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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后,到了约定的那天。

其雨下了班,脱下白大褂,简单的梳了下头发,理了理衣服,顶着一张素面朝天的脸,拖着疲惫的身体匆匆忙忙的去赴约了。

老树西餐厅离附医倒不是很远。虽是下班高峰,略为堵车,但还是在半小时内到了。

在车上,她又小眠了一会。自从工作后,觉越来越不够睡,她现在练就一个本事,不管在哪?只要地方合适,随时都能入眠。除了工作,她的零星时间不是用来看书写论文查资料,就是补眠了。至于化妆买衣服啥的于她来说都是奢侈更是浪费时间。

这么些年来,她的护肤品从未变过,百雀羚或者大宝,大部分时候都是罗母帮她买了。衣服大部分都是学服装设计的表妹给她买了寄来的。自己很少操心这些。主要还是,时间不够用。以前恨不得24小时钻进书里,现在更不够用,每天都处在高度紧张之中,她一个小小的判断失误可能就会葬送一条生命,因而更是一分一秒不敢放松自己。

司机刚停下,透过玻璃窗,即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一脸柔和的站在那,眼睛定定的望着车子来时的方向。厚重敞开的羽绒服里,黑色的V领针织衫包裹着白色的衬衫,一条卡其色西裤更显得他身高腿长。前两次其雨没好好看,这次一打量,这身高至少得185往上吧。肩宽腰窄的真不愧是行走的衣架子。

车外的人,看到车子里的她,快速的移动步伐上前,迅速又优雅的替她拉开车门。脸上的笑容像是春天的太阳,温润如玉的气质让人如沐春光。

这是其雨第三次见闫旭恒。

说实话,在感情方面,她有些迟钝。自从伤过那次后,对感情更是被动的不行。她甚至都懒的去思考喜欢与心动这样的字眼。相亲于她来说,只是因为年纪到了,给母亲一个交待,同时也给自己找个伴。但是闫旭恒于她来说,还是有些特别的。至少每次相见,这个人都让她很舒服,很自在。说不上为什么,就是不反感。甚至会觉得和对方呆在一起很放松。

其雨下车,微笑的说了声“谢谢。”

一进店,闫旭恒看着其雨脱下羽绒服,很自然的伸手欲接过,又温声道:“给我吧,让他们挂起来。”

其雨也很自然的递给他。递完以后,才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有些不合适。她和对方貌似并不熟吧。但很奇怪,短短的三次见面,她竟觉得对方一次比一次熟悉,就好似认识了很久似的。而且对于对方的任何行为,她从未觉得反感。但也不敢多想。以免失礼。

陈平仲和浩子坐在靠窗的卡座上,远远看着进来的那一对壁人,两人低头捂嘴偷乐。真是万年铁树不开花,一开花即是搔气逼人,挡都挡不住哇。看闫旭恒那没出息的货,眼睛只差没贴到对方身上了。走近了再看,二人只差没倒。那家伙耳朵竟然红了!红了!红了!天呐,谁能告诉他们,一个大男人见到心上人,耳朵红了是什么感受。很丢男人的脸好不好。世上没女人了吗?至于吗?

嗯,对闫旭恒来说,至于,很至于。至于到只要对方坐在身边,他都不自觉得会有些手足无措。这样的时刻对他来说,是天赐好运。

其雨和旭恒刚一落座,一个熟悉欠打的声音响起:

“嗨,罗美女好啊,几天不见,你又美了。这位是我发小,浩子,这家餐厅的老板。接你进来的这位帅哥想必不用介绍了吧!听说,他正在给你家装修房子呢,你俩私下没少见吧!”

陈平仲一见到其雨就开始没脸没皮的打趣,眼神在她和闫旭恒之间暧昧的来来回回。又指了指身边的浩子顺便介绍道。

对陈平仲这样的老油条,其雨很不客气的回击到:

“陈帅哥好啊,几天不见,你也变帅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前天咱俩刚见过。”

说着又立马换上礼貌和蔼的笑容,站起身对浩子伸出手道:

“你好,罗其雨。”

浩子一脸受宠若惊,赶紧起身,伸出手,两个人意思的握了下,又快速的放开。

“你好,你好。久仰大名,今日一见,果不虚传,不虚传啊。”说着一脸谄媚。

闫旭恒一脸和尴尬和不好意思。

陈平仲在桌底下狠狠踢了浩子一脚。

“你这一身的铜臭味,满身俗气,何时还学会咬文嚼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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