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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
背着两家的大小姐自己定了接下来行程的司机和管家关上车门,调转车头,带着终于“自由”的兴奋,绝尘而去。
再说这两位打下了车就开始吵嘴的女孩,身穿粉红连衣裙搭配同样粉色色调露趾凉鞋,挽一个可爱丸子头的女孩是公孙丽涵。
本来今天来庆祝楚歌的酒吧开业,应该是有专门的公关负责此事;可是公孙丽涵一是放假了,二是一听说是楚歌开的店,哭着嚷着要来。
家主被吵得连工作都有些不顺心了,也就随这个闹腾的女孩自己去折腾了。
只是,原本浑身都散发出粉红少女气泡,如果不是颜色不搭配,恐怕就连口红都会选奶油粉的女孩现在的心情,可没有出发前那么美丽了。
谁能告诉她,为什么这个可恶的唐心也在?!唐家会来这不稀奇,可是……可是为什么会是她啊!
“唐心!你说你怎么也在?!唐家也要来吗?”
“多新鲜啊?就许你这个毛都没长齐的丫头来,我一个正儿八经的唐家下任继承人就不能来了?”
“我很快也是继承人啊!而且谁说我的毛没长齐的?!”
要不然说公孙丽涵还是小孩心性,这一激,立马就顺着别人的话头嚷嚷下去了,倒是让唐心忍不住掩嘴笑道:“那你倒是说说呀,哪的毛长齐了?”
“我……我……唐心你这个路痴女臭不要脸!!”
“切~也不知道是谁说走高架桥是捷径的~”
一甩乌黑的长发,好笑的扯下同样朴实无华的黑色头绳,捋顺了在车上坐了两个多小时而显得杂乱的发丝,轻松的绑好一个柔顺的马尾后,朝着公孙丽涵竖起了自己左手的中指:“小萝莉,你想和我抢男人,还早得很呢!”
她这话说的倒是一点没错,看身材,公孙丽涵就是个没发育的青春期少女;适合当做妹妹宠着,可不会有人把她当做是爱人或者床伴——至少楚歌没有那变态。
而唐心就不同了,虽说没有南宫曼莎的那么火爆,可也是S型身材,现在穿着一身干练的女士西装,裁剪得体的服饰更是将女性的身体美体现到了另一个极限。
而且,和南宫曼莎比,唐心可没有那么不自量力;她和楚歌之间可真算得上是过命的情谊。
但是,压这个公孙家的小女孩一头,唐心还是很有自信的。
“臭不要脸!”
双手抱胸,骄横的看着踩着一双高跟鞋比自己高出一个头去的少女,公孙丽涵突然有些后悔,怎么自己今天就穿了可爱系的衣服呢?
这要怎么和这个女人比嘛!要是知道她也来,自己肯定会穿那件管家无论如何也不让自己碰的蕾丝吊带衫的!
“我现在都懒得理你!走了~拜拜,我找楚老板叙旧去。”语毕,还微微露出一点尚未启封的文件袋得意的冲公孙丽涵挑了挑眉。
“这可是唐家和他的合作条约,你有吗?”
“不行!楚歌是我们公孙家的上门女婿!不能让你捷足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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