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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铃音的情绪还沉浸在方才的愧疚烦闷中,她下意识地问道,“哪里?”

唐天远没有回答。他的目光向下移,盯着她手中拎的东西,“拿来吧。”

谭铃音手中拿的是黄连。县令大人不仅对人憋坏水儿,他连狗,啊不,连狮子也不放过。这黄连正是用来对付糖糖的,之所以支使谭铃音去买,用唐天远的原话说就是,“谁让它是你儿子,你不操劳谁操劳。”

谭铃音于是就操劳了。她把新买的黄连递给他。他拿着吩咐人下去用黄连煮水,又让厨房杀一只火鸡,把新鲜的鸡血留一碗。

糖糖闻到厨房杂役身上的气味,就觉得很可能会有好吃的。它很高兴,当然,最高兴的还是它娘没有不要它。糖糖低着脑袋在谭铃音的脚踝上蹭着,示意谭铃音摸它的头。

谭铃音有些心不在焉。唐天远见她如此,欲言又止了几下,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

杂役很快把鸡血端上来了。粗瓷碗中的鲜血尚有温度,还未凝固,上头浮着好多血沫子,白色的碗沿滴下来几道血迹,看着怪渗人的。

糖糖闻到血气味儿,立刻精神抖擞了。

唐天远把血碗接过来,对谭铃音说道,“这血就要趁热喝,凉了就结块,不好吃了。”

那杂役听闻此话,胆战心惊地跑了。

糖糖仰着头,馋得直舔舌头。

唐天远蹲□,将碗放在地上,“糖糖,来吃吧。”

糖糖几乎是一步就蹿过去,脸埋在碗里,大口地舔起来。才吃两口,它便停下,痛苦地嚎了一声,接着耷拉着耳朵转身跑开,跑到谭铃音脚下,仰头看她,两眼泪汪汪的。大概是怕她不理解,它看谭铃音一眼,接着就看那血碗一眼,然后又看她,又看碗。

不用糖糖如此明示,谭铃音也能理解它有多痛苦。那碗鸡血是掺了黄连水的,滋味肯定特别美妙。

训练要从娃娃抓起。县令大人认为想让糖糖长大以后不伤人,就应该自小让它知道,生血和生肉都不好吃,是以他才会想出这么个馊主意。

谭铃音看着糖糖委屈的小眼神儿,她也有点心疼它。不过心疼归心疼,她可不希望糖糖长大以后闹出人命。她指了指碗中渐渐凝固的血,“糖糖,把它吃光吧。”

糖糖绝望地跑了。它跑到墙角蹲着,把屁股对着他们。

唐天远对谭铃音说道,“过些天你再陪我去一趟天目山吧。”

自从上次发现齐蕙的尸体之后,他们又去了天目山两次,依然没发现什么。天目山本来就很大,找不到也属正常。他又不能频繁地去,更不能大张旗鼓地找。一来,夏天山中容易发生山洪;二来,他眼看着就要打入敌人内部了,万不可在这时候露出身份。

要说,唐天远自从发现齐员外家有可疑的金子之后,他基本上就能确定此地确实发生过盗采黄金之案了。他比较不理解的是皇上如何得知,皇上知道了为什么不把话说完。

嗯,反正皇上不主动跟他说,他也就不会问。

作者有话要说:浓缩的就是精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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