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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旧废弃工厂街区,三个年轻人在跳爵士舞,他们事先有练过,动作几乎整齐划一,节拍都卡得恰到好处,旁边黑色音响声音炸场,激荡舞曲传响一整条废弃街道。
街道虽老,却很有味道,只见半拆半立的围墙之上,到处是五颜六色的喷漆,涂鸦大都与街舞相关,街头画手想用华丽的色彩,彰显舞者张扬的个性,显然画手画技了得,墙上涂鸦风格夸张明艳,图画非常漂亮。
正在表演爵士舞的年轻人,年龄都不大,最大二十五岁,最小不过十六岁,大家都怀揣对舞蹈的热爱,才会在小城的不同小巷,来这里汇聚一堂。
林宛、陆修阳以及其他的街头舞者坐在旁边围观,大家欢呼不断,一到激荡处,他们会吹口哨,或拍手,或控制不住跟三位舞者跳动起来。
林宛盘腿坐地上,手搭在双膝不时打起节拍,身体跟随音乐律动,脸上充满兴奋愉悦的光芒。
“刘哥威武!”
“哇哦!太帅了——”
“牛逼!再来一段——”
在一阵阵欢呼声中,这段三人行舞蹈终于结束。
刘哥用衣袖擦了擦额头,然后跟另两名舞者走向众人,大家给他们丢来矿泉水,他们精准接住,开瓶仰头一灌,一口就是半瓶。
和众人碰拳之后,刘哥走到林宛面前:“林宛阿修,你们今天来这么早?”
“舞蹈社没事干就来啦。”林宛伸手与刘哥碰拳,笑道:“刘哥跳得真好,别人都说胖子不灵活,你就不一样,你是个灵活的胖子。”
“切~一见面就没好话,明明长得这么甜,嘴巴就不咋地。”
刘哥其实不算胖,就是脸圆呼呼的,肚子也圆嘟嘟的,在一群精壮结实的舞者当中,他才算是胖的。
见刘哥蹲坐到林宛和陆修阳之间,其他人纷纷聚拢而来,打算听一听舞者最有资历的、年龄最大的刘哥做演讲。
知道大家都好奇他去大城市的生活,刘晨军想了想,随后长叹:“哎——我还是适合住在江河城,京市那样的大城市根本是洪水猛兽。”
“真有这么夸张?”陆修阳嗤笑。
仰头喝一口水,刘晨军:“我们这样的人去那里,只能说是乡巴佬,还玩舞蹈呢?城里玩舞蹈的都是潮男潮女,我们连每个月交房租都成问题,哪还潮得起来,衣服鞋子都土得冒烟,别人不带你玩的。”
林宛:“......”
陆修阳:“......”
众舞者:“......”
听说京市的房租都很贵,普通单间都要上千,越靠近市区越贵。
他们这些人,一个个穷得叮当响,去大城市讨生活,大概只能捡破烂了。
“你不是进了一个舞蹈团?没有工资?”林宛问。
刘晨军:“有工资,工资还可以,就是我住在郊区,每天去练舞都要坐车一个多小时,每天拼命排舞就够累了,回家车程还要折腾一个多小时,不是铁打的人,根本受不住。”
陆修阳调侃:“这么辛苦,也没见你瘦下来?”
众人:“哈哈哈......”
“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林宛问。
刘晨军无奈一笑:“在江河城盘个店开一家烧饼店吧,然后每天在这里跟你们玩街舞。”
“那么你的舞者梦呢?不是说了,我们都要靠街舞走出江河城?”
有人道了一句,众人沉默了。
刘晨军年龄最大,他是大哥哥,也是他们的精神领袖,如果他的舞者梦被压垮了,他们又能坚持多久呢?
他们都是怀揣梦想的人,他们对舞蹈有痴迷的热爱,如果梦想就这样潦草收场,不会心有不甘么?
沉默许久,刘晨军看向林宛,众人也纷纷凝视林宛。
林宛:“看我干什么?”
陆修阳:“感觉......你是最有希望的人。”
晚上九点。
街舞团散场,所有人带满身臭汗拎包回家。
陆修阳从角落里推出他的摩托机车,帅气跨坐,他给林宛丢来一个头盔:“走,送你回家。”
陆修阳家离废弃工厂街区很近,也就几百米的路程,与林宛家相距四五公里。
抱着头盔,林宛笑了笑:“哎,你走路回家吧。”
“你要开车?”
“嗯。”
陆修阳的机车,林宛开过两次,第一次有点害怕,第二次只感觉很爽,那种让风贯穿身体的感觉很畅快,她很喜欢。
迟疑了一下,陆修阳丢来一串钥匙:“那你开车注意安全。”
林宛笑了:“谢了,修哥。”
林宛很少叫陆修阳为修哥,也只有高兴的时候才叫上两声,显然这声修哥很受用,陆修阳脸上堆满了笑意:“慢点开啊!到家给我发信息!”
林宛跨坐上了机车,戴上黑色头盔,这才给他比划一个OK手势。
“我走了!”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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