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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有大能者,采集稀世材料,以身为鼎,神通淬炼,铸就成兵。

兵成,有撼天裂地之威,故名神兵。

神兵有灵,不具其相,不拘于形。

在主人身死陨落,神兵脱离,游遁天地,寻找合适宿主,化为兵种寄身,蛰伏隐藏。

代代如此,灵性不灭。

直至某一天,其主传承再现,兵种觉醒,化为神兵。

这就是神兵的来历。

“……能淬炼神兵者,皆是诸天诸神之中佼佼者。而兵种附身者,属于另类识藏,体藏神兵故名神兵藏。”

张半仙话到此处,目光望向凌枫,眯眼又道:“之所以说神兵藏是另类识藏,原因很简单,他们虽有神兵藏体,却极难动用其威能……如同一把宝剑和剑鞘,看似一体,实则剑鞘就是剑鞘,只能作为藏兵所用,无法控制神兵!”

凌枫一奇。如果真是这样,夏恒为何能动用他体内的神兵?

看出凌枫不解。张半仙抚须一笑:“世事无绝对,总有特例……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藏兵者也能动用神兵些许威能,不过……”这厮话到这里,又开始装神弄鬼,卖关子。

“快说,不过什么?”凌枫眼一瞪。

“年轻人啊,就是心急。”

张半仙眯着眼摇头晃脑一番,说出重点:“即便在特定情况下,藏兵者可以动用神兵些许威能,却要因此付出极大代价!”

至于什么代价,张半仙给出三个字,生命力。

没错,就是生命力。藏兵者每动用神兵一次,都要付出自己的生命力。

想起夏恒一剑诛杀梁暝,而后整个人虚脱,如大病一场的情形。凌枫面有恍然。

“神兵注定属于它的主人,而不是藏兵者……后者终其一生,侍奉供养,到头来神兵脱离,身死消亡,白替别人做嫁衣裳!”

似有感触。张半仙摇头一叹,转身走人。他已经告诉凌枫想要知道的一切,是该回去继续做生意。

在张半仙走后。房间只剩凌枫和金富贵。小胖子很贴心,张罗饭菜,忙前忙后,照顾自己的老大。

凌枫看在眼中,心里莫名感动。

“富贵。”

好酒好菜,凌枫一口没吃。他叫来金富贵,直接从储物戒里面,摸出一枚藏骨。

此骨洁白如玉,表面泛出四色光华。正是属于杜平的四色藏骨。

击杀强敌,虽自身受了重伤,但收获也是巨大。除去夏恒给的一枚五色藏骨,凌枫还得了念者宁中泽和双枪杜平的藏骨。

若非金家三兄弟都是后天培养出来的伪神藏,体内并无藏骨,他的收获还要大。

识藏者,除却自身觉醒,终其一生只能再融合三枚藏骨。

此为铁律,即便神藏也不例外。

这一点凌枫早就从张半仙那儿得知,很清楚。

他已经融合了一枚四色藏骨,获得幽冥幻身技能。也就是说,还剩下两枚藏骨的名额。

在自身神藏还没完全掌握的情况下,凌枫不打算再融合其它藏骨。

因此,现有身上三枚藏骨,可以说暂时多余。

金富贵,萍水之交,不远千里来汉阳投奔。这份信任,让凌枫很感动。

从对方身上,凌枫感受到久违的朋友之情。因此,他决定成全。

拿出一枚藏骨,成全金富贵,让他在这秩序崩乱的世道,拥有一份防身保命的本事。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望向凌枫手中泛着神秘光泽的骨片,金富贵亢奋的涨红了脸,结结巴巴问:“哥,这…这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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