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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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很久,半个多月前才回来过一次,”林修平笑着摸了摸她的头,没有忘记刚才那个话题,转而问她的婢女笙寒,“小姐今天去了哪儿?”笙寒偷笑,“回少爷,还是常去的芳草街那边,只今日和未来姑爷一道的。”
“未来姑爷”林修平疑惑地皱了皱眉,“沈家那个小子,他怎么到苏州来了?”
林薇止挽着他的手臂往里走,边走边解释,“听爹爹说是回祖籍参加院试的。”
“他人怎么样?看起来你对他颇有好感。”林修平也没深究,宠溺地看着林薇止。
“怎么说呢?”林薇止忍俊不禁,“是一只虚张声势的纸老虎,张牙舞爪的,但是并不会伤害到你,反正,还挺有趣的。”
“是么?那下次有机会我要见见他。”
可惜,沈清疏已经决定离开了,两人注定缘吝一面。
沈清疏回客栈之后,越想越气闷,她这一趟到底是干嘛来了?
明明她跟其他人都能相处得很愉快,但遇到这位林小姐时,两人就好像八字不合一样。
时间已到了七月,既然她留在这儿也说服不了林小姐,干脆回滁州专心备考院试算了。
次日,沈清疏就上门跟林大人辞别,也没再见那位林小姐一面,直接启程回滁州了。
林薇止晚上得知,还十分遗憾,少了一个乐趣。
这个月虽然有些分心,但沈清疏的功课也没有落下多少,林大人对她文章的指点虽然不多,却有令人耳目一新之感。
每日苦读的日子过得飞快,马上就到了院试的那天。
院试是秀才的最后一关,聚集了全省往届应届的童生,考试的方方面面都更加严格了。
不仅搜检十分仔细,具保的廪生也要增加一个,还好沈清疏有钞能力。
这次进场之后得在考场里面过夜,直到第三天考完才会放出来。这倒是方便了沈清疏,只需要用精神力掩盖一次搜查就够了。
去号房的路上,沈清疏看见几个盛满清水的大水缸,心里不安了一下。她上辈子听说,考场失火,如果考试还没有结束,那考生就算被活活烧死在里面,考场大门也不会打开。
不知道本朝有没有这么变态,她之前忘了去了解一下,应该不会这么倒霉吧。
考个试还要冒着生命危险,真是风险越大,收获越大。
卷子发下来,她照例先填上自己祖宗三代的名字,每次这个时候沈清疏都很感慨,古代人的犯罪成本真高。
这都不是一人坐牢,全家受害了,犯了法,连还没出生的子孙后代都会被连累。不过在破案率很低的古代,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趁着早上还凉快,神清气爽、思路敏捷,沈清疏决定先把文章写出来。
这次的考题题目很简单,是《大学》的第一句,“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但正因为简单,是大家常写的文章,想要写出新意,脱颖而出则有点难。
沈清疏一边磨墨一边细细思量,打好腹稿之后才在草稿纸上下笔,一气呵成,“大者,当体得名,常遍为义……”
写完之后,她细细雕琢修饰了一遍,再三检查无误,才誊抄到卷子上。
太阳渐渐升起来,沈清疏又抓紧了时间做其他题。
正值八月酷暑,到了中午,这密不透风的小小号房就像个蒸笼一样,沈清疏感觉自己就是快被蒸熟的那只乳猪。
她搁下笔,随手用布巾在额上一拭,就见到上面染上星星点点的湿痕,不多会儿,整块布巾就有些湿润了。
这次的号房是两排相对的,沈清疏能够看见对面坐着的学子,那位仁兄早就热得脱了上衣,袒胸露乳的,完全不顾斯文扫地,让沈清疏很是羡慕。
她是不可能脱衣服的,顶多把袖口裤脚挽起来,聊胜于无。
这使得沈清疏很是想念后世的背心短裤,其实她身上这件单衫也是用上好的蚕丝制成,轻薄透气,但在这样的环境下,还是显得过于累赘了些。
天气实在太热,沈清疏也没有胃口,只喝了些红枣枸杞茶,就趴在桌案上午睡了。
夏天食物本就容易腐坏,这次还要一次性带三天的,沈清疏不得不带些耐放的馒头、香肠、风干鸭一类,都是她不太喜欢吃的。
除此之外,还备了一大葫芦的红茶枸杞茶,本来刘伯还给她准备了人参酒,但她对酒精实在是不感冒,只带了一点酒精含量非常低的米酒。
午睡醒过来不知是几点,感觉温度更高了,空气都晒得扭曲起来,沈清疏出了一身汗,身上黏糊糊的,更加难受了。
她一直在做梦,梦里光怪陆离。一会儿是她去接父母的骨灰,所有人都同情地看着她;一会儿是她在学堂读书,被先生批评打手心;又一会儿不知怎么的,忽然就跌落山崖,被一只老虎追着跑,翻山越岭地逃命。
真是糟糕透了!
沈清疏呆坐了一会儿,等脑海中的光影淡去,记不清了之后,才迟钝地倒了些清水擦脸,在那微弱凉意的刺激下,渐渐清醒过来。
又发了会儿呆,她才定定神开始接着做题,只难免还是会有些心浮气躁。
有精神力辅助都是这样,沈清疏完全可以想象,那些冥思苦想的考生有多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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