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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初的时候,据门德斯估算,高军即使从此不再签署任何商业合同(其实本来就不准备再签了,签太多的话活动就多。绝对会影响高军踢球,说到底还得赞一下门德斯的工作效率奇高。),也不算踢球所得的报酬。这一年他扣去所得税、经纪人分成等等之后的净收入也将超过1亿人民币,而2007年的净收入更将突破1.5亿人民币大关。从而让高军一跃成为中国体育界仅次于姚明的第二大富豪,这绝对称得上是“一夜暴富”了。而且这还没有算上一些没有直接用金钱支付的好处。比如奥迪公司免费赠送的总价值高达好几百万美元的多辆豪车(不过并非是一次性立即交付)......
之所以只提2006和2007这两年,是因为高军在世俱杯后所签的基本都是两年期合同,这自然令那些公司十分不满,他们都希望签下更长的合同,最好是五年的长期合同,如果高军同意,那么他在成年之前就可以超越姚明成为中国年收入最高的体育明星。但是深知高军潜力之大的门德斯很显然不会同意,他一开始甚至只肯同意签一年的短期合同,后来是高军发话,他才同意签署两年的合同。
对此门德斯一开始很不理解,但是听完高军的实话实说后他很快就明白了过来,虽然明年还有影响力更大的世界杯、而高军接下来也将去欧洲踢球,但因为高军的实力在世俱杯上已经完全曝光并足以引起充分重视,接下来他肯定会被重点研究,再加上对手也会更强(考虑到了投入与重视程度的差距),在高军的实力更上一个新台阶之前,恐怕很难再取得像这次世俱杯一样令全世界震惊的成绩。
事实上,东方队这次夺得世俱杯,本来就有很大的偶然性,是根本难以复制的,但却在客观上抬高了国内球迷的期待值,所以还不如趁着现在高军的人气如日中天的时候,先以较高的价码签下合同,这样要更加划算一些。
而两年、准确地说是一个半赛季之后,高军相信自己无论是身体还是球技,都会比现在有明显进步,而他也将完全适应欧洲足球,那时的他完全有可能在欧洲争取到比世俱杯更高的荣誉,所以合同只签两年、而不是更长的时间。
从高军的话里,门德斯听出他似乎对明年的世界杯不是很有信心,不禁开口询问,高军无奈地摊摊手道,“首先,世俱杯到手后,恐怕各国都会对我们更加重视,指望利用对手轻敌偷鸡杀入淘汰赛阶段的可能性已经不大,而如果小组不能出线,胃口大了的国内球迷未必能够满意;更麻烦的是,我们的那位国家队主教练,现在似乎有些过于自信了,居然准备在明年的世界杯上打攻势足球,而且还在试验343阵型......”
“攻势足球,还343......”,门德斯擦了一把冷汗,对阿里汉的胆大包天深感无语,不过他倒是也能理解,“毕竟是荷兰人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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