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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喜欢的。
先不说他长得好看、单纯率性,就说他为了跟自己在一处放弃引以为傲的青丘九尾身份,来到这荒山野岭跟自己一同承担修错法术的严重后果,就值得托付终身。
从前只觉他傲娇不懂事淘气惹祸。心里隐隐有些喜欢也打压下去,直到他做出了那样的选择,小懒才明白不管他看上去有多不靠谱,危难来临之时都会毫不犹豫的将自己挡在身后,无论多看重的东西都不如自己重要……
得此善男。夫复何求?
哪怕他修成九尾之后,不得不面对少年时惹下的大祸,承担责任以身祭鼎,从此跟自己死生不能相见,那又怎样?
“你从前抱怨我给苏笠青唱过《屋角遮》,”小懒心中暗暗下了决心,跟霜华说话时的态度也不再装傻玩笑,“说我都没给你唱过什么……我们那个时空,有一首歌,我很喜欢,唱给你听好不好?”
“太难听的话就不必了。”霜华嘴上毒舌,身子却稳稳当当坐在南窗之下的石桌旁边,从空间袋里摸出珍藏的桃花醉斟了两杯。
“我要你活得快乐,偶尔甜蜜的想起我。那样的话,就算身在地狱最深的地方,我也会歌唱。我最亲爱的,不要哭,倘若我死了,也会因为爱着你,而了无遗憾。”
这段歌词,是小懒在一本书里看到的,懂乐理的朋友因喜欢这几句,细心谱了曲,唱出来发给大家听。小懒一听就特别喜欢,很快便记住了。
霜华一改平日吊儿郎当的样子,认认真真的饮酒,认认真真的听小懒唱歌,桃花醉从口入心,再流波宛转,从水漾双眸落入杯中,复而一饮而尽:“写词的这个人,不是个爷们——命都没了,还跟活着的那个说什么甜言蜜语?让她忘了岂不干净。”
他边说边笑,边笑边起身,吊儿郎当、晃晃悠悠出了院门,乐呵呵唱着他自己喜欢的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小懒先是哭笑不得,随后很快便想通了。这份情意如此厚重,他若不想害了自己,那就不必挑明,左右早早晚晚都在一处,好好修炼就是了。
没过两日,苏笠青便用忘川之水将山谷填满,请七师叔玄澄帮着小懒将玄门功法从入门开始正式系统修炼,霜华和阿池也陪着,了无私心杂念,日子简单却充实快乐。暑去东来,日月更替,很快便到了苏笠青回仙庭的日子,昭天和文昌也不能在玄门久呆,纷纷回仙界述职。
玄宁和薛美妍还是没有消息,玄冥虽然仍旧没当上玄门掌门,却仍旧还是主事。阮紫文呢,先前在山洞中丢了,不知跑到哪儿去了,也不曾回玄门。直到苏笠青回仙庭之后,再来荒山陪霜华吃酒时才说,阮紫文被非墨带到了仙庭做仙娥,而此刻的非墨,早已迎娶青丘暮云上神为妻……
ps:
阿呔这篇仙侠,虽然起了个随大流的书名,内容其实非常的剑走偏锋,从成绩来看,似乎并不讨喜。所以阿呔决定尽快将这本书完本,重写一本遵从修仙体系的主流仙侠,大家意见如何?欢迎多给阿呔建议哈!终生为徒,迎仙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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