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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对于凡人而言,称得上是一段相当漫长的岁月,但对于修行者来说,仅是弹指一挥间而已。

战族覆灭过去已有十年,天下并没有就此平静,当初天机子曾推演出,战族帝器与帝经就遗失在风州的某处。

然而,一州之地何其浩瀚,即便修行者穷尽一生也不能横渡,想要在其中寻找到一件器物,说是海底捞针都不足以形容,但这并不是让人放弃的理由,许多人依旧在努力,希冀能够找到。

而远在风州北部的大荒中,生活着一支不为人知的部落。

今天,部落格外热闹,因为有一群孩童到了洗礼的年纪,这是部落最为重要的大事。

“时间过得真快,一群当初也就一个巴掌大的娃而今已长大,十岁了,到了洗礼的年纪。”一个身裹兽皮的壮汉说道。

“是啊,想想当初的我们,部落还很弱小,深入大荒必须小心翼翼,每年都为食物而发愁,更别说有资源来洗礼,现在不一样了,这两年收获颇丰,更是得到几株罕见的宝药,用来为这些孩子洗礼,相信会激发无尽的潜能,以后超越我们不是问题。”另一个壮汉说道。

洗礼,部落的每一个人都要经历的过程,目的是唤醒身体潜能,而洗礼必须等到十岁才能进行,因为在之前,人体会极度脆弱,经不起洗礼所带来的压力,只有到了十岁经络有些了强度才可。

在两个壮汉交流的同时,两人不约而同的把目光投向了孩童当中的一人身上,表面上看这个孩童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除了长相比其他孩童清秀些,皮肤更白些之外,便没有了可以让人注意的地方。

不过只有部落中的人才知道这个孩子的不同,而这个孩子就是十年前他们带回来的那个婴儿。

起初这个婴儿与部落中的其他同龄人倒是没有什么区别,谁知随着年龄的增长,体现出了一处处不凡。

五岁就能举起部落中的那口石鼎,要知道那口石鼎相当沉重,接近万斤,即便是三个成年壮汉合力都难以抬动,可是一个仅有五岁的孩童就能举起,让人匪夷所思。

并且这样的事情不止发生一次,有一次部落遭遇到了巨大危机,一头恐怖绝伦的蛮兽来袭,整个部落都不能抵抗,眼见就要有灭顶之祸临头。

就在这时,原本还抓着身旁大婶裤腿的孩子,伸出白嫩嫩的小手,鼓足了勇气,拾起地上比他个头还高出三倍的长矛向那头蛮兽掷去。

长矛瞬间贯穿长空,带着恐怖的力道,将那头皮粗肉糙的蛮兽钉死在村口,惊呆了一群人。

也是至此之后,再也没有人将这个孩子当做平常人来看待,当然也没有将他视作怪物。

在这个世界,特别是大荒中,实力尤其重要,那是生存的基本条件,一个天赋异禀的孩子,绝对是部落的未来与希望,能够守护部落。

事实上,这个孩子也没有让人失望,自七岁之后,就开始跟随部落的猎手外出狩猎,在此期间,有着惊人的表现,取得了不得的战绩。

到了如今,年满十岁的小家伙,已是部落中的第一高手。

“天哥哥,你上次说外出狩猎会给我带回一头黑虎幼崽当宠物,你食言了。”一个胖乎乎的女童抓着男孩的衣角说道。

男孩不好意思的抓了抓脑勺,小脸很稚嫩,道:“谁说的,本来那黑虎幼崽都快到手了,谁知它的父母杀了回来,一打二,我根本打不过,但是你放心,这次洗礼之后,我的力量将会大涨,再碰到那两头黑虎,绝对能把他们打得满地找牙,成为无牙老虎。”

“好吧,我相信你,要是下次外出狩猎,你还不能给我带回黑虎幼崽,以后我就不理你了。”见到男孩这般保证,胖妞这才放过了他,不过那小手依旧死死的抓着男孩的衣角始终不肯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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