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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13年),国家版权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其中拟将原创作品的版税率提高到5%-15%,原创作品的基本稿酬标准则提高到每千字100-500元。这比1999年出台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其中规定原创作品的基本稿酬标准是每千字30-100元,版税率为3%-10%好得多了。不过,800元的稿酬所得税起征点过低。

关于稿费这个话题的文章我们已经读得太多了,现在朱枸先生再来凑这个热闹,就有些混稿费的嫌疑(幸好在网上发贴是没有稿费的),但仍是忍不住想说。原因只是好友小月日前收到一笔稿费,答应请朱枸先生喝两杯马尿,很感亲切,很是期待。

初次领稿费是读大二的时候(1990年),那时候文章发得多些,而且多是一些有分量的文章,也有过中篇小说发头条的,稿费多的有三五百块,少的也有十块八钱的,这对于一个每月靠家里寄40块钱也足够开销的大学生来说,恍若巨款。因而到领稿费时,四处嚷嚷,唯恐天下不知。

出来工作,我依然以原来的心态去邮电局领稿费,有一次,一篇散文的稿费是22块钱,汇单上写的却是朱枸先生的笔名。邮电小姐一看,与身份证不符,两眼发白,丢将出来,喝道:名字不对!我连忙解释说那是笔名,领的是稿费,我有证明。小姐生气了,喝道;什么笔名稿费的,一二十块钱,快出去,别挡了后面的人!在后面的人听了,都一起探过头来,大概都想看看,改革开放都十几年了,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居然还有领这么一点汇款的人。自己不禁脸上一热,仿佛那不是在领钱,而是在偷钱,赶快钻了出去。

从那时候起,如果是数目不大的汇单,我是不敢冒然光顾邮电局了,许多同行也有同感,去一次邮电局领那么一点钱,有时候身上的鸡皮疙瘩会比钞票还大。不但是去领汇单对脸皮是一次严峻的考验,有时就是收到汇单也会有些胆战心惊。有一次,我收到了一笔稿费,也就是三、四十块钱的,汇单放在办公室里,引得一片嘘吁声。看见了的人都说,我以为他写文章发财了,就这么一点钱,还不够他买墨水呢!亏他还那么拼命!那神情就象朱枸先生全副武装、挖空心思地去抢钱,却又没抢到大钱,只掠得三、五块,结果却是给警察抓到了,还被判了重刑一样!真是稿费好比胆子小,脸皮更比汇单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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