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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合作的想法,这位王爷有想过,不过实际要促成,必须他看的到利润增长点才行。他来到金麦城也不过第三天。
“下次不要再叫错了,不然本公子要是发生危险,或者被告到皇帝那里去,我为你是问。记得叫我金刀公子。”金刀举着筷子一口一口的夹菜,看起来似乎对菜色很满意。“听他们说,龙凤楼的菜都是最经典最正宗的炒菜。牛羊肉不说,他们的炒蔬菜更可以说一绝,我本来还不太相信,但今天吃了这里的菜,我相信了。”
听到这里,朱强总算回神了,朱强觉得这里的菜很好吃,比以前他在王爷封地吃到的菜,要好吃多了,没想到连这些菜王爷……金刀公子都不能满意。他感到很愧疚,总算把注意力从外面那挤在公告钱看公告的人群里回转过来。
“这里的菜不好吃?那我去跟掌厨的师傅抗议。估计是炒焦了,还是金麦城太臭屁了,老是说金麦城的菜比别得地方好,牛羊也肥壮。我们那里虽然马牛养的少,但羊猪也挺肥,好吃的。”朱强这话说得有点言不由衷,因为住了三天,他可没有少吃这家客栈的菜,倒是金刀公子,这两天都指定了店家,要朱强出去打包回来品嚐。朱强去买的时候,还排了好久的队伍,算是明白金刀公子为什么要他去买这几家的点心回去吃了。
只不过那几家的点心毕竟比较贵,朱强的薪水有限,有点舍不得买下来吃。毕竟身为贴身侍卫,没有比较多的外快来源,朱强为人也比较老实,比较不会欺压百姓,所以除了,王爷给的奖金和薪水之外,就没有别的收入了。
这次金刀公子出门,有一大半的钱都放在他身上,可是朱强硬是没有把手伸进去钱袋里多拿一分钱。品行可是扛扛的。所以金刀公子,也特别喜欢带朱强出门,因为,朱强的武力值是非常高的。
为人老实的朱强,在练武的时候,也是实实在在的在练武,加上有点练武的天赋,所以成为金刀公子身边武力值数一数二的人物。
对于成为仆人一般的人物,帮金刀公子买菜叫饭,朱强没有什么逆反心理,反而很安然自得,他本来就是跟金刀公子一起长大的仆佣般的人物,只不过他比较幸运,让小时候就遇到金刀公子。并且让金刀功只发现他的天赋,于是帮他找了一个武术老师,开始习武,在金刀公子成为王爷之后,更进一步跟他帮他请了附近的高手教他武艺。所以他有这一身的本事,都是金刀公子的功劳。
在大汉事情,想要拜师学习没有那么容易,所以每个能学到的人,对恩师都特别尊崇,对于帮助他得到进一步机会的人特别感恩。金刀公子可不止是朱强的老板,还是一个恩人,不然他到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佃户,只能在地里刨食,每天过着半死不活的日子。
要知道,大汉的佃户没有几个过的好的,皇税虽然少,但地租高,每每收掉收成的六七成,剩下的也只能半饱。幸好,野地里不时有些动物可以补充蛋白质,要不然,过一年冬天,这些佃户能死去一堆。
“难道你没有吃多着地方的菜?你都去哪里吃了?叫你不要省,练武的人要吃好吃饱多吃肉,才有力气,才能修补损伤。”金刀公子翻翻白眼,朱强就是智商赶不上金刀公子,这是金刀公子最遗憾的事情。
听说这里的金麦公子身边有一个叫高洋的女子,充满智慧,如果能够,他还真想见见她。至于金麦公主本身,虽然会十天会出席大学堂教学,但城外的人,对她还是比较陌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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