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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小彩,我怕是不能答应你的要求了。孔雀双手已经沾满了鲜血,我不杀她,上天也不会放过她。现在,闭上眼,从‘一’数到‘一百’,再睁开眼,战斗就结束了。”叶天摸了摸小彩的头,后者果然听话地闭眼,由“一”开始数。

叶天横向掠出去,到了竹林尽头,一刻不停,跃上桥栏杆的外沿。走那条路线,向右边去,上桥决战;向左边去,踏水而行,最起码有两种选择。

“天赐神功,蛊苗修行,地风水火,尽归我用。”孔雀又是一声吼,整座桥都熊熊燃烧起来。火光中,各种飞虫向着叶天迎面俯冲下来,振翅声、磨牙声响成一片。

叶天毫不犹豫地屈膝发力,如一只孤傲的白鹤般冲天而起,落在廊桥顶上,双脚踩在百年紫藤粗大的枝干上。他还没站稳,一个戴着鬼面具的男人就幽灵般自婆娑绿叶中钻出来,迎面一刀,刺入他的肋下。

两人近在咫尺,叶天的第一反应就是左臂一勾,夹住对方的脖子,右手拔刀,急骤地反刺。十秒钟内,双方各刺出五刀,全都命中对方要害。这种疯狂的对刺,是美军海豹突击队的必修课,其目的就是在极度恶劣的情况下,采取两败俱伤的战斗方式,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为自己的同伴争取尽可能多的生存机会。

五刀过后,那人在叶天胸口上死命一推,两人才踉跄分开。

“你简直不是……人……”那人嘶哑地说,鲜血从狰狞的面具嘴里淌出来。一开口说话,他的身体元气就泄了,膝盖一软,单腿跪地,更多鲜血从胸口的五个创口里喷射出来,将身下的绿叶全都染成了红色。

“别逼我,我说过了,别逼我。”叶天微笑着,抬高右手,看着小刀上的血痕,冷静地继续说下去,“我的刀,进入你身体两寸,即便是捅到脏器,也不足以致命。可是,在四大家子坟村的祠堂里,我早就刺过你一刀,小刀贯体后,我又用‘振颤割裂法’,将刀刃翻转六十度,在你体内造成了很难愈合的三角形创口。这六刀的伤害力加起来,正好能抵得过你刺我的五刀。朋友,咱们扯平了,你快带着孔雀离开吧,她为了帮你,也已经成了强弩之末,再撑下去,蛊虫反噬,将是人间惨剧……”

嗤地一声,叶天心口正中喷出一道血箭,射出三步远,跌落在那人的脚边。乱局之中,他算定孔雀背后有人时刻关注着现场的形势,所以每一步都做好了遭遇突袭的准备。眼前这个冒充过蒋公子的天蝎战斗力之强,是他平生罕见的,只能采取同归于尽的手法。

孔雀也上了廊顶,站在那人身后,垂手注视着这一幕。

“现在就杀了他,是吗?”她冷冷地问。

那人气喘吁吁地回答:“不,不,我们还没有探知他心底的秘密,那很重要……青龙必须要得到那个秘密。先不要杀他,带他走,我们带他走,去见青龙……”他抓住孔雀的手,想硬撑着起身,但血流更快、更猛,最后不得不放弃,斜倚在孔雀腿上。

孔雀弯下腰,看着那张鲜血淋漓的鬼面具,然后慢慢地抬起手,捏住了面具的一角。

“你想干什么?”那人想闪,已经有心无力。

“给他看你的真实样子,不好吗?他已是半个死人了,逃不出咱们的手掌心。所以,我想让他给你我做个见证,免得你到时候反悔。”孔雀的语调变得无比地沧桑,深深地皱着眉,无限深情又无限痛苦地盯住面具后的那双眼睛。

叶天艰难地挺直身子,苦撑着不让自己倒下去。因为他知道,这一次只要倒下,今后就永远没有机会站起来了。

“孔雀,大敌当前,不要恣意妄为,难道你忘记我们的约定了吗?”那人的喘息声犹如一只残破的风箱。

“约定?不,那已经不重要了。我现在才明白,痛快痛快,有痛苦才有快乐,世间大多数人的快乐都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要想活得痛快,就必须让别人不痛快。从今天起,我要做个不听话的人,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孔雀手指一弹,将那人的面具下半边掀开。

远远的,叶天望见了半张鲜血淋漓的脸。除非把面具全摘下来,否则是没法认出那人是谁的。

啪地一声,那人反手勾住了孔雀的手腕,急促地怒斥:“孔雀,现在最重要的是带他离开,别坏了我的大事——”

蓦地,叶天察觉了空气中无影无形的杀机,迅速贴着栏杆后退,与对面的两人拉开距离。

那人猛地后仰,做了一个很不规则的后滚翻,躲在孔雀后面,并且单手扣住了她的腰眼,令她动弹不得。

同一时刻,啵地一声,孔雀的额头上就破开了一个拇指粗的血洞。

叶天一怔,随即向着子弹射来的方向大叫:“不要,不要开枪!”他不希望孔雀死,可事实总是与人的意愿相悖,从血洞的形状上,他早就判断出那是一颗达姆弹。民间把达姆弹俗称为“开花弹”、“榴霰弹”、“入身变形子弹”、“炸子儿”,其杀伤力十分惊人,远超常规弹头,具有极强的停止作用。

脑部遭达姆弹射中,内部形成的创口横截面积大、创面不规则,无法快速缝合。最糟糕的是,达姆弹在人体内会造成破坏性的二次爆裂,遭袭者必死无疑。

孔雀应声而倒,但她的十指突然交叉握紧,大声念诵着一种谁都听不懂的咒语。

“叶天,你也有伏兵?”那人伏下身子,如一只蜥蜴般贴着瓦面快速后退,在廊顶上留下一行触目惊心的粗重血迹。

叶天无法追上去,重伤和流血,正在快速消耗着他的的精力。能够在这场意外迭起的战斗中活下来,他已经很开心了。

“反噬其主者,死……我用毕生心血饲养你们……现在就各自散去吧,永远不要再回来……”孔雀一边吐血,一边疾声高呼。

叶天的心猛地沉了下去,因为他发现所有的毒虫正在慢慢聚集,并没有像孔雀说的那样“各自散去”,而是向廊顶汇拢过来。那是蛊虫反噬的前兆,他跟孔雀站在一起,再加上鲜血能够激发蛊虫的凶性,这次只怕要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里的“池鱼”了。

“孔雀,快想办法,快想想办法!”叶天踉跄前扑,抓住孔雀的右手。

“天要下雨娘要改嫁,那都是没办法的事……炼蛊师临终前的蛊虫反噬都是很正常的……那么多前辈都解决不了的事,我也无计可施。抱歉啊叶天,没想到临死之前,我又做了一件错事,写下了一个不光彩的人生结尾……”孔雀脸上的皮肤快速地萎缩老化,皱纹迅速堆叠,整个人看起来像突然间老了三十岁。

“叶叔叔,走啊,走啊——”小彩在竹林里狂叫。她没有遵守约定,数完一百个数字再睁眼,而是提前看到了这惨烈的一幕。

“孔雀,站起来,我带你走。”叶天说,可他低头看看自己胸膛上的血窟窿,无奈地摇头苦笑,“对不起,我还以为自己的伤没事呢,看起来比你中的那一枪还重。你到底还能不能走?我们必须得离开这鬼地方,别忘了,段承德还在龙虎镇等你呢!”

身中五刀后,叶天还有余力自保,这是长期修炼中国武术的结果。中国武术讲究的是“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对方的刀刺过来时,他提聚真气护体,刀子就伤不到他的要害,而只是简单的皮肉伤。

“段承德?龙虎镇……我不行了,这颗要命的子弹已经……嵌在我脑部的要害,我就要死了……”提到那个名字,孔雀眼中似乎有了少许的光彩。可是,人类脑部遭达姆弹射中后,大罗金仙下凡也救不过来,除非发生奇迹。

达姆弹是英国制造的一种枪弹,因由印度加尔各答附近一个叫“达姆”的地方兵工厂生产而得名,不具备贯穿力但是具有极高浅层杀伤力的“扩张型”子弹。或者可以这样说,如果不是炼蛊师的体质远超常人的话,她早就当场毙命,根本不可能张口说话。

“对不起,害你……受伤了,下辈子重生再见,欠你的,我都会还……”孔雀的脸上像覆盖了一层薄薄的灰纱似的,眼神中的光彩也在迅速退却,“还有,记住,要解方纯身中的蛊,就去找天魔女,别无办法……再见了我的朋友,再见了……”孔雀的头沉重地落下去,手腕脉息像夏日黄昏的炊烟,越来越细,越来越微弱。

“坚持住,守住元神,我想办法救你!”叶天苦笑着说出了最后一句安慰对方的话,接着便感觉孔雀的脉息彻底断了,再也探察不到生命体征。

廊顶四周,渐渐布满了毒虫的影子,几条三米长的黑蛇在堆积得有二十厘米厚的虫蚁顶上游走着。

叶天回头看看,小彩也处在毒虫保围中,两下里他都想救,但只能保证一边的绝对安全。

“叶叔叔,我们走……”小彩站在一张石凳上,声音越来越惊恐。

叶天叹了口气:“还是先救孩子吧。”他跃下廊顶,抱住小彩后退,避开那些熙熙攘攘的毒虫大队。不一会儿,廊桥就被毒虫占满,层层叠叠,挨挤蠕动,远远地望过去,如同一个聚满了野蜂的天然马蜂窝。

恰在这时,司空摘星快速赶到,轻飘飘地落地,惊讶地目瞪口呆:“那是什么东西?哪来那么多毒虫?”

叶天向廊顶指了指:“司空,去救孔雀,别让她的尸体被毒虫糟蹋了。”

司空摘星皱皱眉,虽然并不愿意接这个活,但看在叶天面子上,还是点头答应:“好。”

叶天先带小彩往回走,小彩不住地关切地看他的伤口,心疼得眼泪汪汪的。

“我没事,小彩,我答应带你去见爸爸,就一定能做到。”叶天硬撑着抬起头,希望能给小彩一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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