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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族的山峰,在汉代,有数不清的家族正在往上攀沿,有的能爬上了山,有的却连山在哪里都还不知道。
攀登山峰的路程虽然艰辛,但是每一步的风景都会让人无比沉醉,甚至是每前进一段距离,都会让人感动而迷醉。
或许刚开始走的时候很简单,但是要找准方向却不容易,那些一开始就走得很迅速的人也未必能够爬得更高,尤其是越到后期,道路越是陡峭,许多家族稍有不慎,便从高峰跌落,从此失去了观赏险峰之上风景的权利。
安邑城西的一家三层酒楼之上,在一个雅间之内,有一名白衣文士正在挥毫泼墨。
在酒楼不吃饭喝酒,反倒是写字,未免会让人觉得有些怪异,但是这一名文士却做得无比自然,就像是在自己家中一样,想喝酒便喝酒,想挥毫便挥毫。
窗外阵阵凉风拂来,吹起了白衣文士的衣角。
白衣胜雪。
外衣是白的,中衣也是白的,就连脚上的木屐编带,竟也是用白色的布条编织而成,竟像是沾染不上世间一丝一毫烟尘,宛如冬日里从天而降的雪花,带着些许的晶莹,些许的脱俗。
门外传来一轻一重两种脚步声,白衣文士宛如无闻,而是专心致志的要写完最后的几笔。
轻轻的脚步声打开了门之后,便又轻轻的离去了,就像是冬日里的兔子在雪地里留下微不可查的脚印。
而重的却留在了门内,却驻足不前,像是凶猛的野兽,躲在了灌木之后。
白衣文士落下了最后一笔,缓缓的收势,将狼毫重新架到笔山之上,也没有回头,而是淡淡的说道:“贵客临门,有失远迎。”
“在下乃一粗鄙之人,怎敢辛劳卫公。”留在屋内的人肤色古铜,留着三缕短须,身材魁梧,手脚粗壮,显然是习武之人,但是却换上了一身的长袍,扎上了头巾,就像是一只凶猛的山豹,却收起了獠牙和爪子。
“四知堂下,何有粗鄙?兄台过谦矣。”白衣文士转过身来,正是卫觊,“况且吾尚未登家主之位,也不敢当‘卫公’二字。”
“何异有之?”壮汉装作没有听见卫觊的上半句话,只是继续着“卫公“二字的话题。
卫觊笑笑,不再继续这一个话题,而是轻轻的敲了一下写字的桌案,说道:“吾偶得几字,还请兄台移步品鉴一二。”
“在下只学得些粗浅文字,怎敢品鉴卫公大作。”壮汉推辞不肯。
卫觊再次相邀,说道:“观之无妨。”然后也没有等壮汉做什么答复,而是径自走到了一旁,做到临窗的酒案之旁,扭头看向窗外的风景。
壮汉犹豫了一下,然后缓缓的走向了文案,看见在雪白的绢纸之上写了四个大字“皮里春秋”!
壮汉一愣,旋即瞳孔骤然一缩,拢在袖子内的双手猛的握紧,手骨发出轻微的喀喇之声,就像是豹子看见了猎物,欲扑而未扑之时,绷紧了全身的肌肉。
卫觊像是丝毫没有察觉到什么一样,自顾自的倒了一杯酒,随后举杯一饮而尽,悠然道:“世间大好如画风景,唯有高处方可得之,兄台以为然否?”
壮汉慢慢的将身上的肌肉放松下来,也走到了酒案之侧,对着卫觊坐下,取过酒壶,给自己也倒了一杯,端在手中,沉默了一会儿,说道:“高处虽好,多有险阻,倘若稍有不慎,便是粉身碎骨。”
“若不得登,则与蝼蚁何异?”卫觊指了指窗外街道上的那些来来往往的行人,说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年又经年,不知天时,不明地利,碌碌一生,默默无闻,利有攸往,又能如何?”
壮汉举杯一饮而尽,然后放下了杯子,默然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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