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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阔平野上,马队行进速度极快。
陆遥部下众人将将收拢结阵,对面的兵马就已狂风漫卷般迫到了近处。铁马铿锵之间愈发显得气势骇人,隐约如一个巨大的铁钳,将众人牢牢挟制住了。
在近距离观看,这支骑兵所用马匹是清一色毛皮光润水滑的高头大马,兵将的装束更端的豪奢。普通士卒所用的甲胄便与代郡军官的差相仿佛,而几名领兵军校的铠甲上甚至还有银丝嵌打出的精细花纹。看其鲜明亮丽的外表、漆皮上连一星半点划痕都找不出的样子,显然都是从没经历过刀劈箭刺的崭新装备。马是好马,甲是好甲,兵将自然也是雄武赳赳的兵将。粗略看去,个个都是膀阔腰圆、体魄强健的彪形大汉,比陆遥这边的扈从们平均高了半头、宽了一圈。
但马睿等人反而放松了下来。这些久经风霜的老兵自然有独特的方式判断对手真实实力。比如从控马奔驰的细微动作上,可以知道彼辈的马术很是寻常,可能也没有在全速疾驰中作战的经历;从裸露在外的面部、手部皮肤色泽上,则可以了解到对方似乎也很少经历野外严酷环境的锤炼;如果再仔细观察,其脸面手臂都不见瘢痕,更足以证明眼前这批乃是养尊处优之人,绝非坚韧敢死的战士。
有人不屑地低声评价:“样子兵,怂包货!”随即引发了身边此起彼伏的窃笑,原本紧张的气氛突然就变得有点滑稽。
对真正身经百战的精悍汉子来说,眼前这群鲜明亮丽的骑士简直称不上军人,仅只能用来吓唬不知兵戈的外行罢了。故而心中蔑视的情绪,大概类似于野狼对羊群的观感吧。真要厮杀起来,大概只需要三五次冲锋,就可以把他们杀得溃不成军?不少人在心里盘算着,随即将对对手的估算再下调一点:哪里需要三五次冲锋?一次!一次就够了。
“退下。”马匹往来驰奔激起的烟尘使陆遥咳了几声道:“这批人是高官贵胄所拥的仪仗,你等莫要失了礼数。”
话音刚落,对面的骑队忽喇喇拨马向两面一分,中间有一人纵马而出。
此人持金鞭、乘名马、身着锦袍、腰缠玉带、头戴珠冠,奔到近处时单手轻勒缰绳,身姿英挺峻拔,眼神顾盼如电,极具飒爽傲然的气度,举手投足却隐约蕴涵着几分阴柔的美感……正是竟陵县主!
“裴郎君如何有暇来这荒山野地?”陆遥率先出言招呼,他有些讥诮地看看四周,又道:“骑队声势这般煊赫,倒叫陆某这些不成器的部下好一阵惊讶。”
就在陆遥说话的当口,随县主而来的骑队铁蹄翻翻滚滚,已将陆遥等人团团围定。其声势之浩大、形貌之威严,简直要让代郡来客们羞愧至死。县主似乎对部下们的表现很满意,她微笑答道:“我便是来见你的,道明!你没有去羊长史的坞堡,倒让我一阵好找。”
陆遥微微愕然,县主又道:“我素知道明雄武,是以带来东海王殿下的侍从精锐,以供将军品评。若因此吓着了贵属,实在并非有意。”
以县主的尊贵地位,到哪里都应该是扈从如云。年前太行山中的狼狈,实在是由于东瀛公太过无能,丧师失地疾如星火,令她措手不及。此番来到魏郡,虽说是因为自家婚姻之事与东海王闹了不愉快,但是负责保卫她安全的东海王直属精骑,可一个都没有少。
然而,毕竟县主是个养尊处优、远离沙场厮杀征战的女人而已,对兵事上的眼光未免有限。陆遥说她的部下骑队声势煊赫,其实隐含着嘲笑彼辈徒有其表的意思,她竟没有听出来,反而凭空生出了压倒陆遥一头的得意,更为自己大大地壮了胆。
或许是因为纵马奔驰了许久,县主雪白的面颊微微带着红晕,额头也沁出些许汗滴来。日光照耀下,那汗滴竟似乎烁烁生辉的露珠一般,更映衬得人面清丽无俦。昔日与县主同在湍急的河底游泳穿行时,她也是这般娇喘细细的姿态……陆遥突然又想起往事,不由自主地便心头一荡。
“却不知裴郎君找我何事?”陆遥收束心神,谨慎地问道。
县主手持马鞭指了指陆遥,又指了指自己:“道明,你我是旧相识,又都是聪明人,因此言辞不妨开门见山,更不必在邺城里当着无关人等的面做些些兜兜转转的无聊把戏。此来,我只想问你一句话而已。”
陆遥心知县主即将语涉机密,于是挥了挥手,令马睿等人退后些许,随即道:“裴郎君便请问来。”
县主催马向前几步:“去岁在太行山伏牛寨下,我曾邀请你随我同去洛阳,为东海王殿下效力。当时你一口拒绝,竟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我虽很觉遗憾,也只能作罢。没想到短短一年间,道明辗转于河北,已然做出了如此事业,拥有了令得中枢重视的实力。因此我不揣冒昧,还想再问道明一次:你是否愿意为东海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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