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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白兔糖:

Hi,白兔糖小姐。

下周就是校运会啦,因为班里没有人想跑三千米,我就被派去跑三千了(哭脸)

有点怕我坚持不下来。所以你一定要超级大声地给我喊加油。

只要我听见你的声音,我一定能坚持跑到终点。

By青蛙王子」

***

“学长有参加过高中的运动会吗?”余莺并没有期许他的答案,只是以一个问题开始了这个故事,“应该没有吧?毕竟火箭班的学生,连坐在观众席还要带试卷刷题。”

钟亦很想说他其实跑了三千,而且是他自己主动报名的。

因为这样,就可以让一个人多看一会他奔跑的样子。

“我当年,有去参加800米跑。不是因为其他什么,只是为了显得合群一点。那个时候,所有班里的人都说我格格不入,像个怪胎。”

“所以我高二报了没有人想去跑的800,如果那样能让他们觉得我不是那么刻板、无趣,如果那样能让他们觉得我更像他们的同类,可以让他们少嚼我一点舌根,我无所谓跑一次。”

“但是在那一天,操场的内场里刚好在举行实心球的比赛。有一个选手失手了,实心球差点就砸到正在跑步的我。”

“如果不是他替我拦下那只实心球,我也许现在不能坐在这里和你说话。当然,他也付出了代价。他的右手骨折了。”

钟亦捂着纸杯的右手下意识动动。

“不过,他没有因为这件事来找我负责,兴许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件不值一提的事,他也没有兴趣去了解他救下的女生是谁。”

“他没有兴趣了解我,但是我有了兴趣了解他。我做过很多傻事,去贴吧匿名打听他的事;经常故意绕远路去美术班看一眼他;故意在英语老师交换批改两个班的作业时,专门找出他那本批……”

余莺似乎陷入了回忆,絮絮低语着,忽然猛然回神:“对不起,我忘了学长不会对这些事感兴趣。我不说这些了。”

“我正式认识他那一天,他在教学楼的走廊正在画黑板报。我只顾看着他,居然不小心踢翻了他脚旁的水桶。他转过头来,看着一地的颜料水叹气,看我的眼神好像看一个祸害。”

“然后,我有了一个跟他熟络起来的借口。我先请他吃饭,他又来问我抄作业……久而久之,我们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有一天,他让我去他在学校专属的画室里找他送作业。但我进门的时候,他因为太累睡着了。我也许着了魔,竟然临摹下他熟睡的样子。”

“我正画得入神时,他站在我身后,突然出声,把我吓得半死。他说,余莺,你喜欢画画。”

“是的,我喜欢,我的爸爸就是画家,为了所谓的艺术追求抛妻弃子。他什么都没有留给我,只留给了我不幸的基因。有些喜欢是生来就刻在骨子里的,就像你喜欢一个人一样,毫无道理可言。但是艺术都是富人的玩具,不属于我们这些人。所以我只能强迫我忘记我是喜欢画画的。这样子,我可以活得更心安理得一点。”

“但我想不到那天之后,他比我更固执。我至今不懂他到底是什么心理。他强逼着我正视我对画画的喜欢,哪怕我多少次告诉他,我是要考清北的,他无动于衷。以前是我缠着他,那之后变成他不屈不挠地缠着我,让我跟他一起去画室学画。”

“我本以为我是一个理智的人。但自诩理智的我,做了一些最不理智的人都不会做的事。我逃了很多晚自习,我撒谎骗我妈,只为了跟着他一起去画室学画。我知道我疯了,但是人一生总要有疯一次的时候。我把这次,用在他身上。”

钟亦给她倒了一杯水。

她喝完以后才继续说:“但我从来没想过去艺考,也没想过去美术班。我就算疯了,也疯不到这个程度。因为我不是你,也不是他,可以有无限的试错空间。人生对我而言,只有一条路走到头,如果走了其他岔路,我可能就会直接被引到悬崖上。”

“所以我告诉他,是时候悬崖勒马了。不管是我对画画,还是对他,都要结束了。我要高考,我必须上清北,必须去名利场上博一次。人生对我而言,只有这条出路。”

钟亦将纸杯握得微微凹陷。

在余莺眼里,也将他和高中的沈之予归为一类人。

尽管他并不觉得是这样,但也没有否认。

“他应该很生我的气。”余莺不知为何讲到这里,却是由衷笑出来的,“因为他曾经信誓旦旦和我说,不要理会钱的问题,只要我继续学画,他来养我。”

“这句话,真的好容易让人动心。我再铁石心肠,也难以免俗。”她不漂亮的脸居然因为这句话焕发光彩,“所以在听说他家出事以后,我才会不顾一切地去找他,不顾一切地栽进去,哪怕那是我马上要上考场高考的时候。”

“他爸爸非法集资,走投无路,跳楼自杀,抛下他被追债的人毒打,打伤了他的手。他那个时候也想过死。我问他,难道他不打算画下去了。他说他一辈子就是个废人了,根本不可能当画家了。”

“所以你为了让他振作,放弃了高考,重新转到美术班艺考?”

“是的。”余莺平静的语调里终于有了一丝起伏,“我跟他打赌,如果我做到了,他也不准放弃。可我今天很后悔这个决定。不过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么选。”

钟亦想起老徐的那句“她疯了”。

但是余莺再清醒不过了,她至少从很早的时候,就知道她已经疯了的事实。

“我的继父和妈妈自然也不想要我这个疯子当女儿。我一边打工,一边准备艺考,确实很费力,所以最后,我只考上了江南美院。而他为了还债,也边打工边抽空画画卖钱。因为他的手复原后,还是有很多精细的细节画不出来,所以我经常也帮他打稿,但最后的作品,都只能留他的名字。所以他说为了补偿我,他会把我的名字隐在画里。”

“《坠蝶》是我和他合作的,我打稿,他上色。人人都说那是一只坠落的蝶,其实他画的是我的背影。但如果没有方家帮忙宣传炒作,他不会名声大噪,更得不了奖。”

钟亦知道,方舒晴的祖父本就是油画界的泰斗,方家的人脉自然不必多言。

她隐去很多细节,并没有过多赘述她和沈之予相依为命的几年,只是淡淡陈述:“方家当然看不上他,如果不是因为方舒晴对他爱得死心塌地,他本不会有这样的好运。但是我呢?他必须让方舒晴相信,我只是他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既然方舒晴让我当伴娘,他当然只有满足她。”

她抬起头,看着钟亦的目光,淡然一笑:“不要带着那样的目光看着我,也不要怜悯我。从我做出放弃高考那个决定开始,我应该知道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

“但我没有办法看着他和其他女人结婚。我既不想出现在他和别人的婚礼上,又怕拒绝他会让方家和方舒晴起了疑心,认为他对我有不一样的情感。所以我要找一个顺理成章的借口,既能摆脱这场婚礼,又要让方家相信,我是情有可原的,不会连累他没办法嫁入方家。”

“嫁”这个字,已经包含了她对他所有的怨。

但她始终更爱他,殚精竭虑地为他编造一个借口,如他所愿抱得美人归。

“所以你迟迟拖着不和糖朝和解,迟迟不来补牙,甚至扬言要告糖朝,故意找媒体不断炒作,都只是为了让方家相信你真的无法充当她的伴娘?”

“是不是十分幼稚的把戏?”余莺惨淡地笑笑,“我的门牙确实以前就磕坏过,我以前就补过牙,知道它特别脆弱。我是故意用补过的门牙去磕汽水硬糖的。我想过很多个拙劣的借口,譬如不慎摔断腿,譬如发烧头疼,但最后我选择用这个。因为我第一次碎裂的半颗牙,是为他阻拦追债的人而磕碎的。”

“你应该无法理解我的矛盾心理。我只是希望,我告诉他,我不慎磕碎门牙的时候,他做的不是赦免我去他的婚礼当伴娘;而是会想起我曾为他做过的一切,坚定地告诉我,他不会和方舒晴结婚。”

“可他甚至都没有告诉方舒晴我磕碎牙齿的事。他只是告诉我,如果我不去当伴娘,他就会拍卖《坠蝶》。他以为我不能失去《坠蝶》,但我不能失去的,只是以前和我在一起的他。”

钟亦实在不知怎么去安慰眼前的女孩。

她不漂亮,眯缝眼,颧骨高得过分,不像方舒晴一样靓丽。她不富裕,不像方舒晴一样有人人艳羡的家世。

她也不幸运,用一场豪赌,摈弃前程,换来了沈之予一句“无关紧要”。“兴许我真的太累了,太孤独了,才会在那天和学姐说了真话。”她一直毫无波澜地平铺直叙,好像讲的并不是她自己的事,“是她劝我放下。她说,我可以失去一个男人,但我不能失去我自己。我应该大大方方站到他和方舒晴的面前,义正言辞告诉他,我拒绝去他们的婚礼。我应该告诉他,他其实对我来说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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