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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新夏的父亲为颜回的第七十九代嫡长孙,颜家久居宝岛,这些年下来,已经在那里扎根了。虽说不是什么红色贵族,可是这样代代传下来的世家,才是最难能可贵的。

“我叫黎染。欢迎你来我家做客。”

黎染的手圆润小巧,颜新夏的手纤细如玉,黎染首先伸出了手,颜新夏没什么犹豫的就搭了上来,有时候友谊来的莫名其妙,两人不过相视一笑,就对对方都有了好感,执拗的觉得对方能成为自己的朋友。

“我叫颜……暖衣。”

颜新夏,字暖衣,在宝岛时,人人只敢称颜小姐或者暖衣小姐,而新夏这个名儿,就是颜家亲眷,也是少称的,因为颜新夏不许。

女子闺名娇贵,既然颜新夏不让称,颜家也就恪守规矩,只称暖衣。

“纵收风中絮,难暖客中衣。……暖衣?《新夏》?”

当初为了这个名字,黎染是百般的不愿,因为黎染叫锦衣。本来‘锦衣’这两个字儿黎染是极喜欢的,可是跟‘暖衣’比起来,不但差了意境,也差了风骨。

骄傲任性的千金小姐,又怎么能忍得下这样的挤兑和自己想象出来的讽刺?两人的关系一度的冷到了冰点。

“嗯。你可以叫我……新夏。”

要是让普通人听来,只会觉得理所当然,不过是个名字,叫了也就叫了,只道是平常。

黎染十分高兴,甚至眼睛里都盛满了笑意,她随意的坐到了颜新夏的旁边,无比的欢喜。别人不知道,可是黎染却十分清楚,在这个世上,能称呼颜新夏一声儿‘新夏’的,不足一个巴掌。

“当然,新夏,你叫我染染吧。”

黎染亲自带颜新夏上了楼,选了一间明亮温馨的房间,虽然黎染想把这里改成客栈,可是前面这一进却是不曾推倒重盖的,现在收拾的是后面的那一进,为了盖成黎染的闺楼。

要是按着以前的性格,黎染并不喜欢颜新夏这样安静的人。好似一本书,一杯茶,颜新夏就能在院落里坐一个下午。

《女论语》中有言“凡为女子,先学立身。立身之法,惟务清、贞,清则身洁,贞则身荣,行莫回头,语莫掀唇……”

古语也云:“行不露足,踱不过寸,笑不露齿,手不上胸。”

颜新夏其人,标准的大家闺秀。即使她热爱大自然,热衷于世界各地的旅游,即使她言辞犀利、一针见血,她也一直都是宝岛贵女的典范。只要说起颜氏暖衣,只有夸赞和赞叹,生不起半点妒忌。

“新夏,尝尝我这里的茶,武夷大红袍。这还是我从家里来的时候带来的呢,……现在再想寻,却是不能了。”

黎染不爱乌龙茶,甚至不爱茶,喝得多的也不过是几种花茶,向来爱的是奶制品。

可是颜新夏爱茶,爱各种各样的茶,偏爱乌龙茶,以大红袍为最。

黎染这里的茶还真是当初被发配出来的时候带上的,那个时候猪油蒙了心,还以为即使她被发配出来,也是会有一向玩儿的好的朋友来找她的,其中有几个也是爱茶的。

这茶还是她最得宠的时候,黎老爷子赏给她的呢。

颜新夏看了坐在她对面的黎染一眼,安静的执起了素净的茶盏,细细的品味,果然是极品呢,品质好,保存的也好,这泡茶的手法也是一绝。

“……存了挺长时间了吧?味道香醇柔滑。不可多得呢。”

她倒是不知道,不过是随意的走了走,借宿于一家民宅,也能遇见如此女子,也能品上如此香茗。

自她有自己的想法以来,她就只爱华衫,她的气质素雅,偏偏喜着华衫,要不是她性子坚定,也是撑不住这份艳丽的。坐在她对面的女子也着华衫,女子的气质可爱娇俏,本不该着艳丽的衣衫,可偏偏这女子就跟她一样,也着了华衫,还浑然天成。

她自小成长于规矩而传统的家庭,她自喝水就喝茶,不过是茶种不一,浓淡不同。她偏爱乌龙茶,最爱大红袍,只是那总共三纵六株的母树上的大红袍却是太难得了,她长这么大,也不过是侥幸品过几次,这茶即使比不上那几次品的,却也不远了。

这女子可不是普通女子,这茶也不是普通的茶,在这里,这样的女子,该称太子女吧?这样的茶,该是上贡的吧?

“许是三五年有余了吧。凌妈向来爱摆弄这些,存的仔细,我一直不太偏爱的。”

黎染也陪着装了装样子,轻抿了一口,口感不错,却是真心不喜。

对于颜新夏,黎染是要当最好的朋友的,所以她从来不曾想着要隐瞒,直接就开了口,她是真不喜茶。

颜新夏也不在乎,这世上,爱茶之人不少,可是要说随随便便就遇上,也是不能的。既然对方不爱,她也不会强求,这样干净利落的性子,她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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