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炎焱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七十九章 广州血尸17,我在广西养小鬼,火炎焱,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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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偷偷跑到沙发,这家伙正在睡觉,手就背着头,不好看到。
我转个身,想从他头上转个弯看过去!
刚刚扶着沙发,慢慢向手那边靠近,突然间我发现一双充满疑惑的眼睛看着我。我愣了,这么近的距离,放佛脸个脸的温度都能感受,几乎跟张九零脸贴脸……
“我出去,你们忙。”冰山脸说完之后,抓起桌子上的薯片,很自觉的出去了……
“那个……我可以解释!”
“不用解释!”张九零高抬脚,直接把我踹下了沙发,疼得我咧嘴叫疼。
该死,早知道这样,老子就懒得去看了!
终于到了晚上8点多,张九零得到了那个唾液样本。
“有这东西,今晚不用你的鬼了。”张九零把东西放入一个小盒子,这东西以前在北京的时候用过,可以定位追踪。
一会的功夫,张九零定位了那家伙的地方。
“在哪里?”
“小榄。”
小榄镇,隶属于广东省中山市,位于珠江三角洲的中南部,是中山北部工商业重镇,区域商贸中心,中国菊花文化艺术之乡,国家级重点镇。
这里大家大概了解一下,之前送东西来的家伙是开车的,本来以为送东西就可以离开,谁知道被张九零把车给扣押了。
我很同情这家伙在离开的时候,那张苦涩的脸。
果然,一入组织,水深火热啊,任何东西都是组织的,只要用上,估计卖肾都得卖,卖身你也得卖。
一个钟头左右的路程,来到了目的地,这辆车就这样被丢到了树林中,我真为那位仁兄感到可怜。
“往上走,这东西就在山里边,臭小子,我问你,有没有办法对付那个血尸。”
这东西我倒是看过,在尸变中是排行第一的,最难缠,只要遇上,基本上没有活命。
血尸身子瘦小,动作极其灵敏!一般人很难抓住它。血尸以吸血为主,通常用舌头深入喉咙,刺穿心脏,快速吸收人或者牲畜的血。
这个问题来之前我请教过冰山脸,他说,血尸乃是养尸地里边最为高级的品种,很多地方埋葬尸体进入棺材,几年后开馆,都发现尸体还是有皮肉的,这类的事情在现实中比比皆是,血尸养成的条件比较苛刻,阴气,位置……
以前在我们村那边,有一个墓居然死两个人,两个尸体,一上一下,脸贴脸。
上面那个人是剩下皮包骨,全身就像腊肉一样,呈现一个骨架!
大家都知道这个人是盗墓的,因为棺材被破开一个口。
相反,在下面的墓主肉身居然很有弹性,虽然看起来没有人样,但是三年过去了,尸体没有腐化,这一点让人匪夷所思。
当上面那盗墓贼的尸体抬出来以后,下面墓主尸体被太阳暴晒,立即散发出一股其丑无比的味道。
熏得众人纷纷躲到一边,旁边的人肉眼看着尸体慢慢变成了一具血淋淋的尸体,全身每一个毛孔都被血给染了,说不出的恐怖。
当场有人建议不能把尸体放回去,说这事血煞!死不安乐,得大师超度,重新安葬。
村里人向来很信这种,于是乎当晚留了两个人守夜,半夜的10点左右,一个撕心裂肺的声音传来。
大伙到了墓地一看,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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