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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小姐不懂剑,但却懂常识,一个学打农具的学徒,如何有那等本事能自己琢磨出铸剑?便是能成剑,也万万值不上三十两银子啊。这其中有着无限的想像空间。
凤小姐到底是凤小姐,她不像陈晟睿与欧阳天他们,曾见识过莫菲的身法与功夫,听到莫菲说师父不在此世。但她仍然猜想到,这个永明,必是得了高人相授与指点,那样的狂草不是赵氏教教,自己瞎练出来的,三十两银子的剑,也不是自己能琢磨打得出来的。
再一想到书法者不去科考,凤小姐心中了悟。隐世师父隐世徒啊。而书法与剑,看是一文一武,其中却是息息相通。如同她下棋,一尺见方的棋盘,却包含了波澜战局,多少刀光剑影、生死一线,绝地反击,全在手指间的那颗棋子上。
她有些激动,对于高人的想法,坚信不疑,若是隐世高人能相授,那便证明,此人人品可靠,所以赵氏说他是个话少的孝子。
她想快些见到永明,这个书法者的主人,只可惜他在老宅铸剑,暂时不回来住,就是连饭食,也都是送去的,然后收回换洗衣裳。只喜鹊给他打打下手。
黑娃说他很高,力气很大,很好看,但是却没那纨绔陈晟睿好看,她一想便好笑。在一个孩子的眼中,自己的兄长姐姐必然是最好看的,况且,这世上能胜过陈晟睿的脸的男子,估计不会多。
这样就相当好了。对于她来说,她要寻的人,便是不高,不好看,她也是不介意的。
她在意的,这世上没人明白。
永亮与弘贵三人还有大傻抱着黑娃嘻嘻哈哈、湿淋淋地回来了,黑娃很喜欢被大傻抱着,大傻这么高大壮,他被抱着觉得比平时永明抱着要更高,看得更远些,十分开心。
他们一行笑嘻嘻地与凤小姐与梅儿打了个招呼,然后往井边而去,一人一桶水,当头一冲,便笑着各回各屋去了。
大傻相当开心,年轻的脸上笑容就没停过。他显然很熟悉这样的生活方式。
凤小姐心中升起莫明的感动,或许,这样的朴质无华却踏实动人的生活,才是生活的本质啊。
等众人全换上干净衣裳出来后,永亮与弘贵前来招待,赵氏才去了厨房相帮着做饭。
水开了,永亮主动泡茶,熟门熟路用着跟莫菲学来的泡茶手法。这让凤小姐眼前一亮--手法漂亮啊。
永亮泡好茶,微笑着将茶盅依次放到凤小姐及梅儿面前,礼貌说道:“凤小姐,梅姑娘,家里的茶不好,见笑了。”
在凤小姐与梅儿面前,永亮并不拘谨,虽然她们气场十分强大,尤其是凤小姐,不比陈公子差上分毫,但既是前来谈生意的,他就得尽地主之谊。
做生意,不管是卖鸡还是卖剑,都一样,就是让客人开心满意,不同的客人,开心满意的方式不同而已。
目前蒲亭城东家的铺子的剑都是喜鹊口中的次剑,这次喜鹊闭门造剑,大哥悟得很多,喜鹊说以后大哥可以打出六层的剑了,这种剑可以卖给眼前的凤小姐,希望此次合作能长久愉快合作下去,价格方面可以让让,毕竟不是喜鹊亲手打的,不能同日而语。希望通过凤小姐与陈公子,让大哥的剑在京城打出一条路子……
凤小姐端起茶,嗅了嗅,笑道:“茶不错”。又放下,笑问:“王家小哥,你大哥在家里不挂些墨宝吗,光只打剑了?”
“让凤小姐见笑了,我们正在练字,字不好,哪敢学那些读书人家的风雅啊。”
凤小姐暗想,看来那高人还不满意他们的字啊,永明那样的字都不满意,那高人是何等挑剔,又或者是低调?
便笑道:“永亮小哥过谦了,剑与字本就相通,都有形、神、意。”
“凤小姐您说得可真好,真是这样。”可不就是这样吗,喜鹊的字好,剑也打得好,只是喜鹊那字要是认真写就好了,写急了就鬼也认不出来,吴掌柜收三百文一卷也就算了,可亏那陈公子硬要给一百两,实是不明白。
永亮的回答让凤小姐很愉快,又问:“永亮,你也是懂剑与字的对吗?”
“剑懂一些,字,懂得不多,但都认得,现在可是捡起不少字了呢,我每天都看书,现在已经赶上我大哥了。”
凤小姐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永亮,平时练字是你大哥教你练的对吗?”
“是啊,他带着我们练的,他爱管着我,我有时偷懒。”永亮不好意思地笑了,“我三个表哥也是跟着一起练字呢。”
“是嘛,真好,你大哥真是有大哥的样子。”凤小姐温柔说道。
“当然,他是大哥嘛。”永亮自豪地说。
“永亮,那陈公子只买对联就做罢了,竟不讨要你大哥平时练的字吗?”凤小姐又问。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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