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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2年3月19日的傍晚,距离玛莎·科里的逮捕令发布过后几小时,德奥达特·罗森从波士顿来到了塞勒姆。
从1688年帕里斯接任了他的职位后,罗森就没怎么回这个他曾经呆过20年的地方,他在波士顿重新定居,并且在帕里斯先前所在的教会里帮忙做事,他经常光顾当地知名牧师的家,包括科顿·马瑟。然而此刻波士顿的街头巷尾都在讨论塞勒姆的事,以至于他无法再继续和别的修士们讨论神学的问题了。
他提着手提包,前往尼尔·英格拉姆的酒馆兼客栈。
在贝利之前,塞勒姆甚至没有牧师,镇民们连去礼拜这个集体活动都没有,酒馆是镇上唯一的中心,也许在贾尔斯·科里的时代醉酒后打架是唯一的娱乐。
那是先驱者的时代,不像现在,小镇有了一定规模,文明和礼仪规范也树立起来了。曾经的一新一代老去,孩子长大成人,等这些孩子也成为父母,新的一代又要来了。也许老一代觉得拓荒者的生活很苦,但却不用和新一代这般活在巫术指控的阴影里。
人都去隔壁的礼拜堂了,以至于平时在周日人满为患的酒馆里空无一人,只有一个20出头的年轻人在收拾吧台。
“晚上好,哈钦森先生。”罗森对年轻人说。
“我没想到你会回来,神父。”年轻人停止了擦酒杯,看着罗森说。
“你的养父呢?”罗森问。
哈钦森朝着礼拜堂的方向努嘴“和其他人在一起。”
“你怎么不去?”
“那没什么好看的,他们早就想把科里夫人赶走了。”
“科里夫人?”罗森惊讶得问“你是说玛莎·科里?”
“她被捕了,就在几个小时前。”哈钦森冷漠得说“他们容不下玷污了他们水源的人。”
罗森默默得看着这个年轻的孩子。
最早到达塞勒姆的移民在海岸上登陆后首先要找的是水源,小镇所在的森林里有一条小溪。所有人都知道要保持水源干净,不让污染物靠近,而在新大陆“污染物”讲的就是那些从非洲来的奴隶,他们就像被禁止靠近婆罗门水源地的吠舍,只是塞勒姆的情况又有点特殊。
这里的奴隶主要是印第安人,他们是因为菲利普王战争输掉后被抓住成为奴隶的,不少人会被送上船贩运到西印度群岛,本杰明·哈钦森的父亲也死于那场战争,但他被酒馆的老板纳撒尼尔·英格拉姆收养了。
有一次武装冲突发生在一条小溪边,新英格兰士兵的血和印第安武士的血染红了那条小溪,从那一天后那条无名的小溪就被命名为“血溪”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新英格兰政府才开始下发征兵令,但还是有很多男人为了逃兵役从一个镇来到下一个镇,这导致了一定的秩序混乱,有的人趁着这个机会为非作歹,算一算玛莎·科里儿子的年纪,他基本上就是那段时间出生的。
杀婴是一种罪,不论它是否降临在这个世上,即便新英格兰移民们很缺人手和印第安人以及法国人组成的联军对抗。
不过塞勒姆没有被印第安人袭击,它之所以会存在就是因为它能躲过袭击,不过玛莎并不是当地人,她是从别的地方嫁到了塞勒姆来的,当时她就带着那个混血孩子。
从一开始她就不受欢迎,只是她是喜欢斗殴的贾尔斯·科里的妻子,隔壁传来的呼喊声热闹得仿佛在过节,似乎镇民的兴奋程度远超过了审判莎拉·古德那个会给牛下咒的女乞丐。
他们早就想这么做了,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借口。
事实真相是什么根本就不重要,就像本杰明·哈钦森说的,他们只是想把她赶走。
“我想要一个房间。”罗森说。
“有什么要求吗?”哈钦森问。
“只要安静就行了。”罗森说。
于是哈钦森放下了酒杯,从抽屉里拿了一大串钥匙,罗森在哈钦森的引领下走向了客房。
20年前他在英国接受了基本的医疗训练,那时候塞勒姆连个医生都没有,医学也是个传教的好手段。
人们很愤怒。
这也是让罗森感到心力交瘁的原因,人们表达愤怒的方式有很多种,有人挥舞拳头,有人大声咆哮,还有人则会咬牙隐忍,只有眼睛发出可怕的凶光。
罗森是个老人了,他与这些镇民一起生活了20年,很了解他们。
但这么说吧。
这是个地狱,每个人都急于离开这里,可镇民们的财产和土地都在这儿,没有了这些他们就会像无根的浮萍活不长久的。
你永远都不知道愤怒的人能干什么,就在两个月前,约克县的牧师被袭击他们的印第安人给杀了,就在他家的门口,他们还割掉了他的头皮。
罗森觉得塞勒姆的村民可能干不出那么血淋淋的事,不过他也不敢尝试,即便他知道有个无辜的女人遭到了诬陷,他也并不像个英雄似的放下提包,直接到隔壁拯救她。
不然你还指望什么?让罗森用自己多年积累的威望让那些人冷静点?
就像帕里斯牧师说的,这个镇上有一个名为愤怒的魔鬼,这世上多的是那么不文明理性的人,不是所有人都和哈佛和神学院毕业的高材生一样那么容易沟通的。
农村不是田园牧歌一样的地方,相比起城市,农村的猎巫更猖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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