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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怎么办,到底我该怎么办?

听了中年妇女的话后,玲儿一个人愣在原地不停的自问道:这深山野林的,我怎么忘了留他啊,我真该死,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那我岂不是间接的害死了他?不行,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死去,我要去把他找回来,对,一定要把他找回来。

想到便做到,玲儿将自己的房屋锁好,顺着清风所走的方向就追了过去…

神仙山,位于百花镇向西五十里外的地方,是百花镇所有居民的禁足之地,同时也是百花镇所有人的信仰之地。

据传,神仙山的由来乃是一位远古大神的身躯所化,亿万年前,正邪大战,无数仙魔戮战八荒,而神仙山,就是一位战死的神仙身躯所化,神仙山亿万年来千古不朽就是最好最有力的证明。

要是一般的高山,恐怕早就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了,可是,神仙山却没有,它依旧保持着万年如一日的面貌,由此也可以看出,传言并非都是空穴来风的。

可是,就算神仙山是真的神仙身躯所化,就算神仙山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所在的小镇全体居民的禁足之地那又如何?

用清风的话说,我都快要饿死了,还管你干球啊,什么所谓的贡品们,统统由我代神笑纳吧,对了,温馨提醒一下,别问我素质什么的,那些东西我带着麻烦,统统都选择性的遗忘在家里了。

此时的神仙山上,就是这样的一副场景,清风自打离开百花镇玲儿家后,为了能够早点回到出云国中,清风不得不翻山越岭的直线行走。

因为根据这具身体的记忆得知,自己家中还有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妹妹和一个五十多岁,体弱多病的母亲,要是让他们知道自己战死疆场的噩耗,恐怕打击对这个家庭而言,将会是毁灭性的。

虽然自己算起来根本就不算是这个家庭的成员,可自己终归占据了人家儿子和哥哥的身体不是?要是不管人家母女的死活,自己的良心会过意得去吗?

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合格特种兵,这个答案是肯定的,一定会过意不去!

所以清风才如此的匆忙,以至于连猎狩点干粮的时间都舍不得抽出,其结果直接就导致自己一个下午未曾进食,在加上昏迷这段时间主要是靠药物调养,就更没有机会去吃点儿别的了,当繁星闪烁的时候,翻山越岭了一个下午的清风,直接就饿得双腿软了。

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

就在清风饿得差点走不动路的时候,迷迷糊糊间,看到不远处的山脚下,一个大大的四方祭台上,竟然摆放着大量的食物,而且多是肉类,偶尔有两盘素食,还不是果盘就是果盘。

天助我也啊,清风当下就毫不犹豫的冲到了祭台面前,也不管这是什么地方,祭奠的是什么,吃了以后甚至会不会闯祸等等,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最需要的,就是眼前的食物,只要把它们统统都吞进肚子里,自己就有力气继续赶路了。

这一刻,清风无疑是幸福的,可是这种幸福还未曾持续多久,一声“救命啊…”的呼救声远远地传了过来,还未等清风分辨清楚声音的来源,这时…

嗷嗷嗷…

一连片的狼嚎之声也从离清风不远处的树林里面传了过来,很明显,这是有人遇到狼群了,而且好像还是一个女孩子,这不由得让清风想起深山野林,狼群围攻,英雄救美,最后投怀送抱的故事来。

嗷……

就来清风意银时,又一声狼嚎传了过来,打断了清风思考接下来的故事展思路。

“啊呸呸呸呸呸…,我这是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啊?赶紧救人去吧!”

清醒过来的瞬间,清风狠狠地给了自己额头一巴掌后,嘴里还未啃完的半截鸡屁股就那么随口一吐,抄起身边的钢刀就向着狼嚎的方向奔去…

“美女,别怕,等着我,哥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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