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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陶淑的骨灰盒都要抢走,是怕她胡来,还是单纯就想看她痛苦?
长椅上,她拢紧白色的羽绒服,双手覆面,黑暗中的眼又涩又痛,深深弯腰佝着身体看上去弱小又无助,蜷缩一团,最后一嘴狠狠地咬在自己的手背上。
——母亲,是我无用废物,没能为您争口气。
天色大亮,外面街道开始日复一日的热闹,鸣笛声,交谈声,呼呼风声,在无数声潮里,只有她一人表现出极度的衰颓和沉堕。
八岁生日那年,丫头时期的她看着水果蛋糕高兴无比,和母亲一同准备吹蜡烛时,有不速之客到来,一位商人和他的跟班们。
商人说:“女儿交给我,你养不好她。”
那晚,在她声嘶力竭的哭喊中,被带离她和妈妈小小的家,那严肃商人把她带到好大的豪华房子里,对她说:“你就住在这里,从今往后你就是这个家的二小姐了。”
到头来,陶淑碎掉一颗心,得到一场欺骗,失去一个女儿。
生无名分;
死无碑冕。
陶淑一生只剩可悲。
重新从掌心里抬起脸时,已是水光一片,她在无声无息中崩溃。她只有二十岁,小姑娘一个,再怎么骄矜傲慢,在走投无路时,也还是会哭。
又枯坐上一会,终起身往门外走去。
漫天风雪,吹在脸上是活生生的麻木痛感,她转身,往北边方向缓慢步行,那是盛家所在的方向。
她得要回来,陶淑的骨灰。
半道时,索性拖下磨脚的高跟鞋,赤足在雪地上慢行,一双白皙的足冻得通红,连带着露出来的那截儿小腿也是红的。
又冷又疼,但盛星晚始终没有任何表情,好似一个无悲无喜的死物。
一路走着,行人看她的目光如看待一个神经病,在如此恶劣的天气中光着脚穿条薄裙行走,就连那份骄矜的美,也透着股融进白雪里的病态。
那日的风雪很大,正值隆冬,冷得格外不近人情,她就在如此寒意中,赤足徒行两小时有余,生生地走到了盛家。
黑色雕花大门就在眼前。
推开门,盛星晚走进院落,她在这里生活十余年,一花一木都熟悉得紧,但她此刻以一个外人身份踏进这里,心头漫着说不明的陌生。
也许,从一开始她从未融进过这里。
第一个注意到她的人,是汪世元,汪世元站在廊沿上无心一瞥,就看见面色寡淡的女子立于院中,赤足散发,满目清冷。
二小姐!
汪世元在心中暗喊一声,连忙一跺脚就从廊道往外面奔去,人未到跟前,声音先一步送出去:“二小姐,您怎么不穿鞋阿,瞧瞧冻得这么红会得病的!”
盛星晚立着没动。
“小晚,先随我进去换身暖和衣服穿上鞋,有事情慢慢说。”汪世元语重心长着急得不行,弯腰接过她手上拎着的高跟鞋。
只有两人单独谈话时,汪世元才会唤她一声小晚,在外从来都是尊敬的喊她二小姐,盛星晚也知道,偌大盛家,唯汪叔与她最亲。
但她此刻没听汪世元的话,仍是站在那里,神色冰冷的开口:“盛可雨在哪里,我要见她。”
“......”
汪世元脸上留着连鬓胡,此刻面露难色看上去很是愁人:“大小姐在客厅,不过今日有贵客登门,实在不宜扬家丑。”
他深知她的秉性火气,一颗心难免提了起来。
贵客?
那是盛家的贵客,可不是她的。
盛星晚抬起冻得红僵的脚,沾着白雪直接入内。
里面其乐融融,诸多盛家成员女眷皆在,暖气开得十足,果茶糕点一应俱全,那和睦的景象被闯进的盛星晚打破。
谈话声骤止。
众人目光齐聚在狼狈出现的盛家二小姐身上,她光脚出现在客厅中央,露出来的任何一处皮肤胜如白雪,尤显美丽。
所有人都在,但是她第一眼看见的不是盛可雨,而是坐在主位上的沈知南,他长腿交叠,浑身散发着上位者的气魄,旁边站着他的随行助理文哲。
原来他是所谓的贵客。
文哲正好在替那男人点烟,屈躬用手拢住火焰送去:“沈先生,小心火。”
沈知南搭在扶手上的指骨轻轻敲着,也没看她,只懒懒地偏头点燃香烟:“盛老,看来你有客人。”
客人——
寥寥两字,意味深长。
这么一说,仿佛他沈知南压根儿就不认识她似的,盛柏也这么认为,不冷不热地扫一眼盛星晚:“没看见沈先生在这里,滚回你房间去,看你这幅样子成何体统!”
没人知道她是怎么走来的。
盛星晚看了看自己沾满污雪的双脚,几处地方磨破皮,渗出鲜红的血珠来,她维持着仅有的冷静,没有理会盛柏的怒斥,直勾勾地盯着坐在不远处沙发上的盛可雨:
“还给我。”
那声线又清又冷,融不进周遭暖意里。
盛可雨手捧一杯普洱茶,目露轻屑地看着客厅中央女子:“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说着又扫一眼那黑色裙摆,似笑非笑的,“这两晚你在哪个野男人那儿过夜了,衣服都舍不得给你买一身儿吗?”
沈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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