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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初摸不清他什么意思,低头去瞧自己发疼的脚。刚刚霍景煊让她查看情况的时候,脚除了疼没别的症状,现在居然已经肿起一块青紫色。
姐姐说过,女孩子的脚不能被人随意看去。
以前她贪玩摔伤过,身上的淤青过段时间自己就消失了,这也应该一样的吧?
阿初如是想着,打算等疼痛缓解些,能正常走路了就去去找霍景煊道谢。
屋外,薛城已经将大夫请来,关切地问:“阿初姑娘伤得严重吗?”
“撞伤了脚。”霍景煊看大夫是个蓄着胡子的老者,皱起眉头,“没有女医吗?”
大夫并不知他身份,只当是大户人家的公子,笑道:“我倒是想教,但女娃娃的父母们都不肯让孩子学,只盼着让她们干活或嫁人,这不只能收男弟子喽?”
霍景煊眸色微沉,又想起阿初刚刚的抵触,将她的症状描述一遍,询问病症。
老大夫捏着胡子说:“若没有伤到骨头,那擦了药水推拿三天即可消肿。但若伤到骨头,那必须尽快正位,否则时间一长,错位的骨头长在一起,那就难办了。”
然而光靠肉眼看不出有无伤到骨头。
霍景煊的眉头皱得更深。
正在这时,楼下传来女子的嬉笑声。
薛城在楼梯口张望一番,对霍景煊说:“是掌柜媳妇带着店中的女眷回来了。”
回来的可真是时候。
霍景煊对此并没兴趣,但忽然意识到可以让女眷去看看阿初的脚,吩咐薛城去办。
不一会儿,薛城就领着掌柜媳妇上来了。
这是位四十来岁的大嫂,店里人都喊她张嫂。张嫂长相和气,一双小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像是弯起的月牙。
薛城跟她叮嘱完要点,张嫂连连应下,敲门进去,笑眯眯地跟阿初说:“来给姑娘送壶热茶,再给姑娘把头发熏干。入秋了风大,不熏干容易头疼。
阿初正愁不能熏发,谢过张嫂,给她也倒了杯茶。
张嫂是个健谈的人,一边给阿初熏发,一边忍不住夸她:“姑娘可真漂亮,我推门进来的时候看到您坐在窗前,还以为是天仙下凡了。”
阿初被她夸得怪不好意思的:“您过奖了。”
“我跟着我们当家的在这客栈里干活,也算是见过不少人,姑娘当真是最漂亮的一个。”张嫂是真心夸她,夸完阿初还觉得不够,冲阿初说,“您夫君也是英俊不凡、一表人才,小夫妻郎才女貌,真真是对璧人,看了叫人羡慕。”
阿初愣了下才意识到她说的是霍景煊,连忙道:“他不是我夫君。”
张嫂狐疑:“怎么会不是呢?他对您那么上心,我进来时他还特地让管家吩咐我看看您的脚伤严不严重。”
阿初尴尬地解释:“他……他是我的主人……我是个奴婢。”
张嫂惊了,透过梳妆台上的铜镜看到阿初失落的神情,她忽然懂了,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宽慰阿初:“是婢女也不打紧,只要公子对您有心,那就比什么都强。就是不知道家里大夫人能不能容得下旁人……”
阿初本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但看张嫂真心实意地为自己担忧,她硬着头皮告诉她:“我家公子还没成婚。您就别想这些有的没的了,我和公子不可能在一起的,他不喜欢我。”
张嫂不信,信誓旦旦地反问:“不喜欢你怎么会对一个婢女这么好?”
阿初的心沉甸甸的。
霍景煊的确对她好得过了头,这远不是一个奴婢能有的待遇。
刚刚沐浴之时,阿初想通了一些事。
昨日被问及爹爹之事,霍景煊夸她“这碗水端得真平”;今日霍景煊应该就跟在她身后,才能与她前后脚到相府。
种种事迹都表明霍景煊已经发现她身份。
可既然知道她是盛初雪,爹爹和姐姐那么对他,霍景煊把她挫骨扬灰都是轻的,却还对她这么好,十有八-九是想利用她去威胁爹爹。
霍景煊和薛城跟了她一路都没被发现,阿初知道自己贸然想逃是逃不掉的。
既然霍景煊没拆穿她,她也就先装不知情,能混一天是一天,说不定哪天就找到机会能逃了。
面对张嫂的提问,阿初只是尴尬地笑笑,并不说话。
她完全不知道霍景煊就在隔壁,两间屋子隔音差,张嫂嗓门又大,霍景煊将她们两人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听到阿初再三跟张嫂强调他不喜欢她,薛城偷偷去瞄霍景煊。
霍景煊端起紫砂茶盏,将杯中早已凉透的茶一饮而尽,神色淡漠,看不出喜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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