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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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骄傲的是!
那位孤冷高傲的男主顾航清直到毕业都不知道自己学校里还有个叫方迟韵的人。
男主大大高中毕业的那一刻,方迟韵觉得自己彻底解放了,于是之后的她开始了更加肆意的土豪生活。
过个生日请爱豆来为她开个人演唱会。生日礼物还能收到直升飞机。
明明已经穿了好几年了,然而在方迟韵看到喜爱的男团为自己做专场表演时,她还是在感叹,这是什么神仙人生啊!
可惜这么神仙的璀璨人生,却在三个多月前被一个人打破了……
想到这里,方迟韵不禁为自己的倒霉叹了口气。上帝给你开了一扇窗,可惜当你从窗户中爬出去才发现,外面依然是一堵密不透风的墙。
而你只能默默地选择——
哐哐撞大墙。
方迟韵正坐在自己的豪华雕花大床上凝泪感叹着自己这富有哲理的诗句,紧闭的房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怎么了?”方迟韵无精打采地冲门外喊到。
刘管家试探的声音接着响起:“方小姐,您起床了吗?先生让我喊您下去吃早饭。”
听见“先生”三个字的那一刻,方迟韵眼中复杂的神色一闪而过。但她很快就恢复了过来,边往洗漱间走边高声对着门外回复:“知道了,我马上就下去。
洗漱完毕后,方迟韵没有换衣服,直接穿着她那件粉色卡通睡衣走出房门,然后踏着拖鞋,扶着旋转楼梯的栏杆下了楼。
楼梯正对着一楼的餐厅,下楼后她一眼就看到了此时餐厅里正在看商业报纸的霍濬锐。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深蓝色定制西装,轻靠在餐桌前的椅背上,右腿颇为悠闲地搭在左腿上,姿态却尽显优雅,浑身的气质透露着一种端正高傲的疏离。
方迟韵的视线落在霍濬锐背着晨光的侧脸上,禁不住咽了下口水,再一次感叹这人出色的样貌真真是容易让人把持不住。
如果他不是一个大反派的话,有这样一个美男“未婚夫”,真是足以让方迟韵笑醒。
似乎是已经读完了报纸,霍濬锐把报纸折好放在了一旁的座位上,复抬头时恰好看到了站在楼梯口的方迟韵。
他墨色的眼瞳中没有什么波澜,平静地转头轻声对候在一边的刘管家说:“开饭吧。”
好吧……就算他不是个大反派,方迟韵觉得自己也受不了霍濬锐这一天到晚不食人间烟火的冷漠态度。
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毕竟现在是在霍濬锐的别墅里,所以方迟韵只能咬咬牙走到了餐桌前坐下。
唉,连着半个月每天一句话不说地沉默进食,她突然有些怀念自己的豪华山景别墅了。
原主十岁时父母车祸双亡,但是穿过来的方迟韵在满18岁之后就正式继承了他们留下的巨额信托基金和股份,外加一座金属矿山。
双亲去世,和方迟韵血缘关系最亲近的就剩下了她的外公,所以方迟韵穿过来之后也一直跟外公住在海城东郊的山景别墅中。
朝夕相处了七年,方迟韵已经把外公当成了自己真正的亲人。可就在一月前,方迟韵的外公却突发急症去世了,她也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
当时的方迟韵不在海城,她回来时外公就已经走了。弥留之际的外公,把自己托付给了据说与自己从小定下婚约的未婚夫霍濬锐,并让他帮自己稳住公司。
而这里说的公司,就是外公一手创办的裕安集团。因为外公只剩下了方迟韵一个外孙女,所以从此方迟韵的名下又多了外公的全部遗产,也成为了裕安集团最大的股东。
只是根据外公的遗嘱,目前方迟韵持有的股份暂由霍濬锐全权代理,而霍濬锐也在外公去世后成为了裕安的董事长。
其实有不少人对外公的遗嘱存疑,跑来跟方迟韵说要小心霍濬锐,免得让他把裕安变成自己的囊中之物。
方迟韵每每听完都只是随意地点点头,或许霍濬锐是真的不安好心,可是她如今不过是个将死之人……哪还会去在意什么钱不钱股份不股份的呢?
她现在的目标就是——赶紧把自己这滔天的家产败光。
想到这,正坐在餐桌前安静吃着早餐的方迟韵突然听到了一道带着电流的机器声:“宿主你好,今天是你死亡倒计时的第243天。
瞥了眼飘在自己身边的古董老机器,方迟韵扯了扯嘴角,啪的一声砸向了它头顶的那枚红色按钮。
她在心中嫌弃:这种每天除了报时毫无其他功能的系统,方迟韵实在不知道有什么用。
最惨的宿主,遇上了一个最废柴的系统。方迟韵努力保持着微笑,觉得自己正是新世纪艰苦奋斗的代表。要不是这鬼系统时不时地抽风好几天不报时,自己也不会开始天天在日历上人工画叉叉。
霍濬锐当然也注意到了方迟韵这一连串的奇怪表情,他拿起餐巾慢慢地擦了擦嘴,然后才掀起眼皮随意地打量了她几秒。
只是这会儿的方迟韵已经低下了鹌鹑一样的小脑袋,认真吃着面前的早餐。
可霍濬锐的目光并没有从她的脸上移开,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觉得自己的这位小未婚妻,还真的是……有些特立独行。
和方迟韵同住了半个月,霍濬锐却每天都因为方迟韵时不时出现的奇怪举动感到费解。这让一向运筹帷幄的他很不适应。
比如,方迟韵会时不时地向方才那样对着空气做动作。
再比如,方迟韵身为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豪门千金,却会偶尔做出一些粗鲁的举动。
还有就是,霍濬锐发现自己未婚妻最大的爱好就是花钱,并且是……毫无节制地花钱,颇有些败家女的风范。要不是她家产丰厚,按照她目前这个败家速度,恐怕早就破产了。
正埋头吃饭的方迟韵当然并不知道自己这位反派未婚夫此时心中的想法。
如果她知道,一定会忍不住大骂出口。
难道霍濬锐以为自己就愿意年纪轻轻地败光家产吗!!!这还不是因为自己倒了血霉,成了书里面他那个年纪轻轻就死了的无名氏童养媳啊!!!
唉。方迟韵不止一次地为自己飘零的宿命感到惋惜。却也只能感叹,既然早死晚死都得死,那不如败光家产再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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