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花非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七十二章 杀机降临,学长凶猛,落花非烟,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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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英雄犯难了:宁教人离妻,莫杀人妻。老子倒底是活回去了,还是进步了,宰的狠人都能绕这篱笆园十几圈,宰只鸡还在看你这鸡头的脸色?
最后英雄把心一狠,喃喃道:“身为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担挡。你身为一只公鸡,你不下汤锅谁下汤锅?你要守护妻儿,就要有守护妻儿的觉悟,牺牲你自己成全我的胃吧。”
说到此,英雄就拎起那些混身发抖的雄鸡。杀鸡时又犯难了,杀人他会,杀鸡没杀过。
别人都说杀人如宰鸡,于是英雄一刀将鸡脑袋砍了,给它来了一个痛快。这只鸡兄死得很痛快,没有任何痛苦,不像其它鸡兄要被割胫放血。
英雄在生鲜市场看过别人杀鸡要拨毛。这是玩的事儿,英雄三儿两下就将鸡毛硬生拨光。随后眼神就在点怪异了,别人能拨成光鸡,他却拨成血鸡。
他真当宰鸡如杀人,拨毛也不用烧开水烫。
他在野外执行任务时从来没将那些比野猪还小个头的猎物正眼看过,那些小个头的不够塞牙缝,而且处理起来没有这么复杂。
陈惠倒是忘了她这个儿子从小就十指不沾阳春水,杀鸡能杀出这种水平也算是神奇的表现。
英雄倒是猜出这位陈妈隐隐有点恼怒,因为他将那只做种的公鸡给宰了。不过在英雄认为,这公鸡死得不冤、很值啊,起码它的妻子保下来了。
成生小我成就鸡间大爱,这是一种伟大!
陈妈的手艺无可挑剔,吃得英雄将锅底也翻了个底朝天,而且吃没吃相,吃得惊天动地泣鬼神。陈妈感觉这孩子吃得如此香,脸上笑咪咪的。
午饭时间,再加上太阳毒辣,小城街头的行人少了点。一个背着大提琴木盒的红发青年走上了一楼三十层的大楼楼顶。
红发青年上到楼顶后仰着高天深呼吸了一口空气感叹道:“还是这世界的空气新鲜,我闻到了血的香味。”
他也是地蛛部的一名地蛛,他同样只有那个共同的代号:地蛛。
血奴的血已如同嚼蜡,如果不是怕被华夏的异能战警追捕,他一定会换口味。
深呼吸了一口空气后,就来到了东西的一个角落里,将视线落在一千米外那篱笆墙内的泥砖瓦房,目标就在瓦内。
地蛛从提琴盒里取出一支狙击,在猎杀猎物前他总喜欢擦拭一番自己的武器。看着手中这柄狙击,地蛛喃喃自语道:“真的很想和师兄较量一下谁的枪技了得。但子弹没眼啊,我们只有一个能活下来,我不想无敌孤独,又不想死,真纠结。”
想到自己的师兄,不禁嘿嘿一声冷笑:他那废物弟弟就这么被废了。卡牌流本就是废物流,不如枪械流,杀人于千里之外,凭你天下无敌又如何,此终躲不过我一颗子弹。
与此同时,在一片深山老林中,一个背着一把狙击的蓝发青年骑着一辆战骑在山林间飞驰着,向着北宁市前进。
这个蓝发青年正是从石棺里走出的那个地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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