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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凡放下手上的美食,问道:“他在说什么?”
阮森说道:“他说,他想拜你为师,学习神秘的夏国功夫。他还说,你要是不答应,他就缠着你。”
卢卡斯哈哈大笑起来,笑够了,打趣道:“伙计,看来你的魅力连男人都无法抵挡,为你神魂颠倒了。”
叶凡用天眼术看了看流氓头子,嗯,虽然穿着男装,胸部平平,可是呢,标准一个女人,难怪会看上自己。
叶凡说道:“阮森,你告诉她,如果能在我吃完早餐之前,绕着云贡市跑一圈,我就收她这个徒弟。”
等阮森把叶凡的话翻译了一下,流氓头子听清楚了,狂喜,立马爬了起来朝一个方向跑去。云贡市虽说是市,可是不比一个小镇大多少,一二十分钟跑完不成问题。
叶凡肚子填的差不多了,再吃了几个当地特产的水果,拍了拍肚子,“饱了。”
卢卡斯笑道:“伙计,你分明是耍赖。”
叶凡笑道:“那也没办法,我可不想收一个年级比我还大的外国徒弟。”
早餐完毕,郑虹付了帐,招呼道:“走,我们置办一些必备的装备去。”
从当地人口中打听了一下,很快几人找到了地方,一个大半是野味交易和出售捕猎用具的街道。
阮森指着一家店铺,引着几人进入,挑选了几套特质的衣服鞋子,递给叶凡等三人,“这些东西非常不错,你们换上。”
叶凡看了看手中的衣服,材质像是细麻,编制极其细密,而且分几层,试了试手感很好,但也很坚韧,想来穿着这种衣服在丛林中穿行,不怕被划破。
再闻了一下,衣服上弥漫着一股古怪的药味,叶凡问道:“这种衣服,是不是在特质的驱虫药水里泡过至少一个月?”
阮森说道:“没错,懂得丛林的人都少不了这样的衣服,否则只能去喂虫子。”
阮森又挑选了几双特质的胶靴递给三人,“这种靴子内层使用特质的细麻和一种丝线用特殊的工艺手工编织,然后经过几道工艺淬炼,虽然很柔软,可是实际上比钢铁还坚韧,外层包裹秘制的黑胶,绝对的好东西。”
几个人依次在里面简陋的更衣室里把衣服鞋子给换上,衣服和裤子是相连的,裤腿处有绳子,可以和靴子勒紧。虽然实用,可是耐看型就差远了,叶凡和卢卡斯相视一笑。可是看向郑虹又眼睛一亮,果然美女穿什么都好看。
阮森又挑选了几把锋利的缅刀,郑虹微微摇头,卢卡斯拍了拍腰间,只有叶凡一个人接过刀,别在腰间。
阮森又挑选了一些东西,装备算完成了,郑虹付账,出奇的,那么多的东西,竟然只需要五百夏国币。叶凡看了看腰间那纯手工打造,工艺一流的缅刀,要是在花都,单单这样一把刀,也能卖出上万吧。
卢卡斯似乎与叶凡有同样的像法,说道:“这里真是个好地方,食物美味,空气清新,环境极好,女人也很漂亮,加上消费水平极低,或许我以后可以来这里安居。”
郑虹说道:“在都市人会向往乡村,在乡村人会向往城市,再好的地方也会有腻的时候。阮森,我们的准备够了吗?如果准备齐全,就立即出发。”
阮森说道:“还缺食物和水,我想隔壁有卖。”
不多时,四个人身上都多了一个装着至少三升清水的铝制水壶,一个油纸包裹的包,里面是一些肉脯水果干,还有盐巴和巧克力。虽然在丛林中食物应该是不缺,可是还是有备无患。
准备已经齐全了,郑虹找到一辆马车,和马夫谈妥价钱,四人上了马车,前往丛林。
出了市区,叶凡明白郑虹为什么找马车了,一路都是坑坑洼洼的泥巴路,加上十分的窄,也就马车能走,要是云贡那些破汽车,一准抛锚。
阮森摸出一个有点儿像口哨的细竹管制的小笛子吹奏起来,充满异域韵味的旋律很是美妙,叶凡问道:“这是什么曲子?”
阮森说道:“家乡的曲子,没有名字。这个哨子是我最好的战友的遗物,每次进入丛林前我都会吹奏曲子,提醒自己丛林是危险的。”
一旁卢卡斯从背包里取出一把步枪的零件,用布和特质的润滑油细细的擦拭着,神情很专注。
郑虹手上多了一个小竹板和一把锋利的小刀,一丝不苟的削竹板,看起来是要削制成杀人用的竹片。
看着三人,叶凡觉得自己有些格格不入,对比他们这些已经历经无数次生死的人,自己就是一刚断奶的孩子而已。
一匹马拉着车加上五个人,路又不怎么好,走的并不怎么快,无所事事下,叶凡摸出了挂在脖子上的项链,瞧着那一粒黑色的石头,自言自语着:“我还真是个多情种,不就是睡了一夜吗,就对她念念不忘。”
卢卡斯说道:“她是个不错的女人,记住她也没什么。不过,你早晚会忘掉她的,因为你和我,和丛林之王都一样,只是个嫖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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