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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琛看着苏辰的背影渐渐远离,脑海里总是有着一个念头在回荡,想不分明,但又异常熟悉。
他平生最是自傲的就是自己的分析判断、案情重演能力,在衙门捕快的位置上呆了近三十年,从一个小捕快熬成了如今能主持一方的大捕头,并没有凭借什么贵人提携,完全是靠着自己的真实本领。
事实上,若非总捕头魏进出身崂山道门出云观,一身武功道术厉害无比,他甚至早就凭借着破案的声望登上了总捕之位。
有那么很长一段时间,金眼雕洪琛之名,能令金华宵小为之丧胆。
再加上这位洪捕头嫉恶如仇的性格。
犯事的凶徒,不管是什么身份,什么背景?没有谁不感到心惊胆寒的。
洪琛破案,之所以无往不利,是因为他自小就是过目不忘,脑海里能自然而然的形成画面。
无论什么样的人,只要在他的眼前经过,就算过上十年,都能恍如初见。
他甚至能记得对方的音容笑貌,说话之时每一个词语的颤音。
这种天赋是天生的,被他利用了破案上面来,查验蛛丝蚂迹层层推理,从而还原案情真相,极为神奇。
有那么一段时间,甚至很多人在背后尊称其为神眼捕头。
破案破得多了,就会得罪人。
总有那么一些人并不讲规矩,明面上玩不过,就会玩阴的。
那一天傍晚,洪琛交付了衙门里的任务,提着两斤猪头肉,兴冲冲的回家。
往常这个时候,自家娘子已经在厨房里忙活了。
回家擦把脸,喝杯热茶,消除了白日里奔波的疲惫,然后就美美的吃上一顿,再逗逗自家儿子女儿,生活忙碌中有着闲逸,十分充实舒心。
“儿子倒是在家,只是女儿已被送去她姥姥家中,不知还住得习惯不?丫头平日里最爱撒娇,没有她娘亲哄着睡,会不会半夜哭闹呢?”
想起这些事情,洪琛脸上就露出笑容。
等走到自家附近时,他的脸色就变了。
平日里家家炊烟的左邻右舍此时全都关门闭户,透过门窗看向自己的眼神很是怜悯,又有些惊惧。
他心里满是不祥,急急跑回家中。
就见到大门洞开,满地血腥……
妻子倒在血泊里,儿子幼小的身躯也被砍成两截,旁边还留了一句话:“以血还血……”
从那以后,洪捕头就变了一个人。
他带着小女儿搬了家,做事也变得庸俗起来,再不是以前敢打敢冲的模样……
过了一段时间,城里一家大户被人一夜灭门,全家老小鸡犬不留。
甚至连这户人家在外面从军回家探亲的小儿子,也于这一晚被人腰斩。
当然,这户人家的大儿子因为杀人夺妻的事情,早在三个月前被洪琛抓去衙门,当场问了斩。
这户人家的灭门事件,最终成了悬案,原本办案若神的洪琛洪捕头,终究也走下神坛。
他重新变得平庸,大案要案不插手,危险的时候跑得比谁都快。
只是每天混一混薪俸,然后跟自己的小女儿相依为命艰难度日,渐渐的江湖中也没有了神眼之名。
……
这一次,洪琛早就发现了薛霸的踪迹,也知道这是知府大人严令通缉的要犯。
他并没有冒险的意思,只是想要一直等,等到衙门大队人马赶到,才会一起围攻。
他宁愿让凶徒走脱,也决不会去莽撞行事。
就算是事后知府大人怒责,或者当堂施以棍刑惩罚,他也无所谓。
可是,当他看见几位书生被当场攻击,就知道自己再也不能置身事外。
因为他认识那书生中的几个人,尤其是张家的公子。
那小子死在衙门捕快的面前,不但是他洪琛吃不了兜着走,就算是知府大人都得吃上几分挂落。
如果他再没有什么表现,那就不仅仅是有麻烦,甚至很有可能被当成替谁羊。
被打入大牢,从此不见天日。
所以,一直平庸的洪捕头,终于不得不出手。
他不想让家里的小女儿从此没有爹爹照顾,他只能拼死去战斗。
再也不能逃避。
尤其是在看到花芸和聂小倩的时候,洪琛更是知道,这一次,真的是一步都不能退了。
至少,能让人明白,他不是渎职或者贪生怕死的人,已经尽了全力。
“掌柜的,派人去城里报信,并且去医馆请大夫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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