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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强烈的自信。
这是李素对长安百姓的第一印象,一个辉煌的年代里,连普通百姓都有了那种睥睨一切的自信气质,异国的一切都没放在眼里,“万邦来朝”的真正意义,在百姓身上都可看得见端倪,从里到外透着“天朝上国”的泱泱气派。
莫名的,李素的心情激动起来。
一千多年后的女人们为了一张外国绿卡,不惜委身异邦番汉,那时的民族自信心,大抵已降到了令人痛心的地步,相比之下,李素越来越喜欢这个年代了,连百姓们趾高气昂的样子都透出一股子可爱。
铁匠铺不远处有一个面摊,李素经过时不经意一瞥,然后,眼睛亮了。
面摊的桌子旁坐着一位壮汉,不到二十岁的年纪,正埋头啃着胡饼,吸溜着胡辣汤,吃得满头大汗,身上穿的却是一身绫罗锦丝,看起来非常华贵。
李素笑了,生意来了。
几步走到壮汉前,拼桌子坐下,然后朝壮汉拱手:“兄台请了。”
壮汉抬头,李素这才看清了他的相貌,和王桩一样,这家伙皮肤黝黑,一脸横肉,丑得很有特色。——看来大唐的帅哥果然是稀缺资源,李素心里忍不住唱起了欢快的歌儿。
王家兄弟也看清了这位壮汉的模样,三人对视良久,皆露出惺惺相惜的表情。
“啥事?”壮汉瓮声瓮气,李素的英俊外貌可能令他受到了刺激,语气不怎么和善。
大家容貌差距太大,可能没什么共同语言,李素决定绕过寒暄闲聊,直奔主题:“兄台认字么?”
“认得不多,咋了?”
大致估摸了一下壮汉的外形,嗯,应该是豪放派的,丑人一般都只能走这个路线。
从怀里掏出一叠纸,李素左翻右翻,从里面挑拣了一首出来,递给壮汉。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壮汉念了一遍,两眼忽然放光,猛地一锤桌子,喝道:“好诗!这诗好,念着提气儿,小子,谁作的?”
“无主之物。”李素淡笑。
“无主?”壮汉楞了,满头雾水地看着他。
“兄台衣着华丽,必是富家子弟,不缺钱吧?”李素殷切地看着他。
“……不缺。”壮汉的神情似乎多了一丝好笑。
“这首诗两贯钱卖给你怎样?此诗可署兄台之名,在下对天发毒誓绝不外泄,若然违誓,教我……”左右环视,福至心灵,指着王家兄弟道:“教我变得和他们一样丑。”
王家兄弟眼角含泪,仰头望天,悲怆发出一声长叹。
壮汉瞧了瞧王家兄弟的模样,再回忆了一下自己的模样,觉得很别扭,一肚子火气没处发。
“两贯钱?”壮汉拧眉沉吟,不但没有半点被侮辱斯文的愤慨,反而眉头微挑,似乎有点心动了。
李素见状大喜,很好,终于遇到了一个斯文败类,大家的道德底线处于同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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