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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亮的脑门上的汗更多了。忙找个理由出去了。

莫菲才笑道:“仙儿,他不至于那么渣吧,至少他长得不错。”

凤小姐顿时嗔道:“你怎么就只看到他长得不错,没看到他就是个赝品呢?赝品都这样,光鲜得很……”

莫菲笑得直不起腰来。

第二日清晨。永明带着永亮与弘贵他们在新起的铺子点上灶火,拜祭了剑祖,然后带着他们与田魁,到山下练剑玩刀去了。

莫菲曾经的说过,对于一个铸剑师,自己一定要懂剑,才能打造出最好的剑来。永明深信。

弘贵他们一直在学练剑,他们的剑是永明随手打的,没有叠打过的剑,更没开刃,这样安全,不会因剑利而误伤到对方或自己。他们学得很用心,练累了就用永明所教的功法打坐恢复体力。

田魁便也习得了此功法,他是行家,一听就会,一个早晨下来,十分惊讶,气血顺畅身体舒适如同吃了人参灵芝一般。

他又惭愧地说:“永明,大哥对不住你,没给你半分好,却得你这么多。”

永明憨笑道:“说什么呢魁哥,你不是我大哥嘛。我们是兄弟啊。”

修体结束,又有了自己的新剑,莫菲回归了正常生活,便要带凤小姐去山上隐匿处,打算教她调息吐纳运转之法。

莫菲与凤小姐换上了一样的两身衣裳,月白色暗纹的绸衣裤,还有厚底布鞋。是梅儿前阵子专门为了今日给她们做的。

这是莫菲自来到了周朝,第一回穿上绸衣。还是里外两套,里面的袭衣裤是纯白色,用了月白色镶边,而外衣,则衣领用的是比月白色深一些的淡兰色。

这衣裳显示出了梅儿良好的女红手艺。无论是裁剪与缝合,处处精致无比。比较下,赵氏所做的那些五颜六色的衣裤,实在拿不出手。

赵氏看着这一样装扮的莫菲与凤小姐,竟觉得这两人就是双生姐妹,再看莫菲,只觉得比凤小姐的气度也不差,甚至还有些更出彩之处。

她为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吃货才不管莫菲穿的是绸衣,一跃跳到莫菲怀里,赖着不肯下来,凤小姐笑说:“带着它,也好帮我们看着人。”

“就它?你当真以为它是狗啊,它只是猫,还是个吃货胆小鬼。”莫菲笑道。

莫菲抱着吃货,与凤小姐走到山上她曾经常打坐之处,吃货显然是熟悉此处的,跳了下来,在地上打着转转,凤小姐笑道:“吃货真聪明,给我们指点地盘呢。”

吃货很得意地冲着凤小姐喵了一声。凤小姐哈哈大笑。

三天过去了,永明在新铺打造了两柄剑,与前一柄一同交去了蒲亭城的铺子。

永亮想着只能打三层剑,只能卖三十两银子,只能一个月三把,可家里一堆子人要穿衣吃饭呢,现在还有个不知道是什么来头的凤小姐在家,顿顿饭食也不能太简单。他便打算去山上打猎贴补收入了。

凤小姐知道后,让梅儿取出千两银票给莫菲,说道:“之前给你母亲,她不肯收,你收了吧。”

莫菲收了,笑呵呵地说:“仙儿,你是前世欠我的,这世来还的吧。”

“你知道就好,可不是嘛。”凤小姐笑道。

“我收下,我想买些更好的材料来让大哥学习练手,这个材料不好,只能靠锻造出彩。但是,锻造却不是万能的,若过程太长,捶打超过二万次,反而品质会降。”

“没事,去买好材料,不管多少银子,我这不够也有人有。”凤小姐笑道。

“你是说……”莫菲笑道。

凤小姐也笑了,实在像偷灵药的小师妹,她低声说:“喜鹊,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银票,去信给家中差人送来更是不可能。你也知道,我是打着幌子偷溜出来的。但他,是绝少不了银票的,他娘与我娘是手帕交,他娘亲候夫人的娘家李家是周朝巨富,陪嫁不知多惊人,光各式铺子就遍布京城与周边,还有一帮极擅经营的掌柜跟随着她。候爷的俸禄又多得让人眼红,就他这么败家,也十辈子都败不完。”

“仙儿,你太坏了啊,怎么能算计人家呢。”莫菲苦笑。

“我没告诉你,他来此处,与我一样,为你的字。你啊,成天就知道打剑打剑的,都不知道静心书法与下棋与打扮,哪有半点女子的样子,现在,怎么样,他被你吓病了吧。”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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