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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武功的两人居然一开始自己畏之如虎,想来当时自己的无助,随即摇了摇头,他不想再变得任人宰割,就只能不断地强大下去。

杨家。

一个只比王家规格略小一些的府宅。

杨志正慌忙的准备带好逃跑的所有东西。

“把那些东西都扔了。”

杨雄满心不愿,抱在怀里舍不得放下。

“爹这个是上百年的古董,前朝内秀藏花天青宝玉瓶,价值七千两银子呢。”

杨志扔下手里的字画上去就给了杨雄后脑勺一巴掌。

“你个败家子,老子挣银子容易吗?啊!七千两银子,你竟然舍得?还不快收拾,一会王予就要来了。”

自从有手下给消息说,杀了瞎子刘他们,杨志才感觉到了恐惧,当一个好好地王家护统领不好吗?为何要心里长草的惦记王家家业呢?

其实惦记着也没什么,为何下手不干脆利落点呢?前怕狼后怕虎,果然怕出事了。

“哎,还是财锦动人心啊。”

正收拾细软的杨志,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叹气说道。

“老爷,马车都备好了,就停在后门。”

进来的来福是杨志最信任的管家。

“嗯,你自己的行礼都收拾好了吗?”

说话时扭头看向来福,眼角却看到了王予进来的身影。

“收拾什么?还是都留下来吧。”

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来福听过很多次,只有这一次里的最近,也最让人恐惧。

“王予。”

杨志穿着粗气,恶狠狠的低声吼道。

“是我,你派出的那些人不济事啊,还不如一些路上截杀我的人。”

王予有看向了另一边站在古董架旁,低着头生怕别人认出的杨雄。

在他的记忆中,杨雄不是这个样子啊,那时意气风发,趾高气扬,何时像只鹌鹑站在角落瑟瑟发抖。

杨志顺着王予的视线也看到了自家儿子的模样,气的怒骂道:“瞧你没出息的样,怂恿老子反王家的时候,你胸有成竹,信心满满的,现在怎么怂了?”

王予听得腻味,还不如瞎子刘和陈旭两人干脆。

懒得在两人面前磨嘴皮子,反派死于话多,他可不能犯这个错误。

拔剑出鞘,先刺最近的来福,来福身上也是有武功的,却不如何高明,剑尖荡起血花,顺势用剑鞘挑起砸向杨雄。

关键拼命的时刻杨雄总算雄起一刀,劈在来福的身上,一刀两断,血水淋了满身。

杨志的武功要比瞎子刘高一些,又正直壮年,抽刀的速度很快。

一出手就是他最得意的绝招奋马扬蹄,志在四方,这是一种轻功和刀法的结合用法。

使出来很有意思,给了王予一种新奇的体验。

不过刀法的势还是有些散,对付境界比他低一点的绝对好用。

王予剑势不变,直来直往,把需要灵活多变的剑法,当成大开大合的刀法来用,而杨志奋力使出这一招后,却发现自己的刀总是慢王予一寸。

一寸就是生与死的距离,剑尖穿过咽喉,杨志还在想着要是练得是长枪该多好。

杨雄劈开来福的身体之后,没有再去管什么古董银两,趁着自己老爹拖住了王予,转身就跑。

奋马扬蹄的轻功身法,被瞬间发挥到了极致。

很快就闯出了院子,来到了后门拴着马车的地方。

“你要上哪去?”

杨雄还在回头看王予有没有追上来,耳边却想起了他最讨厌的声音。

“你???”

还没说句完整的话,就被一剑穿心,钉在了地上。

“马跑的再快,哪能比的上燕子飞的快?”

燕子三抄水是他在隐脉宝藏中学到的另一门轻功,以变化和快速为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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