸,我未来的女友只剩一个敌人了。
我一直觉得和前女友保持联系,是一种很矫情的行为,既然不能再爱了,何必要时刻掀起过去的回忆呢?如果深爱过,掀起的回忆只会刺痛自己。
曾经我问过一个逗比:“分手之后,还能做朋友吗?”
他如此回答我:“你很缺朋友吗?”
开门的一瞬间,看到眼前病怏怏的于晓婉,我的确掀起了太多的回忆,这是不自觉的回忆,迷茫的回忆。
“以前就总提醒你,别工作的太累,你一熬夜就很容易生病,你明知道自己身体熬不住,还折腾自己。”
我把她扶到床上,给她倒了杯热水。
“如果我没生病,你会来看我吗?”
她清秀的脸色挂着惨白,病痛让微笑都显得很勉强。
“你怎么搬到A市住了,不在香海镇工作了吗?”
我没有回答她。
会去看她?
我想不会吧,我和她没有再联系下去的理由了。
“还记得上次见面吗,我说来市区开表彰大会,被表彰的人就是我,教育局把我从香海镇调到了市区的高中,刚来工作几天,想多熟悉下环境,不小心就病了,A市我也不认识什么朋友,所以就给你打电话了。”
她说的有气无力,原本如黄莺般动听的声音,也显得沙哑。
长年的教师工作,让她的喉咙会经常生病,我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应该是熬夜着凉了。
“刚来工作别太拼命,你好好躺下,我去给你熬一碗姜汤。”
我给她盖上被子,转身去了厨房。
她说得没错,来A市工作,她没什么朋友,也许上次见我也是一次老朋友叙旧而已,只是我过于执拗于老死不相往来。
其实于情于理,她还是小胖的表姐,于叔叔的侄女,我受小胖一家人的恩惠,她生病好好照顾她,是应该的。
这间单身公寓的装修很现代很时尚,而且价格不菲,我想这里住都应该都是高级白领吧,教师工作的于晓婉,工资并不低,而且她的家庭条件也很优越,住在这里算是低调了。
房间里没有太多于晓婉的装饰,她刚搬来不久,没来得及带太多东西,因为她也很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现代女性类的读物和教育类的读物,书房一直是她最愿意精心布置的地方,可这间书房是空的。
我熬了一碗姜汤送到她面前,她喝了一口,皱起眉头嗔了我一句:“你熬的姜汤,怎么总不放糖。”
说完她顺手从床头的拿出一块巧克力吃了一口。
我却瞬间失了神。
巧克力,一直是我爱吃的甜食,而于晓婉作为人民教师,她知性大方,认识她的时候,她对甜食已经失去了童年的兴趣,工作性质也不允许她多吃甜食,刺激喉咙。
我时常会买各种口味的巧克力放在家里,她总嗔怪我,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可渐渐在我的带领下,她的包里,也会经常放一块巧克力,有时是给我买的,有时她自己也会好奇的尝尝。
最后,不管是因为喜欢还是习惯,她的生活也离不开甜食了。
我和于晓婉的生活中,都残留着了对方的影子。
她督促我吃早餐,叮嘱我醉酒后吃西红柿和葡萄,我却不知不觉喜欢上了西红柿。
而现在,她的床头也随时放着一块巧克力。
前任对于我们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她(他)时刻存在于我们的生活里。
“喉咙发炎别吃甜食了。”
我夺下她手里的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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