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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咚咕咚!罗铮大口喝着狼血,天寒地冻,喝慢了狼血会凝固,到时候想喝都没有,错过了这次,未来还不知道多久才会碰到能吃的,必须尽一切可能喝多点,自然法则,生存第一。
几分钟后,罗铮感觉狼血越来越少,狼的身体渐渐变硬,不得不停歇下来,抓起一把雪胡乱擦擦嘴角血污,再含了一大口雪融化成水吞下去,然后用手铐尖锐部分给野狼剥皮。
野狼的血和肉全部冻成坚硬的石头一般,不能吃,但皮毛非常有用,罗铮剥的非常小心,连刮带撕扯,足足半个小时后,一张狼皮剥了下来,罗铮将狼皮从中间一分为二,然后躺在雪地上,把脚撩起来,脱下脚上的皮鞋和袜子。
之前和鬼手逛街充当诱饵,脚上只穿了双普通的皮鞋,皮鞋在雪地里行走根本无法保暖,寒由足生,不解决脚的保暖问题,一样会冻死在这片雪原,在喝狼血的时候,罗铮感觉到血液进入体内产生的热量就想到了这个办法。
狼皮没有硝制,会很臭,好在这里天寒地冻,皮肉不会腐烂,臭味并不大,罗铮将有毛的这面将脚包裹着,将贴身的体恤衫全部撕下来,一分为二,当绑腿带,将裤脚和狼皮捆好,再用袜子套进去。
两条腿全部弄好后,罗铮休息了一会儿,感觉麻木的脚有了些体温,不由大喜,只要脚的保暖问题能解决,罗铮就有信心走出这片茫茫的雪山高原,皮鞋套进去很挤,但也能穿,罗铮看了一眼雪地上的狼尸,有些感激的说道:“狼兄弟,对不起了,下辈子投胎做别的吧。”
说着,罗铮抬头看向东方,一咬牙,继续大步而去,或许是喝了狼血的缘故,身体并没有被冻麻木,走了一个小时左右,开始渐渐变热起来,罗铮赶紧放慢速度,以免身体出汗,再不断的抓雪放口里含化成水吞下。
经过了一晚上的暴风雪肆虐,雪山高原的温度虽然依旧零下几十度,但太阳不错,空气也不错,这让人心情大好,罗铮不断的赶路,没走一个小时就用太阳观测法确定一下方向,以免走错。
雪山高原到处都是白茫茫一片,没有任何参照,时间长了根本记不住方向,在求生**的支配下,罗铮顶着寒冷不断走着,走着,甚至能够感觉到身体肌肉局部已经冻伤,但不敢停,停下来就意味着希望的破灭。
天渐渐黑了,月亮出来了,罗铮依然不敢停留,太冷了,绝对不能睡,一睡就会醒不过来,还不如继续赶路,好在罗铮意志坚定,咬牙坚持着,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装备全无,必须尽快走出去,多拖一分钟,就多一分生命危险。
罗铮不知道前面还有多远,但时刻提醒着自己保持清醒,当睡衣席卷上来时,罗铮赶紧抓起一大把雪使劲的搓在脸上,消除疲劳,驱散随意,丝毫不敢麻痹,与天斗,更是恐怖,因为谁也不知道死亡什么时候来临,想活命,就必须拼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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