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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孜孜不倦的尝试着将自己的脚裹得更好看些,好保证自己的脚一直是家里最好的,这样她才能在这个家里站稳脚,才能保护她的女儿不受伤害。她也变得与这家里的人一样了,成为了真正的莲癖,以小脚为美、以小脚为傲。

后来佟家败落,老少爷们死伤殆尽,香莲居然凭着一双小脚,成为了佟家的当家主事人。

她带领着佟家的女眷们裹脚护脚,使佟府成了当地有名的“小脚佟”,引得众人争相效仿膜拜,一时风头无两、声名显赫。

岁月流转,香莲由一个烂漫的少女,变作了富家太太。

这一年,革命的风潮席卷全国,各地纷纷闹起了天足运动,鼓励妇女放足,反对缠脚。

而“小脚佟”则成为第一个被革命的目标,成了天足会的斗争矛头。

香莲坚决反对放脚,并向天足会的会长牛俊英下了赛脚的挑战书,她坚信,只要是看过她一双小脚的人,就会迷上它、赞扬它,绝舍不得要放开它。

会场上,牛俊英大方的脱掉鞋子,将那双细嫩白皙的脚丫子亮给众人观看。

香莲却只看一眼便晕厥过去了。

原来那双脚上有块胎记,凭着这块胎记,香莲一下子就认出来这牛俊英正是她的女儿莲心啊。

当初佟老爷逼着给家中女孩子缠脚,香莲自己虽然拥护缠脚,但她是被迫的,为了这双脚,她吃过多少苦头,溜了多少血泪,怎能忍心女儿也受此折磨,于是将她托付给可靠之人带走,只对佟家人谎称女儿丢了。

不想兵荒马乱的,消息阻隔,这一“丢”便是十多年,香莲想女儿想得肝肠寸断,为女儿的安危日夜悬心,却不想母女再次相见,是在这样的场合,作为对立和矛盾而存在。

再后来,便传出香莲自尽身亡的消息。

小脚拥趸们便轰然而散、不战自溃,天足会全面获胜。

得知真相的牛俊英前去给香莲上了一炷香,青烟渺渺中,她仿佛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子,举着一个小女孩白嫩肥胖的脚丫子在温柔的亲吻。

这篇《三寸金莲》属于比较正统的文学,文风压抑而颓靡,好似一滩粘腻将干的鲜红血液,即刺激人眼球,又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冬秀对它抱了很高的期待,写起来格外的尽心和费力,就连大纲都修改了好几遍。

这篇文章并不很长,却比她前两本小说加起来耗费的心力都多。

与往常一样,江耕围是她的第一读者和誊抄员。

以前看她的小说时,他总是嬉笑怒骂,并伴随着丰富的拍桌喷茶、跺脚咬牙的肢体动作。

今日的他却格外安静,看完后也一声不吭的沉默了良久。

终于,他深吸一口气,又重重的吐出,抬起泛红的眼眶看着冬秀:“真好,妹妹,没想到你还能写这样的文章,只是看得我心里怪难受的。”

“现在全国都在闹着剪辫放脚,看你这篇文章,也是赞成人放脚的,那你是不是也同意男人剪去这发辫?”

冬秀看着她哥脑后的那条辫子,油光水滑、粗壮乌黑,显然养护得极好,可见他是很在意和宝贝他这条辫子的,而且为了逃避剪辫,他连家里的生意也不顾了,还特地逃到乡下来,显然是对那条“剪发辫”的命令很不满的。

然而这是大势所趋,不是人力所能抗拒的。

现在,就连她们这偏僻的乡下都有督促剪发的巡逻队,日日上门劝人剪发,甚至动粗,特别是乡里的大户,几乎每日都要被巡逻队的人上门劝说,希望这些人能给乡里人做个表率和模范。

江耕围自然也被请去喝过茶了,不过碍于江家是当地大户,又是望族,那些人倒是很客气,没有很为难他,只是每日被围着洗脑教育,也让人很是不快啊。

况且村里面除了那些族老之外,十之七八的男人都已被减去了发辫,这些剪了发的人一开始还哭天抢地的羞于见人,后来人数渐多,倒是理直气壮了起来,还反过来劝说甚至嘲讽那些没有剪辫的人,活似那些留着辫子的人才是异类一般。

江耕围本也不是什么心志坚定、爱钻牛角尖的人,即便一开始很是不满,但每日被人说教洗脑,再看周围情势,心里早已经动摇了。

只是舍不得自己的辫子,一时下不了这个决定而已。

①这是冯骥才先生的同名小说《三寸金莲》,推荐大家去看看,嗯,猎奇感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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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发愤图强,嗯,努力更新,报答小天使们的厚爱嘻嘻!爱你们哟,晚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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