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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火烧配蛎子汤
周卫廉的的确确是很能打,而且在作战上,他的智慧也不容小觑——这一点,季风的基因就告诉了他,为了下一代的战士是最优秀的,他的基因组也规定了他必然要选最为强大的人与他生子。
可现在在季风的眼里,周卫廉就是个为了求偶而变得低三下四的普通人类,根本就没什么特长,更不会把周卫廉往他肚子里孩子父亲的方向上去想。这也是影响季风判断力的一个决定性因素。
如果周卫廉是平日里的样子,也许就算他不是季风肚子里孩子的父亲,但下一个发情期的时候,季风也可能会乐意选他来一发的,只可惜……周卫廉错估了季风的特殊性。
而以周卫廉的想法,他并没有追求过男性,再加上他本来也觉得季风是个招人心疼的,何况……他也是实实在在想要给季风足够的尊重,谁知道,这直接过犹不及,一下子就把自己的形象给拉低了。
不过,谁能说这世上就没有瞎猫碰上死耗子的事儿呢?
毕竟季风这一辈子都没有谁对他那么殷勤过,他就算是再不当周卫廉是个强壮的爷们,也会被他的小意殷勤给感动那么一点的,所以,季风决定帮着周卫廉跟许志远处理掉他们的那些东西——染血的衣服。
除了衣服,枪支之类的,周卫廉他们俩倒是得留着防身,还有捅过人的匕首。
季风并没有很刻意地选择那些隐蔽的地方,而是在后厨用煤气点炭的时候,直接把带了血的布块也一同化作了灰烬,至于没带血的部分,他直接丢了回去,让周卫廉他们俩自己想办法。
也多亏了季风鼻子灵、眼睛尖,他来回反复,确认了衣服上没有血迹了,才丢回去,而全是泥浆的衣服,就算是扔进垃圾箱,也没谁会多看一眼的。
何况季风给那两件衣服剪得破破烂烂的,就跟是被哪家愤怒的主妇更年期发作的时候剪碎了的衣服是一样的造型,谁没事儿去研究这个呢?
只不过,要不让那些毒贩计较,就得确保这带血的衣服得是充分燃烧。
季风蹲在炭火跟前,看着点点火星慢慢随着海风飞到天上去,渐渐就与夜空融为一体,似乎真的成了天上的星星一样……星空很美,尤其是海边的星空,美得让人想要冲到天上去再也不回来。
2180年的夜空也很美。抬起头,满眼雾霾,虽然空气之中并没有毒素,可是那灰蒙蒙的天空就足以让人对未来再无期待。
周卫廉怕季风蹲在炭火边不舒服,连忙过去把他扶起来:“你在旁边坐着吧,我守着这个,什么时候烧没了,什么时候叫你。”
“你自己的事儿,还叫我做什么?”季风白了他一眼,脸上却带着笑意,“你自己盯着它烧完,别找我给你擦屁股。”
周卫廉只是笑。
季风愿意在妊娠期还跟他开玩笑,这绝对是个好兆头,所以他真的是半点儿都没生气,只觉得自己现在挺幸运的。但是要让他现在就告诉季风,他就是他肚子里孩子的另一个老爸,周卫廉还是没这个勇气。
他不能冒险。
猎人打猎,总是要先稳住自己,不让猎物察觉危险的靠近,在猎物毫无知觉的情况下才能下手,而耐心,就是最重要的。
周卫廉有的是耐心。
他本就是一个最出色的的猎手,不然也不能执行那么多危险任务还一直很安稳——他拒绝其他人的靠近,就连他之前的记者女友,因为她要采访他们特种部队,他也严词拒绝了,虽然换来的是分手,可他得到的却是自己手下的兵的安全。
所以,他要耐心。
季风身上有很多秘密,周卫廉知道,但是他并不着急知道那些。一个完美的猎人总是能等到猎物自己撞进来,自己告诉他那些秘密。
所以,周卫廉蹲在火炉边上,听着炭火燃烧着带出噼里啪啦的细碎的声音,就像是在听一首描述完美生活的情歌。
烧烤店里一切照旧,季风来回来去忙活,周卫廉则跟他抢着干活,但凡有些脏的累的活计,周卫廉都去抢过来,生怕季风给抻到了还是累到了,而他的这个做法,更让穆屏看不下去,每每对他啊冷嘲热讽。
但周卫廉觉得,他都是孩子爹了,怎么可能跟小姑娘计较呢。
再加上许志远也跟着在店里,那粗黑魁梧的样子,也挺有震慑力的,倒是让小店安生了不少,就算是之前来捣乱的赵启达他们,也没再来过,至于隔壁的高东升,似乎也消停了,唯一让人烦躁的便是白漾河这个女人了。
锲而不舍这个词,放在有的人身上,那就是褒义词,说这个人坚韧不拔有钻劲儿,是个好词儿,可是放在白漾河身上,那就绝不是一个让人能够联想到好事儿的词儿。
每个礼拜,白漾河都要来贺家吃肉店两次,每次都要找季风。
“我就说在这里干活是没有前途的。”她点了一根烟,吞吐了一会儿云雾,用那纹成了大红色的红唇说出了这么一句话来,“季风啊,你还年轻呢,要不要来继续上学啊?”
季风把肉串端给她,也礼貌地冲她摇了摇头,但却没能顺利离开她这一桌——那涂得鲜红的手指抓住了他的手腕。
白漾河的手能绕过季风的手腕一整圈!
这哪里是上了年纪的寂寞女人啊,这简直就是打飞机的金刚生下来的人类混血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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