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呆二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109 诡异的暮色,选夫,痴呆二少,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杜根无肉的脸上似乎笑了,但似乎又没有笑,他回转身,吱嘎吱嘎,自信地向前跑去,一蹦一跳穿过阴湿的墓地,跳下石坎,进入一条一米见宽的石骨路。
女人,总是又怕又好奇的,走在无聊的路上,开始鸡婆起来,寻问杜根,它先前刚从坟地里爬出来时,说每次起来都见到‘她雕刻的碑文’,她们问杜根,那个她是谁?为何要如此伤感?
杜根伤感地抽汲了几下,似乎流泪了,似乎无泪可流。
哽咽一阵,抛出一句,“你们自己演绎吧,难道还想让我再死一回?无聊。”
他们很无语,能活得像它一样有血有肉的骷髅僵尸,也还算有情有义。
大家跟在杜根后面,走着走着,他突然冷不防回转身,用那无肉的骨爪子,轻轻掏了掏简雪奴的小腿,昂着头,撩开他那无肉的嘴皮子,露出两排白牙,用手向前指了指,正要说话。
被白晨挥杖将它隔开,喝道:“好好走路,别动手动脚。”
他们顺着它的骨指看去,本能后退了两步,前方一群浑身漆黑狰狞的狼人,正杵在这暗无天日的昏暗森林,要不是杜根提醒,再走近些也未必能辨别出它们来。
那群狼人像人一样直立,只是背脊微微弯曲,此时正盯着他们狞笑,眼里透着狼光,口水馋涎欲滴。
他们身旁的树上,挂着一头同种狼人,看那奄奄一息的状况,已经被他们虐得快断气了。
狼人?简雪奴此时后知后觉回想,刚才他们好像经过了一个岔路口,为什么没走正中那条大道?而是走了左边这条小径呢?
所有人的眸子,‘唰’地戳向杜根,它抬头抓住白晨挥来的法杖,迅速喝了一声,“慢……”
“你们别激动,我错了,我刚才太投入,走顺了脚,又拐进了她姥姥家的路,我改正。”
去你姥姥的,简雪奴很无语,走错了还回头指给她看那恐怖的狼人画面?
紧接着,是对面那群狼人肆无忌惮的狂笑声,让他们相信了杜根的话。
领头的狼人手里挥着鞭子,指着它叫道:“杜根,身上肉都没有了,你还敢回来?这次还带了帮手?很好,个个都新鲜欲滴,这该死的穷乡僻壤,商队都很少经过这里了,好久没吃过活人,今天算你孝敬我们,以前的过节一笔勾销,哈哈哈……”
那狰狞的尖笑声划过长空,似乎空气都撕裂了一般。
杜根挥动着骨头长指,不知道说着什么?简雪奴没有心思听,拍着比斯的背慢慢后退,突然转身大叫一声,“快跑啊……”
她驾着比斯,乌宣宣一阵狂跑。
回到正路之后,他们骑灵兽的几位停下脚步,回头顺着道路瞧去,茅雅之一人骑着普通的马匹,掉在最后面,看那表情,比死还难看,马上就要哭出来了。
其实边城就在她前面不远处,随时回头戒备着,没有真要丢下她不管。
简雪奴‘咯咯咯’笑个不休,指着她笑道:“硬件不过关也想跟来冒险?你瞧,我这比斯瞅你那臀下那头白马的眼神像什么?就像老光棍见到花姑娘,稍不留神,你那白马就成了比斯的口中食,将它活活生吞了。”
老光棍?花姑娘?花小美汗颜,难为情地看着她。茅雅之听后打了个冷颤,心里腹诽着,这是什么狗屁比喻啊?
茅雅之蔫粑粑上前,承认道:“好吧,我有私心,这次跟着你们出来,就是想找个机会套一头灵兽做坐骑,看有没有那个机会。”
“就是灵骑出现了,就你那功夫,能套住吗?”简雪奴白痴一样的问题,在茅雅之看来就是在鄙夷她,其实她是真的孤陋寡闻,入异世不深,就是许多常识性的问题,对她来说也是新知识。
只有边城知道她是真的不太懂,耐心解释道:“各职业有各职业的长处,不一定非要用武力制服,她是学炼金的,可以用灵兽相生相克的药物去牵引它们的注意力,只有能迷惑足够长时间,将套环锁到灵兽脖子上,那就大功告成。”
“哦……原来如此。”
他们正聊着,由远及近传来‘嘎嘣嘎嘣’蹦跳的声音,他们见到那个无肉的杜根追了上来……
气还没喘匀,就叫道:“你们不用逃的,他们不是你们的对手,秒了它们是分分钟的事。”
“这森林中狼人有多少?”白晨随口问它。
“成千上万。”
“那不就得了,我们惹这群臭苍蝇做什么?耽误时间,继续上路。”
白晨率先向前跑去,东张西望戒备警界,为他们开路。
他们一行好不容易在天黑之前,到达了这里唯一的小镇,暮色镇。此镇真是名如其境,自从今天他们到达这片地域,就没有见到过一丝儿阳光。
天一亮就是夜色,黄昏时分还是夜色。
后来才知道,这里阴湿雾重,常年如此,再好的心情,到了这儿,都会郁闷寡欢。
整个小镇就四五幛木房,远远的,就瞧见了酒幡茶旗,在晚风中飘荡,将死沉的小镇点缀得有了一点点生气。r1152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