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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秀无法,只得自个儿回去了。
刚走到路口,便见着一个打扮极其时髦的姑娘出现在眼前,上身穿一件极有质感的月白丝质衬衫,下摆扎进暗红的修身长裙,脚上是肉色丝袜和尖头高跟鞋,再加上那一头服帖的水波状长卷发,和精致的妆容,那就是一副典型的OL装扮啊,看得冬秀都有种再次穿越了的感觉。
王稚萍已经在这胡同里转悠了好大一会儿了,都说这北京城的路横平竖直棋盘一样,可奇怪的是她还是在这胡同里迷路了,而且一路走来居然没遇到一个人,连问个路也不行,头顶太阳正烈,脚下又疼得很,不免焦躁起来,正停下歇脚,一个举着油纸伞,身穿长褂马步裙的女子出现在路口,好一幅江南水乡的温婉做派,让她恍惚间仿佛回到了家乡杏花微雨时节的青石里弄。
两人怔怔的盯着对方瞧了会儿,王稚萍率先回过神来,忙满脸堆笑的走过去,务必使自己看起来人畜无害一些。
她是知道的,在很多旧派人眼里,她这身装扮简直就是不成体统、脑子有病的代名词,看这个小妇人的打扮和她那一身雪白的皮肤也知道是对方是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人,她可千万别把人吓着了。
“您好,叨扰您一下跟您问个路,请问这南池子缎库胡同怎么走啊?”
要问别的冬秀还真不一定知道,自来了北京,她就压根没出过几次门,每次出去还都有王妈或崔有粮这两个本地土著跟着,比开着谷歌地图还要好使呢,她也就从来不记路,不过她现在就住在这南池子缎库胡同,自己的家庭住址还是清楚的,于是很仔细的给她指了路。
王稚萍道过谢,又笑着问她:“您不是本地人吧?”
“的确不是,你听得出来我是哪的人?”
她自认为一口后世普通话说得是字正腔圆,虽然与现在规定的国音,也就是民国版普通话还是有些差别,可也丝毫不带家乡口音啊,一般人还真听不出来,看这姑娘年纪也不大,不像是走南闯北阅历丰富的人啊,还能一下子听出她的籍贯来不成?
“那倒不能,我是根据你给我指路的方式判断出来的,”王稚萍笑着解释:“外地人给人指路时都会说左转右转前面后面,唯独他们本地人给人指路,一般都会说向东向南向西向北。”
冬秀一想还真是这样,老北京人好像天生就自带GPS,特别是在这横平竖直的四九城里,简直闭着眼也能摸到地方。
王稚萍再次道过谢后便匆匆走了。
这姑娘看着一副高冷精英范儿,却原来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
冬秀看着迅速在眼前消失的背影,摇头轻笑,继续贴着墙根,躲在阴凉里慢慢走。
不想走到家门口居然又遇到那个姑娘了。
两人站在门口面面相觑,冬秀敲了门,笑着问她:“姑娘你是来找竞之的?”
崔有粮听到敲门声忙去开门,自去年张勋带着辫子军进北京城闹了一通,城里现在还人心惶惶的呢,就是大白天他也不敢把门大敞着。
冬秀进门,看那姑娘还傻愣在门外,招呼道:“先进来歇会儿吧,外面太阳怪大的,你跟他约好时间了么?要不要我叫人去喊他回来,反正他今天下午也是没课的。”
最近胡竞之新作了几篇文章,不时就有书商或报社编辑找到家里来,商谈出版事宜,估计这姑娘也是为了这个过来的,冬秀早见怪不怪了。
“不不,不是,”王稚萍语无伦次的摇头摆手,看着面前的女子小心询问道:“请问您是江冬秀女士么?”
嗯?这姑娘怎么知道她的名字,一般人可都叫她胡太太的,压根都不知道她的闺名呢。
“我是,你是?”她肯定自己从未见过这姑娘,不会是胡竞之的红颜知己吧,冬秀面上不动声色,脑子里已然给自己上演了一部狗血连续剧。
王稚萍听到肯定的回答,激动的语无伦次,连忙从手包里掏出一封信来递给她:“您好,冒昧打扰了,我叫王稚萍,是《自由论》北京分社的编辑,哦,我有您上次给我们报社寄的信件为证。”
这王稚萍可是冬秀的铁杆书迷,当初还在师范学校读书时就粉上了冬秀,还主持排演过她的《三寸金莲》呢,当时在沪市各大院校可是引起了不小轰动,连带她也大大出了一回风头,也正是这件事,给了她莫大的自信和勇气,在毕业后选择了与同学们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当了一名报社编辑。
冬秀接过信封一瞧,果然是自己写给报社的信,难道是小说出什么问题了?
“先进来吧。”
冬秀把人带到客厅坐下,见她鬓角已经汗涔涔的,脸也晒得透红,正拿手绢擦呢,便忙叫崔有粮去打盆洗脸水来。又找出条新的洋毛巾递给她:“你要是不介意,就用我的脸盆洗个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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