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暗花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五十二章 死无对证,美人谋律,柳暗花溟,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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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回头带回家去。”春荼蘼毫不犹豫的说。

“可是……这是大王子的东西啊。”小凤瞪大眼睛。

“连他这个人都是我的,他财产的所有权还用说吗?”春荼蘼的说得理所当然。

这等于公开承认,她将来要和夜叉在一起,小凤和过儿怔住,对视后,就有点脸红。也就自家这小姐,说起这种婚姻大事,坦然大方到令她们觉得羞涩是不科学的。

而正打算这样直接没收赃物,却哪想到,天不遂人愿。她的话音还没落,韩谋一脚踏进来。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春荼蘼主仆三人是因为突然的闯入者,而韩谋主仆二人是因为那箱子金灿灿。

“怎么回事?”韩谋问。

“回皇上,我在调查证据。”春荼蘼含含糊糊地说,同时把搜出来的那封信递给高公公。

高公公再双手奉给韩谋。

韩谋的目光快速掠过信纸,面色虽然未变,但眼神阴沉了好多。略静静,又恢复到温雅和蔼的样子,不让春荼蘼蒙混过关,“朕问的是这些珠宝。”

“属于阿苏瑞,我代他保管。”春荼蘼只得说,“他……他同意的。”敢不同意!

“明明是赃物。”韩谋不受糊弄,“收归国库。”

春荼蘼吓了一跳,心想真了不起啊,皇上就可以明抢啊。但细想,这可不是赃物么,收归国库是正经啊。只是既然让她看到。哪有再失去的道理,连忙道,“若说是赃物,就得重审罗大都督府失窃案,以律法定夺。可是一来,这对阿苏瑞不利。二来,打草惊蛇啊皇上。这第三嘛,诉讼也有时效性的。依大唐律,失窃案超过一年不向官府报案。就视为放弃权利。”

韩谋习惯性的眯起眼睛,“你是不是以为,朕日理万机,就没空研读唐律?”

“没有没有。”春荼蘼双手连摇,额头上微微冒汗。

诉讼时效,任何相对成熟完善的律法中都会有规定的。但唐律规定的绝对不只是一年。她胡乱一说,哪想到被抓了个现行。要不要这么天才啊皇上,您每天这么多事,处理完了,后宫那么多妃子,做点成年人的运动。活跃一下身心不好吗?干吗非要读唐律啊。

“皇上恕罪,刚才民女说错了。是口误。纯口误。其实第三是……”她脑子飞快运转,“第三是:这口箱子中最重要的其实就是这封信,珠宝是人家阿苏瑞自己搜罗来的,只不过混放在一起了,与前案、后案都无关。皇上,不好这样没收的。”对嘛,有本事挨颗宝石和珍珠去证明呀。证明全是罗大都督的。就算其中不少是皇上赏赐,相信宫里也没有相关纪录了。

这就叫做:死无对证。

“一个姑娘家。还是国公府的小姐,居然是个舍命不舍财的。”韩谋没好气的轻戳了下春荼蘼的额头,“不过既然是阿苏瑞的东西,朕也可以替他保管。高盛……”

高公公立即上前,别看身材瘦瘦小小的,却双臂一抬,举重若轻。

“那皇上,我打这场官司,您要给我诉讼银子。”心疼之下,春荼蘼委屈,“人家也是要存嫁妆的。”

“放心,你出嫁时,朕以皇舅舅的身份,定然陪送你一份大礼。”说完,又点了一下春荼蘼的额头,出去了。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但春荼蘼心头却一动。出嫁?她出嫁!她早知道和夜叉没有未来,因为他见不得光,而她又突然成了国公府的小姐。她曾经有觉悟,也有准备,这辈子不嫁,就和夜叉做地下情人。但现在,他暴露于阳光之下,他们的身份却更对立了起来。

一个流亡在外的王子,一个敌国的大家千金,看起来比之前更没有可能。但,皇上对夜叉有什么安排吗?会怎样看待她和夜叉之间的感情?她不相信韩谋没有知觉,关于她和夜叉的关系,她从来没有刻意隐瞒过。每当想到这个,她就感觉很累。爱一个人而已,却似乎有无数大山压在头顶,翻不过去的感觉。

夜叉是韩谋惟一的儿子,但继承皇位是不可能的。可韩谋却很可能基于补偿心理,要给夜叉所谓“更好的生活”,其中百分百不包括她。当父亲的,谁不想给儿子找个温顺的媳妇,她这样的,可能被重用,却绝对不会成为人选。

但……她猛得甩了甩头,决定不想这些。因为,不是时候。船到桥头自然直,现在还是先考虑怎么全须全尾的救出夜叉,代方娘子为朱氏九族申冤吧!

她在这儿胡思乱想,韩谋那边一出门就沉下了脸。此时,高公公早就把箱子叫两个心腹小太监抬着,自己回到皇上身边侍候。他自然知道皇上生气不是因为春六小姐,所以也不吭声。

韩谋一路回了御书房,立即就召贤王觐见,“派你的人到幽州城去,悄悄把罗立给朕看管起来。不必惊动他和幽州军,只盯着他的一举一动。万一他想擅离,立即秘密抓起来。”

贤王应下,一个字没多问,直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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