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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彻带着人冒雨赶了过去,  见到的便是一座已经被风雨和岁月腐蚀掉屋顶的院落。

黄土浇筑的墙壁因为大雨连绵倒塌,又因为泄露出隐藏在体内的秘密,已先后经历了锄头、铁锹乃至于木棍等诸多器物的轮流问候,  此时只剩下矮矮的一截,无声的蜷缩在阴雨之中。

因为无人照管而荒废的院落里早已经生了荒草,甚至有两棵树一人高的杂树。

排水的沟渠倒是还能将就着使用,  刘彻眼尖,  一眼便瞧见那沟壑两侧还有没来得及被雨水冲刷干净的血色。

先一步到这儿的差役低声告诉他:“死了一个人,  还有几个身受重伤的,衙门里收回来的金子约有几百之数,但肯定也还有被人拿走了的……”

刘彻问:“知道这院落的主人是谁吗?”

差役犯了难:“这个……真不知道。”

他说:“您自己看一看也该知道,  这院落都荒废多少年了?看院子里散落的碎瓦,该当是前朝营建的,当年混战何等惨烈,  谁知道这院子的主人到底是谁,  又有没有活下来?糊涂账罢了。”

刘彻却觉得这事儿透着古怪。

一座无主的废弃院落的墙壁里发现了黄金,  还因此见了血……

刘彻从蓑衣中伸出手去,  捻起一枚据说是藏在墙壁里的小小金饼。

这东西在空气里暴露了太久,  已经染上了这冷雨的寒凉,握在手里,像是一枚沉甸甸的冰片。

又因为问世时候伴随着的死亡和流血,好像在一开始,就带着血腥和不祥之气……

刘彻想要深挖,  然而露出来的线索太少了,  根本无从下手。

而墙壁也好,宅院也好,即便有线索残存,  也早就在村民和官府一前一后的混乱挖掘中毁坏殆尽了。

官府全权接管了此事,对这座宅院进行了彻底的挖掘

让人遗憾的是,那些黄橙橙的金饼,好像只存在于墙壁当中,并没有被掩埋于地下。

嬴政闻听之后,若有所思道:“看来,此事并非偶然,而是有人蓄意设局。”

“不错,”李世民道:“墙壁是由黄土浇筑,本就受岁月腐蚀,又遭雨水侵蚀,此后还被村民砸碎细细翻了一遍,容易隐藏痕迹。但深埋地下就不同了,有谁会比种田的百姓更了解脚下这片土地近来有没有被人翻过?很容易暴露破绽。”

朱元璋也道:“在墙壁里藏金子,能是为了什么?要么是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要么是为了给后代子孙留一条后路,藏在墙壁里,取的时候难道要把墙壁砸烂?太容易惹人注意了,论安全,远不如埋在院子里来的实际。”

刘彻冥思苦想:“这个人到底是想做什么呢?在一座荒废的宅院墙壁里藏金,然后将这件事宣扬出来,最后金子多半落到了官府手里,你们说他图什么?”

“他图当下的结果啊。”

李元达提出了一种新的思路:“金子到了官府手里,也吸引到了官府的注意力,此事在易县、乃至于雒阳都闹的沸沸扬扬,可以说是人尽皆知,或许这种消息的传播,就是他想要的。”

他摸着下巴:“我们没能有所启迪,可能是因为我们所知晓的讯息当中缺少了关键的一环,但是有些人——也就是幕后之人想要传递消息的那个人,却清楚的知道这一环,幕后之人料定他们在知道此事之后,会主动入彀……”

刘彻听得笑了:“有点意思啊,这个说法。”

又问:“你们说,幕后之人是用什么来引他的猎物入彀的?”

那几人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当然是金子!”

“不错,我也是这个想法。”

刘彻附和道:“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一座荒废院落的墙壁里发现了金子,幕后之人的猎物就会知道这其中有利可图,甚至于可以通过此事得到更多的金子呢?”

几人眼睛同时亮了起来——

因为人是有着类推能力的!

一座荒废院落的墙壁里藏着金子,当然不等同于世间所有墙壁里边都藏着金子。

可是倘若一个人有在墙壁里藏金的习惯,或许他就会在自家别的墙壁里藏金!

一团乱毛线终于被抽出了线头,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简单了。

刘彻:“幕后之人随随便便就能用几百金来做诱饵,可见隐藏于其后的财富会有多么庞大,要么是官宦之后,要么是一方豪强,这样的人虽然不算是凤毛麟角,但是也一定不会多!”

李世民:“金子是藏在墙壁里的,幕后之人用这个来设局,引人入彀,就一定能够确定,他的猎物完全有机会去挖人墙壁,偏生这些墙壁的主人,却必然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寻常情况下,只怕是绝无可能,除非……”

朱元璋:“除非那座宅院现在空置着,且处于无人看守的境地,要么就是那座宅院现下无主,亦或者主人正有意将其转让,他的猎物有机会将其拿到手!”

“那目标就很明确了。”

嬴政做出了最后总结:“以雒阳为中心方圆三百里,近来家中遭逢巨变的豪富亦或者官宦人家。”

刘彻精神振奋,当即道:“我这就使人去查!”

当天打发人出去,第二日便收到了回复,只是最终结果,却叫他为之变色。

“怎么会是袁翁府上?”

就在将近一年之前,袁翁还想将女儿嫁给他,被刘彻推拒之后也没有生气,反而厚赠百金,以壮其志。

刘彻为此还曾经专程去拜会过他,不曾想当日一别,竟是天人永隔!

“唉,谁说不是呢。”

送信的人一路回来,满身疲乏,咕嘟咕嘟灌了口水,才继续道:“听说是意外失火,一家人都死了,只有几个仆人在外当差,好歹保住了性命。袁翁乐善好施,在附近极有声望,没想到最后竟落得个如此下场!”

“前段时间袁翁的远房侄子到了这儿来,觉得那地方遭过火灾,死了人不吉利,位置又有些偏,打算把那宅子卖了,听说要价不高,只是……”

刘彻沉着脸道:“只是什么?”

“只是没钱的买不起,有钱的嫌晦气,听说袁翁的侄子也修缮过了一些,能住人了,可问津者仍旧寥寥无几……”

刘彻沉默了半晌,忽的道:“那场火灾,事后没有人去查吗?”

袁家的人又不是傻子,知道起火了,怎么可能不知道往外跑?

烧死几个人也就罢了,当日留在袁家的全都死了,这怎么可能!

而袁翁向来乐善好施,结交甚广,他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小小贼曹都能厚赠百金,如今他全家都死的不明不白,竟然没有人为之张目,岂不古怪?!

探听消息的人听罢也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官府的人也去了,查完之后说的确是意外失火,这事儿便这么结了案,之后倒是也有与袁翁交好的人提出过疑义,后来却都不了了之了。”

他叹口气,语气中带了几分规劝,同这年轻的贼曹道:“袁翁也是一方名士,家资不斐,甚至于曾经是列侯的座上客,他的朋友当然也非泛泛之辈。”

“即便如此,都不能为袁翁张目,我知道您向来急公好义,只是当下之际,还是保全自己为上啊……”

刘彻谢了他的好意,将人送走,脸上已经是一片冷意。

他取酒在院中遥祭袁翁:“当日受了你一百金,今日自然应该为你身后之事尽心!”

又使人去请魏不疑,告知此事。

魏不疑着实惊住:“怎么会?!”

当日往袁家去,本就是他与刘彻同行的,袁翁的音容笑貌历历在目,却不曾想如今竟已是天人永隔。

电光火石之间,他想到了自己先前同刘彻回京时遇到了那个瘸子,当下嘴唇大张,失声道:“啊,原来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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