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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在一起的还有赵满熊和洛小北,赵把总此时满脸潮红,似乎没想到自己也能有如此风光的一天,这一趟若是能活着冲出去,自己从此以后可以在五军营横着走了,谁让他是五军营中极少部分出城作战的人,至于说三千营那些怂包,平日里鼻孔都快长到脑门上了,这次却下了软蛋,回去之后看谁还敢对他吆五喝六的,这就是完美人生的华丽转身!
洛小北的情绪却有些低落,虽然他对宋庆有着近乎迷信的崇拜,可就在刚才,两个从小一起长大,也一直跟随宋庆的同伴死了,一个被弓箭射中喉咙,另一个被卷入后金兵中,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个十六岁的孩子不是没见过死亡,也不是没见过自己人死掉,可还是头一次面对亲近朋友的死亡,一时间有些适应不过来,眼圈到现在还是红着的。
可他并不后悔,他崇拜的宋大哥依然在队伍最前方作战,带领他们冲破一层又一层的包围,那面已经被烟雾熏黑的狗旗,也依然飘扬在队伍中间,旗手已经换了好几个,大旗却依旧屹立不倒。
只是忽然之间,他们眼前的同袍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队刚刚穿凿进来的辫子兵,洛小北下意识挥起了刀,朝着正向自己扑来的敌兵砍去,身边的同袍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可几个回合下来,他们的人却越来越少,并且已经和宋庆的前锋队伍分开,一种前所未有的低落情绪袭上心头,自己就要死在这里了吗?就像刚才那两个弟兄一样……
他依然在挥着刀,哪怕刀口已经因为剧烈拼杀而变得卷起,可他却没有停止过这种机械式的动作,宋庆曾经对他说过,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哪怕是要死了,也别叫人看笑话,一个人如果从不向人低头,那么在他死后投胎转世,一定能够成为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洛小北的大英雄就是宋庆,他想成为宋庆那样的人,所以他不想低头,更不想像这些被宋庆形容为洪水猛兽的辫子兵低头,他咬紧牙关,浑然不顾自己小腿上的刺伤,疯狂的用长刀劈向每一个敢于上前的敌人,直到身体越来越沉重,手脚的动作也越来越缓慢,周围的同袍则越来越少,他知道自己快到极限了,他努力抬着头,想要在死前最后看一眼熟悉的旗帜。
当他抬起头的那一瞬间,狗旗出现在距离他两丈开外的地方,面前的敌军不知何时已经全部消散,刚刚见他气力不支,想要过来捡便宜的辫子兵,现在早已经死透了,被人串在一杆大铁枪上,那杆铁枪的主人他认识,那是他每天都在崇拜着的偶像,他下辈子想要成为的大英雄,洛小北鼻子一酸,眼眶瞬间湿润了,泣不成声道:“大人,属下……”
“小子,跟上我的马,护着咱的狗旗,别让大旗倒下,更别让自己倒下!”
“是!”洛小北咧开了嘴,任凭泪水滑落进去,那咸咸的味道犹如灵丹妙药一般,让他整个人活了过来,他将手中已经残破的长刀扔到,随手捡了一把顺刀,快步跑上前去,跟上了那个骑着战马,似乎永远不会倒下的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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