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都留下!
常欢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66章 都留下!,超能高手:异能王布恩天下,常欢,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丁云岚和斯嘉丽有心把责任赖到陆恒身上,但她们更清楚地知道,决定她们爱情的不是沈明月而是陆恒,不能颠倒黑白地把陆恒惹毛了,所以她们硬着头皮把陆恒苏醒之前的事情说了一遍。
沈明月、宁达丽、周青霞、严冰冰望向陆恒的眼神都由原来的责怪变成了怜悯,陆恒竟然是在昏迷的时候被丁云岚、斯嘉丽给强暴了,这娃太可怜了,他的第一次就这样不明不白地给葬送了。
沈明月冷冷笑道:“原来是你们两个把阿恒给强-奸了,你们两个强-奸犯!有什么资格得到阿恒的爱情?”
看似柔弱的丁云岚在争取爱情时一点儿都不甘示弱,望着沈明月轻蔑一笑道:“还亏您是高级警官呢,您难道不知道吗?在我们华夏国,只是男的强行跟女的发生关系,才算是强-奸罪,女的主动跟男的发生关系,并不犯法!您别以为我是法盲,您要是再骂我们是强-奸犯,我非告你诬陷罪!”
沈明月为之气结,仔细一想,华夏国的法律里规定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华夏国的法律里,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强奸,并且完成“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法院判决大多是“故意伤害罪”。如果由于对象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情况下,以强奸未遂定罪,视当时情况,如果是故意轻伤,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沈明月郁闷了,她真不想让丁云岚和斯嘉丽这两个女人就这样堂而皇之地霸占陆恒。
沈明月回头问宁达丽、周青霞、严冰冰三人:“你们怎么看?”
宁达丽、严冰冰还是处-子之身,所以她们把处-子之身看得很重,宁达丽斟酌着语言,谨慎地说道:“毕竟丁老师和斯嘉丽小姐的第一次都给了阿恒,所以也不好让丁老师和斯嘉丽小姐离开七号别墅吧!”
严冰冰点点头,表示同意宁达丽的意见。
周青霞也看出沈明月极为排斥斯嘉丽和丁云岚,但看陆恒的意思是想要留下这两个女人,周青霞真心把陆恒当成了自己的小老公,自然以陆恒的意思为自己的意思,点头同意宁达丽的意见。
沈明月大怒,她的怒气充盈着她的胸膛,她丰满硕大的玉-峰涨得好大,简直要把她的警服纽扣撑破了,她怒喝道:“她们两个留在这里,那我走!”说完,她转身就要离开。
陆恒知道以沈明月形如烈火的脾气,她转身离开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自己舍不得这个警花老婆,赶紧从床上爬起,伸出双臂,紧紧搂住沈明月:“明月姐,你不要走!”
沈明月用力挣脱陆恒的怀抱,回头冷冷地看着陆恒:“那你让她们走!”
斯嘉丽叉着腰,怒视沈明月:“我们跟老公那个了,我们才是老公的女人,你们还没跟老公那个,你们跟老公没什么关系,当然是你们走了!”
斯嘉丽这句话惹怒了刚才还帮她们两个人说话的宁达丽、周青霞、严冰冰,她们指着斯嘉丽怒喝道:“你走!”
陆恒本来想让她们自己吵吵就算了,现在他实在受不了,家和万事兴,自己这还没成家呢,她们就吵吵嚷嚷的,彼此不能相容,以后自己还干什么大事呢!
陆恒大喝一声:“停!都留下,谁都不能走!谁要走了,我一辈子都不想看到她!”
丁云岚、斯嘉丽自然是巴不得留下,她们呵呵笑道:“我们坚决不走!”
宁达丽、周青霞、严冰冰知道了那一晚发生的真实情况后,觉得陆恒、丁云岚、斯嘉丽三人谁都没责任,他们三个发生关系那是上天的安排,没办法的事情,所以她们就接受了。
只有沈明月实在咽不下这口气,自己才是陆恒的正式女朋友,为什么陆恒的第一次却给了其他的女人,她越来越生气,却忘了自己一开始只是想把陆恒当成挡箭牌。
沈明月指着丁云岚和斯嘉丽,冷冷地看着陆恒:“最后一句话,要她们留下,还是让我留下!”
“我还是那句话,都留下!”陆恒毫不示弱地凝视着沈明月冰冷的眼眸。
“好!那我走!”沈明月说着就要迈步往外走去。
“好,走好不送!”陆恒也泛起牛脾气,他真心不想伺候这个臭脾气的大小姐。
周青霞结过婚,经历的人事比其他女人多些,考虑问题更全面,见陆恒还呆呆地站在那里,扬起手臂,啪地一巴掌打在陆恒的脑袋上:“你混蛋啊,明月她现在正处于月经期,脾气当然大了,你都不能让着她点,她这两天晚上为了你的事情都没有睡觉,不顾痛经还涉过冰冷的溪水,她那么在乎你,你就这样对待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