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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最要不得的就是被情之一字所缚,她的蕙儿会学会权衡利弊的。

兰贵妃见南夜蕙的态度已经开始转变,不再一心一意嚷着不要嫁到乌月国去,虽然这转变还不够彻底,但她相信,假以时日,在她每天的灌输劝导下,她的女儿终会全面改变的。

于是,柔和了语气,她轻言细语地对南夜蕙说道:

“蕙儿,你也累了,去你宫里好好歇歇吧,没事多看看各国的历史传记,特别是各国皇室的权利争斗与朝代更替,对你将来嫁到乌月国,会有好处的。”

“嗯,母妃你也歇息,蕙儿先回去了。”南夜蕙告别兰贵妃,便回了她的寢殿。

大宫女兰荷目送南夜蕙走后,这才抱着那只白猫进了寢殿,对兰贵妃躬身说道:

“贵妃娘娘,阿离给您带来了,奴婢已经将它的猫爪剪掉了。”

兰贵妃接过兰荷手中的白猫,抱在怀里轻轻抚摸着它的脖颈处那片柔软的白毛,眼里是一片清柔之色:

“阿离,你怎么这么调皮呢?居然趁我不注意就跑了出去,万一被人抓了或是不见了,你让我怎么办?在这深宫里,唯有你陪在我身边了,可不许再偷偷溜了!”

兰荷垂手侍立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心,整个寢殿,异常安静,只有鎏金熏炉里燃着的兰花香袅袅,幽香阵阵。

自皇太后寿宴归来后,千陌的日子依旧是三点一线,家——千石记分店——千石记总店——家。

日子平淡而充实,艳倾公子曾造访过镇国公府,与千陌畅聊了一个下午,两人相谈甚欢,千陌对他的印象越来越好,发现他真的是琴棋书画歌舞诗,无所不能,无所不精,不负天下第一公子的盛名。

南夜太初却对这个艳倾公子颇为不喜,每每在千陌提起他并赞不绝口的时候,总是会冷冷地打断她,要她看人不要看外表,千陌依旧我行我素,并笑他是看不得人家比他有才,比他长得好看。

南夜太初有一次扒着她的脑袋,仔细看了半天,才在她的挣扎中放开她,淡淡地道:

“我倒要看看你这小脑袋瓜里装的是什么?居然跟千浔一样,只注重外在美,整天艳倾这也好那也好,小心你家那个夜庄主知道了吃醋。”

千陌手里绣着那个万年也没绣完的绣球,白了他一眼:

“夜枭才不会吃醋呢,他没你小心眼!”

说完又勾下头甜蜜蜜地直笑,好半晌才又继续说道:

“虽然艳倾公子不管是模样还是才学,样样都很出色拔尖,但我觉得,艳倾公子只适合远观,夜枭这样的男人才是让女人有安全感的真男人,跟他在一起,我什么都不用担心,也不用害怕。”

南夜太初手里把玩着琉璃茶盏,也是好半晌未说话,只拿眼睛盯着千陌低垂的头顶,目光异样柔和而深情。

千陌低着头,并未看到他的表情,见他不说话,以为他是不高兴,正好要换绣线了,便挑了根红色的丝线出来,一边穿针引线,一边清声说道:

“其实逍王殿下你也不错啊,又聪明又睿智,武功高强,出身又高贵,也不花心,这点最难得了,哪个女人嫁了你,肯定幸福得不得了。”

也许是说话分心,千陌手中的丝线穿了几次,都未从那枚细如牛毛的绣花针的针眼中穿过去。

南夜太初忍不住放下茶盏,轻轻说了一声“真笨”,抢过她手中的针线,帮她穿起绣花线来。

千陌看着他那双修长的手指,虽不若艳倾公子那样纤细玉白如葱,但干净整洁,骨节分明,修长有力,是一双很好看的男人的手。

她忽然发现,南夜太初的手指和她的夜枭的手指很像,都一样具有一种男人才有的力度美。

想起他的这双手也曾抚过她的脸颊和嘴唇,千陌的脸不禁有些红了,这双手和夜枭的那双手,给她的感觉居然是一样的。

真是活见了鬼了!

她怎么能对夜枭以外的男人动情呢!

难道她天生就是个水性扬花、朝秦暮楚的女人么!

千陌正胡思乱想着,那头南夜太初已经将绣花线穿好,举着针线碰了碰她的胳膊,疑惑地问:

“陌儿,你在想什么呢?叫了你好几声,你都没反应,不会是想夜枭了吧?”

千陌“啊”了一声,赶紧收回心神,从他手中接过针线,看也不看,慌乱地就往绣球上下针,结果没扎对地方,反而扎到了绣球下面的手指。

她不由小声惊呼出声,将手拿出来一看,扎到的地方出了一粒黄豆大小的血珠,顶在她的中指指尖上,红艳艳的还挺好看。

她刚要寻块布将血珠擦掉,正在针线活的篮子里翻找,她的左手却突然被南夜太初捉了过去,然后下一秒,就被他将中指指尖含在了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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