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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杨元部尚未抵达,赫图阿拉并不是被四面围死的状态,这也就意味着当明军派人前往章佳找宝实的消息是瞒不过努尔哈赤的。
当然,明军方面也没打算瞒。
努尔哈赤五祖各在通往赫图阿拉城五条主要通路上据险筑城,因此这五城是作为治城之卫星城以赫图阿拉为中心环卫相筑,五城各扼通往赫图阿拉城之沟谷要道。
其中觉尔察城扼守赫城西南沟谷要道,阿哈伙洛城扼赫城西方沟川咽喉,伙洛噶善城扼赫城西北头道砒子沟谷通道,尼玛兰城扼赫城北部嘉禾沟谷的要路,章甲城扼守赫城东部、东北部的交通要道。
这样的布局,除利于五祖各占一方,便于放牧、农耕、渔猎、采集外,更有其军事防御作用,可互为观望、声援,相为犄角之势,既有利于集中,又便于分散。
努尔哈赤与舒尔哈齐刚得到尼玛哈的回报,闻曹簠欲将建州再次一分为二,两人都有些错愕,四目相对之下,同时想起了当年王杲尚在时建州的情形。
成化犁庭之后,海西女真由此前建州入寇之扈从角色渐转变为屡侵辽东之主力。随着忽喇温女真南下入植海西形成“扈伦四部”,明廷经营女真之重心渐由建州转为海西。
由于海西转变为寇边之主力,明朝在海西采取了以“赍赏”、“官职”之方式笼络海西女真以换求其不再犯边。弘治至嘉靖年间,由于明廷对女真之控御渐往失控,明廷不得不逐步转向以支持“恭顺”豪酋钳制诸夷之法,遂有哈达部之强。
明廷经营政策转向引发了明后期女真局势的变化,海西女真王台便在如此背景下兴起。
而建州女真自成化犁庭后便处于分散、微弱状态,自此至建州王杲、王兀堂兴起,建州三卫皆处于分散、微弱之状态,委蛇于明朝和朝鲜之间修贡称臣,并在嘉、隆、万之交期间产生了“断层”现象。
在这段时间里,影响建州的三大强酋即为王台、王杲、王兀堂。而其中王台是海西哈达部酋长,只是由于大明扶持,故对建州保持影响力,而王杲、王兀堂才是真正的建州本地强酋。
时女真分布情况,建州为苏可苏浒河部、浑河部、完颜部、栋鄂部、哲陈部,长白山讷殷部、鸭绿江部,东海为窝集部、瓦尔喀部、库尔喀部,海西为乌拉部、哈达部、叶赫部、辉发部。
宁古塔六贝勒及管下百姓所居区域,属于建州左卫住坐之区域,而苏可苏浒部为建州左卫、建州右卫住坐的核心区域。
此时,苏可苏浒河部乃建州右卫都指挥王杲直接辖制区域,其筑城于苏子河下游之古勒山寨,即后世新宾上夹河镇古楼村至胜利村一带,王杲核心控制区与宁古塔部落分苏子河上下而居之。
由于宁古塔本为建州左卫一枝部,按照一般统治关系来说,本来不算是苏可苏浒河部的一部分,但后世《清代全史》中将其听命为王杲的情况表述为“部落联盟”。即苏可苏浒部乃王杲直接统治的部落与觉昌安统治的宁古塔部落所组成之部落联盟。
也就是说,苏可苏浒部实则由王杲核心区而囊括建州左、右卫、毛怜卫数分散聚落城寨所共构的地域共同体,非单纯以建州左卫为中心之区域,亦非单纯乃王杲直接统治部落与宁古塔六寨之联盟。
但不要忘了,此时的建州还有另一强酋存在,既董鄂部当时的酋长王兀堂。
董鄂部的统治区域单以面积而论,大抵稍小于王杲统治及影响的“部落联盟”。但由于其地理位置既联通东海诸部,又联通朝鲜东北,故而商贸比较发达,颇为富裕。
时努尔哈赤六叔祖宝实次子阿哈纳曾欲与某部酋长之女结亲,结果该部酋长认为阿哈纳虽为“王子”却“家贫”,反将女儿嫁给王兀堂之子厄尔机,可见王兀堂当时的实力远超宁古塔。
王兀堂之董鄂部也属建州,如今王兀堂虽为李成梁所灭,董鄂部也实力受损至今未能恢复,但曹簠说要将建州东西二分,倘若董鄂部不加入进来,这“二分”算什么事呢?难道就单单只把苏可苏浒河部给分了?
到底还是努尔哈赤敏感,愣了一愣之后立刻怒道:“什么建州二分,此不过明廷欲将我兄弟强行分家罢了!”
但舒尔哈齐的话却似乎并不那么激愤,他只是微微皱眉道:“若只如此,我兄弟有何损失?”
努尔哈赤面色微变,还没来得及开口,又听舒尔哈齐道:“昔日我六祖亦以六城分居,不过得赫图阿拉者为主,诸兄弟遂为辅。今既明廷以大军压境相迫,无非我退居别城,假作分家之状。我兄弟虽别城而居,自然仍以阿浑留居赫图阿拉以为主。”
努尔哈赤心中愤怒,知道弟弟已经有了“单飞”之意,但女真素来有析居旧制,他一时却有找不到理由反驳。
后世学者认为林古打川流域是努尔哈赤世居之地,并形成了林古打(即宁古塔)部落。六祖相近而居,形成了由数家主(六台子城寨额真)分别控制的位于不同地方之城寨所构成的以赫图阿拉为中心的地域势力范围。
女真部落中的“家主”即父系家庭家长,部落中的一个“乌克孙(家族)”由数个具有极近血缘关系(往往同出一祖枝系)的家庭(“boo”,即“包”)组成。
头目家族中某子继承酋长名号,其他诸子相继娶妻分居,并与子女及其姻亲在一定地域组织内形成独立的单位“boo”,各分家子在头目家族内部属于各分家家庭的父系家长(“家主”),亦属于分居村寨“国人”的额真。
由于析居制存在,“宁古塔贝勒”及其子孙长者析居另处,分处十二处,“宁古塔”子孙族人与包括六处台地在内的十二处寨子组成了宁古塔部落。
宁古塔部落之中心乃是觉昌安,《清史稿》谓努尔哈赤之祖觉昌安“肇祖旧业”,即袭父之职,掌其部众。不过明辽东残档里常常仅录其为“买卖夷人”之头目,随从则省,故称“市夷头目”,即“入市买卖夷人”之头目。
不过“市夷头目”的确也可以确定就是部落酋长,因为只有酋长才有权力与大明进行贸易,此与觉昌安乃六祖势力之中心相合。
但是这里有个严重的问题,即以明代女真之习俗,酋长的权力其实颇为有限。酋长头目向称其所部为管下百姓或管下,并拥有一定权力。比如酋长家无积蓄时,“不足则取食于管下”,或使唤管下到明边交通边吏,索取抚赏、加升。另外,管下潜往犯边则需告于酋长而为之,无擅行之理,常时亦有谒见酋长而听其指挥之礼。
但酋长对管下并无稳定的约束力,如朝鲜使者入建州境往谕禁犯边,某地女真酋长李达罕自称无力禁戢部民行为:“欲杀之,则其人必欲害吾,生杀之刑,吾不得用之”。酋长既无生杀予夺的权力,言令亦无执行效力,以致于管下甚至“酋长之言,莫肯听从”,“虽名为酋长,无君臣上下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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