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某不知名普信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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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可很抗拒被抱不过芙隆很喜欢抱他还喜欢捏他脸蛋他也只能受着。“嗯带你看什么呢对了!我们先去杂乱街看看!”
芙隆兴致冲冲地往一个地方跑去就像关久了的小姑娘。
林可晃里晃荡的不由得拍了拍芙隆:“母亲你放我下来自己走。”
后面的约翰、尼克斯和卫兵组长等人低着头装作没看到的样子。
他们可很少能看到自家少爷像个孩子一样被抱着。
平时在他们眼里少爷就是“注定伟大的职业者”、“天赋耀眼的同学”和“严厉的训练官”。
或许也只有在芙隆夫人眼里少爷依旧是一个六岁生日都还没过的孩子吧。
“到了!”
小跑了一会儿芙隆有点喘于是把林可放了下来:“小林可你已经六岁了要学会自己走路知道吗?累死啦”
不是女士你好不讲理。
“听到了。”林可无奈点点头奶声奶气的。
“好了走吧!”
芙隆满意地捏了捏林可的脸蛋然后拉着他往里走。
杂乱街是一条类似于百货街的地方什么东西都有人买卖什么样的人这里都有。
比如一些蹲在街角把玩着锋利小刀的小混混他们一般是小偷、盗贼有时也可以身份转换成强盗。
还有一些头戴兜帽、行色匆匆的人显然就是有贵重物品想要卖出去或者买回来。
还有一些面露风霜的旅者一些街边乞讨和卖艺的行者一些神色警惕的卫兵
人很多很杂林可也在感知周边卫兵也是包括约翰和尼克斯也是一脸警惕地环顾四周。
只有某个傻姑娘
“哇林可你快看你快看他们在喷火!”
“哇!那个人跳得好高!”
“哇好可爱的猫!”
“哇”
要不是人很多芙隆都快蹦蹦跳跳起来了。
简直就像林可牵着芙隆而不是芙隆牵着林可。
“嗷呜!!”
“嘎嘎!”
“吱吱吱”
那边还有一个类似于宠物店的地方门前几大个铁笼子其中关着各种野兽倒是没看到魔兽。
“走小林可我带你去看动物!”
芙隆拉着林可往那边走仿佛是林可想看动物一样。
得益于他们身上穿着大红色花纹的衣服和贵族标识所以没有什么下九流的人敢来碰他们。
这里可是阿赞恩麾下的城池大红色就是阿赞恩的主流色调。
直到
“哦~这是谁!尊贵的芙隆夫人阿赞恩最甜美的火红之风竟然吹到这儿来了欢迎欢迎”
一个油头粉面的人出现在林可他们面前一脸带着自信的微笑。
那自信的光芒不仅把他的油肚都掩盖住了更是把眼神深处的情欲掩盖了。
最甜美的火红之风是对芙隆的一种赞誉代表了当年加罗塞子爵和芙隆结婚时宾客对于芙隆的认可。
“桑迪尔男爵你好呀!”
芙隆笑颜如花天真浪漫、懵懵懂懂仿佛一朵纯白的水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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