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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与可给高仲的毛笔是上等的狼毫,用黄鼠狼尾巴制成的毛笔,这种笔写字圆润光滑。笔的大小正好符合蒙学孩童的需求,不大不小。
这里面的毛笔大多都是新的,唯一有些差的便是一支写了许久的小号狼毫,微微有些分叉。
从这里面将这只使用过的狼毫拿了出来,剩余的这些高仲便是交给了高巧儿。高巧儿见着这十数只崭新的毛笔,眼泪又是汪汪落了下来:“仲娃子,这东西太贵重了,明日还给文曲星老师,我们家贫,受不得这些。”
看着毛笔高巧儿这才明白了杨三老为什么说这文曲星老爷重视高仲了,如此贵重的毛笔岂是轻易送给人的?
即便是自家姐夫周生也是用不得这种毛笔,太贵了。
对于感恩的农家人来说能跟着文曲星老爷一同读书已经是莫大的恩惠了,再收了这贵重的礼物,怕是要遭上天妒忌了。
“张老爷说这笔他是不要了的,若是我也不要,便要我丢入到小溪里面,我这才拿了回来。”
经过这些天的功夫高仲也是摸清了张与可的为人,这人的从不表达自己的想法,总是嘴上说着别的事情,而做的时候却又偏向了另外一遍。
照着这个时代的话说,他这是口不对心,而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傲娇贵公子!
既然这东西是张与可交书童拿给自己的,若是自己不要,这个张与可显然是会不开心的。
听到了高仲的话,高巧儿才收回了毛笔。然后从衣柜里面将自己的首饰盒拿了出来,盒子里的首饰的她倒了出来用了一块布包了起来,然后又用一张新布裁剪了一下将这数十支毛笔包着放入倒了自己的首饰盒:“张老爷的恩情我们得记下,你得争气,将来可要好生报答张老爷。”
高仲咧嘴一笑:“还要先孝敬阿娘!”
“嘴甜!”
听着高仲的话高巧儿刮了一下他的鼻子,面上的笑容更加的灿烂。【ㄨ】
第二日,高仲也是早早的来到了黄桷树下,因为现在高仲和张与可走得很近,而且高仲也恢复了原先的聪颖,高巧儿也不再担心,也不再用背篓送她,从家里到黄桷树的路程全看他一人。
这一天高仲手中拿着一支毛笔,还有一个破碗,这是他准备在黄桷树下练字用的。
而今天罕见的是张与可没有在竹屋里面读书,而是站在了黄桷树下的一块石板上,手中拿着一支毛笔在是石碑上写写画画的。
不得不说张与可的字写的非常漂亮,字体圆润饱满,看着就让人觉着非常舒服,这和高仲在地上写的字对比的起来完全可以说是天差地别。
见到高仲一路小跑了过来,张与可才收笔停住。
在一边看着张与可写字的杨三老此时摸着胡子羡慕的看着张与可的字,面上全是佩服,难怪人家能成为举人光是这一手好字就足够震慑一州文人了。
高仲小跑到了张与可面前,刚准备和张与可打招呼,不过张与可便是先开口了:“字要一个一个慢慢练,这个急不得,我这有八个字,你照着写便是,什么时候写得我满意了,我再教你四书五经,学成之后你便可以参与明年的童子式了!”
说完张与可便卷着衣袖在书童的陪同下回到了竹屋之中,关上了竹屋大门开始温书。
临走的时候小书童朝着高仲使了一个眼神,得到了高仲的回应之后才跟上了张与可的步伐。
“谢谢张老爷!”
高仲朝着张与可揖手道谢,然后才走到石板面前,看着石板。
这块石板很平整,不是很大,方形,模样很像一个绘画板。这原本是附近农妇洗衣服用的搓衣板,可是现在这里有文曲星坐镇,农妇们也不敢靠近,便将这搓衣板遗弃在了这里。
现在这石板的顶部张与可龙飞凤舞写下了:“去沙存金,铁杵成针。”八个苍劲有力的字。
这八个字如同拳头大小,是标准的柳体字,这是用笔墨写的,墨迹尚存。
看着这简单的八个字高仲也是跟着瞪大了眼睛,虽然只是八个字,但是高仲却看出这里面的不凡,现在高仲想要达到这个境界怕是没有十来年的功夫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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