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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完信件冬秀也不急着回去,而是叫崔有粮拉着她各处逛逛,她现在可以自由出门了,逛街的瘾头大得很,而且每次逛街总要带点东西回去,特别是那种老手工艺做出来的小玩意儿,她简直喜欢得不得了,其中好多在现代都被列为文化遗产了,有的甚至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就像那种绢花灯、内画壶、脸谱、虎头鞋、剪纸、绢人……东西不贵,却真是精妙绝伦,让人爱不释手,冬秀仿佛一下子就有了收集癖一般,每每路过那些小摊子,总是忍不住挑上那么几件带回去。
这天她照例在一处摊子前买了对彩绘泥人,一路上心满意足的拿着把玩,路过一处地方时却突然觉得气氛热闹了起来,听着好似有集会一样,便忙叫停崔有粮,问他:“那边是在赶集么,怎么听着那么热闹,我们也过去看看!”
崔有粮转头朝那边望了一眼,笑道:“哦,那片儿是天桥,江湖艺人扎堆卖艺的地儿,都是我们下层社会里人去玩的地方,乱糟糟的,太太您还是别去了罢。”
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天桥啊,那能不去吗,当下便叫崔有粮把车寄放在一处饭店里,两人步行着过去了。
远远望着绿树成荫,花木扶疏,真是风景一派独好,顺着河流走进去,那梆子、胡琴、锣鼓声,傍着各种吆喝叫卖的声音便一齐涌入耳内,两边也有三两层高的木制楼房,楼前挤满了各色小摊,有肩挑的小担子、独轮的小推车,也有拿几块木板支的小台子,或者直接在地上铺块席子的,有卖衣裳首饰、古董书籍的,也有支起大铁锅现煮牛羊杂碎,甚至狗肉、蛇肉的,挤挤挨挨几乎连走动的路都没了,只好在里面小心翼翼的瞎绕。
崔有粮护着她穿过这一片杂乱的摊子,来到一处桥头,那里有两个穿警服模样的人守着收钱,崔有粮告诉她,要买了票才能到那里面去看到卖艺的,四个铜钱一张票,对冬秀来说简直便宜的要死,现代随便看个杂耍还要花上百的门票呢。
里面倒是布置的很有规矩,一溜过去都是拿芦苇花架或深色素布围成的棚子,里面有唱大鼓书的,有摔跤的,有弄口技的、有说相声的,还有那表演拉弓、举刀、爬杆、吞剑、喷火的,每一个都精彩得了不得,每个棚子前都围满了人,笑闹喝彩声不绝于耳。
冬秀简直是目不暇接,乐不思蜀了,她一个棚子一个棚子的看过去,一直在使劲鼓掌,直把巴掌都拍红了,一开始她还不好意思开口,后来受到那热闹氛围的影响,也跟着吆喝喝彩起来,把崔有粮看得目瞪口呆。
那些棚子里也有卖各色小吃的,与外面那暴露在灰尘与唾沫里,甚至围满蝇虫的肉摊子不同,这里的小吃既干净又漂亮,种类也多得很,冬秀一路走一路买一路吃,别提多痛快了,真有一种在现代逛夜市的感觉。
直到崔有粮不断提醒她天黑了,该回家了,她才念念不舍的离开,那条卖艺的棚子她才看了一小半呢,而且走马观花的也没看仔细,压根就没过瘾。
这时候电灯做的路灯还不普及,各处都是挂的红灯笼或煤油灯照明,灯火攒攒的,看着倒是别有一番朦胧静谧的美感。
两人到家时,胡竞之果然已经回来了,他今日没等到崔有粮来接,想着是不是家里冬秀姐要用车给耽误了,也不在意,便自己招了辆车回家了,到家一问,果然是冬秀姐出门去了。
冬秀最近每天都会出去转一转,总也不超过一个时辰就回来了,今天出去时,带弟和王妈也不以为意,直到过了崔有粮出发去接先生的点,两人也要开始准备晚饭了,这才发现太太居然还没回家,等先生回来了,饭也做好了,天也黑透了,还不见太太和崔有粮的人影,两人这才慌了,只怕她在外面遭了什么意外,正胡思乱想间,听到门外传来一阵耳熟的铃铛声,那是家里黄包车上的响铃发出的声音,崔有粮每次到家时都会按响铃铛,好叫她们知道人回来了,过来给他开门。
两人欢天喜地迎出去,果然是崔有粮拉着太太回来了。
“先生回来了?哎,拿上东西,那都是我买的好东西。”
两人这才看见太太怀里抱的、车座上搁的、车把上挂的各种包裹,忙帮着拿到屋里去。
冬秀早在天桥的小吃摊上吃了个饱,也不饿,精神又很亢奋,便在胡竞之吃饭时不断与他唠叨自己今天的大发现,说那天桥上如何的热闹,那些卖艺的多么厉害。
直到入睡时她还意犹未尽的拉着胡竞之感叹:“我舅母,也就是你姑婆,她们村里每年都要举办的那个出神赛会你还记得吧,那么热闹有趣,我一直就想去逛逛,可惜我们女孩子只能坐在楼上隔着窗户瞧一瞧,憋屈得很。”
胡竞之自然是记得的,那是他童年时期不可多得的快乐记忆,每到年末母亲便会带他去出神赛会烧香祈福,顺便也给姑婆拜年,在她家住上好几天。
“其实咱们两家在路上碰见过,就那个薛家小店,你记得么?”那时候哪里能知道这次碰面竟然无意中促成了两人的姻缘呢,不待他回答,冬秀又继续道:“那时候虽然没见过面,可你的名字我却没少听姐妹提起,大家都说你聪明,又会讲故事,娉婷对你简直崇拜得不得了。”
“那你呢?你也崇拜我么。”胡竞之饶有兴趣的问她,那时候因为看了些通俗话本,也爱与人分享故事,那些小伙伴们倒真的很是推崇他。
“我?不瞒你说,自从有了我,娉婷就把那崇拜之情给了我。”冬秀对那熬夜讲故事的几个晚上印象深刻,这件事对她的影响也极为重要,她之所以开始写小说,可以说跟娉婷是离不开关系的。
“哦?为什么?”
娉婷表妹是他少数几个能记得住的女孩子,就因为她不太像个女孩子,最爱跟兄弟们混在一起玩闹,也极爱听故事,倒比那些规规矩矩的姐妹们讨人喜欢得多了。
“自然是因为我讲的故事比你讲的更加精彩啊。”冬秀不无得意,论编故事的本事,她也可以笑傲群雄了吧。
胡竞之翻身抱住她,目光灼灼的看着她说:“我记得当时娉婷给我们讲了个画皮鬼的故事,的确别具一格,精彩至极,难不成是你说给她听的?”
看着他突然激动起来的样子,冬秀突然有些气短:“是,是啊,怎么了?难道我说不得吗?”
“当然说得了,不过那时候你也才十三四岁吧,居然就看过《聊斋》了,家里人也不说你?”
他们家乡的礼教如何森严,对女子如何的严苛都不肖再说了,这样的闲书就连他都是偶然到别人家做客时,无意间在落灰的阁楼上捡到的,看的时候也要偷偷摸摸背着大人,要不然一顿训斥戒板那可是逃不脱的,冬秀姐家里也是当地望族,规矩只有更严的,她哪里弄来的书,而且听说她就只是跟着族叔念了几年私塾而已,那种乡下私塾他是知道的,老先生一向不屑于过多管教学生,连男孩子也未必能学到多少东西,更何况女孩子,顶多也就跟着认识百把个字罢了,那《聊斋》她居然能看懂?
冬秀嘘了口气,还以为他要说什么呢,搞得气氛那么紧张:“我们家是早就分家了的,这你知道吧,虽然大家都住在一起,可几家人住的房子都是拿马头墙分隔开的,我娘又是个守寡的人,平常家里也没人来串门,所以家里说起来就只有我娘,我哥嫂,还有我四口人,他们又都很疼爱我,我想找本书看还不容易么,我念书是没你多,可看的话本子却绝不比你少。”
“那些话本子上的字你都认得全?”
“八九不离十吧。”她毕竟是有基础的人,在认字这件事上本来就比其他人占便宜,只是在书写的时候有些麻烦,毕竟要习惯了使用简体字的人转而去写繁体字,那真无异于一种折磨。
本来以为未来的妻子是裹过小脚的无知村妇,即使这样他也决定用心经营婚姻,尽自己所能善待她,谁知老天对他如此厚爱,妻子不仅没裹脚没束胸,很是美丽大方,而且还颇能识文断字,真是让他惊喜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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